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督导员听课记录表
姓名: 定点联系学院: 授课教师 课程名称 听课班级 上午:1□2□3□4□ 听课时间 年 月 日 第 周 第 次听课 听课时段 下午:5□6□7□8□ 晚上:9□10□ 校本部□ 听课地点 安宁校区□ 主教学楼□ 授课章节 ( )学院楼□ 创新楼□ 实训楼□ 1号教学楼□ 2号教学楼□ 图书馆□ 实训楼□ ( )教室 ( )阶梯 ( )机房 听课内容摘要 听课总体评价
改进意见及建议
授课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填表说明见背面。 督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听课表主要用于校级督导员随堂听课之用,各位校级督导员应根据《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校级督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听课任务,并如实填写听课表内容。 2、校级督导员每次听课完毕后,须上网进入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网上评教系统完成网上评教工作,同时将纸质(或电子)听课表及时交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以便反馈及考核。
3、听课地点:我校教学地点有校本部1号教学楼、2号教学楼、图书馆教室、实训楼和安宁校区主教学楼、各学院楼、创新楼、实训楼,填写时请在所选项目“□”内打“√”,并注明学院楼、教室号。例如:电气学院楼?205教室。
4、听课时段:教学时间分上午第1、2、3、4节课,下午第5、6、7、8节课和晚上9、10节课,填写时请在所选项目“□”内打“√”。例如:1□2□3□4□5□6?7□8□9□10□。
5、听课内容摘要:由听课督导员将听课主要内容填写在相应表格中。
6、听课评价总结:由各位校级督导员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在相应表格中,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授课教师。
7、听课结束后,请督导员和被听课教师在听课记录表签字栏签字。督导员应主动与授课教师、听课班级学生进行交流,收集教师、学生对学校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意见和办法,填写在相应表格中。 8、本听课表电子文档可到教务处网站自行下载,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