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丰公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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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考勤管理办法 JF-HRA-2-005 2009年4月17日 V1.0 此项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以提高劳动效率,遵循雇佣条例中的法规。该管理办法亦阐明员工考勤管理的原则和假期申请的程序及条件。
2. 方针、使用范围及主要考核内容:
2.1: 方针: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及公司经营情况,该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制定并负责执行。 2.2: 使用范围:该管理办法适用于除生产工人以外的所有人员。
2.3: 主要考核内容:工作时间、考勤记录、迟到、早退、旷工、加班、假期类型及假期操作程序。
3. 工作时间:
3.1: 办公时间: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各公司/办公室的办公时间如下:
3.1.1: 安阳公司、物流公司、彩印公司:8:00-12:00,14:00-18:00(夏),13:30-17:30(冬) 3.1.2: 辽宁公司:8:00-12:00,13:30-17:30。 3.1.3: 郑州办事处:8:30-12:00,13:00-17:30。 3.1.4: 销售公司:参见销售人员考勤管理补充规定。
3.2: 总额工作制
司机及特殊申请人员(经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备案)可采用每周最少工作时间为48小时总额工作制。
3.3: 因冬季和夏季时间差异,具体工作时间调整以公司公文相关通知为准。
4. 考勤记录:
4.1: 所有的员工上下班均需进行考勤记录。如工作需要,在非所属分公司办公,则需到当地的人力
资源及行政部记录考勤。
4.2: 公司根据考勤记录记发工资,员工每天上下班均需记录考勤,如因个人忘记记录考勤而造成的
情况,可由部门经理在考勤记录上签字确认,若无部门经理签字将被视为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情况,由本人承担(若超过2次忘记打卡,每次罚款5元)。
4.3: 特殊情况无法进行考勤记录的,生产公司需填写未考勤记录说明,部门经理签字后交人力资源
及行政部;郑州办事处可直接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未考勤记录原因48
小时内有效,严禁月初统一补签未考勤记录原因。除特殊情况申请外,统一补签未考勤记录原因说明的,一律无效。
4.4: 员工因出差无法正常进行考勤记录的,按照《差旅管理办法》提前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提供《出
差申请单》,否则因为无考勤纪录而造成的“旷工”后果,由本人承担。
4.5: 考勤记录的审核、统计、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及行政负责,考勤管理人员根据员工日常考勤记
录登记,并据以核算工资。
4.6: 严禁同事之间代为记录考勤,一经发现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直接工资中扣除)。 4.7: 每月5号前(遇节假日顺延)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统计上月人员考勤,且将违规人员明细通告
至全公司。
4.8: 月度考勤总结公布后,部门人均迟到3次以上(含3次)的,部门经理每次罚款100元。 5. 迟到、早退、旷工:
5.1: 迟到:10分钟以内口头警告(每月每人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即每次罚款20元),10分钟
以上4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20元。
5.2: 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
5.3: 旷工:迟到40分钟(含40分钟)以上到岗(无特殊原因说明)或早退30分钟(含30分钟)
以上离岗者,除罚款50元外,按旷工半天处理。无特殊原因员工当日无考勤记录且没有部门经理签字的,一律视为当日旷工。员工未请假不到岗或未续假不到岗视为旷工,按照旷工天数的两倍扣发工资。
5.4: 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个工作日,或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五个工作日,公司给予无偿辞退
处理。
6. 公务外出(仅限行政办公人员,公务外出以下简称公出):
6.1: 因工作需要,短时间(通常指不超过一天)外出办事,称之为公务外出。分公司之间的公干不
属于出差,应划为公出范畴。
6.2: 员工公出应提前得到部门经理的同意,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方便公司及其他部门进行查
阅。
5.2.1: 郑州办事处:需在前台和员工外出管理看板上登记; 5.2.2: 安阳公司:需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登记;
5.2.3: 辽宁公司、物流公司、彩印公司:需在所在公司办公室登记;
6.3: 无登记记录的公务外出,将被视为脱岗。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将进行不定期的出勤抽查,发现脱
岗情况,无论原因,一律每次20元罚款。如当月发现部门人员累计脱岗达3次以上,则处罚部门经理100元。
7. 加班:
7.1: 除非有紧急情况或经营所需,公司并不鼓励加班,部门经理应将其部门的加班控制到最低限度。 7.2: 部门经理必须充分掌握及判断此超时或加班工作的产生,是否与正常工作效率有关,倘若因工
作效率低而产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能完成既定职责,则不可产生超时或加班工作的任何补偿。
7.3: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对任何延时或加班工作起监督作用。
7.4: 公休日、法定假日加班可获得当日加班时间相等的调休时间,并由部门经理在考勤记录上签字
确认后,方视为加班。
7.5: 调休必须在当月内完成,超出期限,公司不负责补偿。
8. 假期类型:
8.1: 事假(无薪):
8.1.1: 须在请假前一天填写《假务申请单》,并获得部门经理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批准后方可
执行。
8.1.2: 无《假务申请单》者一律按照旷工处理。
8.2: 病假(带薪,享有基本工资):
8.2.1: 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转正员工可每年享有六天的带薪病假,以及最长三个月的带薪(备
注:此处带薪指的是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工资)住院假,但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否则按无薪处理。
8.2.2: 如因病情严重本人不能到公司请假的,应在就诊24小时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48小
时内应由其亲人或朋友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出示急诊证明、 病历、收据等,办理有关请假手续。
8.2.3: 当年未休完的有薪病假不得累积到下一年,带薪病假使用完毕后,病假一律按事假
处理。
8.3: 病假(无薪):
履行了正规程序的病假方予以认可,否则按无薪事假处理。
8.4: 法定节假日(全薪):
法定节假日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具体以公司公布的为准。 8.5: 婚假(全薪):
8.5.1: 员工结婚可享受7天婚假(自然天)。
8.5.2: 申请婚假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结婚登记日期须在员工转正以后方可享
有假期。
8.6: 产假(享有基本工资):
8.6.1: 转正后方可申请产假九十天(自然天),可在分娩前十五天提前申请休假。 8.6.2: 公司将给予分娩后的女员工为期一年,每天一个小时的哺乳假。也可和公司协商后,
一次性休完哺乳假(十五天)。
8.6.3: 男员工在配偶分娩后,可享受3天假期,但必须是初婚者或未生育过孩子的再婚者。 8.6.4: 公司可根据女员工怀孕和产后的实际身体情况,给予其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上的适
当调整。
8.7: 丧假(全薪):
8.7.1: 转正后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死亡,给予假期3天。 8.7.2: 转正后员工的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兄弟姐妹、姑婶叔伯等)死亡,给予假期2天。
9. 假期操作程序
9.1: 事假、调休及病假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假务申请单》,其它休假都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填
写《假务申请单》。
9.2: 员工级别请假:3天以下(含3天)部门经理最终审批;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部门总
监或分公司副总最终审批;7天以上15天以下(含15天)副总经理最终审批;15天以上总经理最终审批。总监及以上级别请假(含部门第一负责人):3天以下(含3天)副总经理最终审批;3天以上7天以下(含7天)总经理最终审批,7天以上需董事长最终审批。
9.3: 所有假务申请单需在签批后由员工本人交至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用以记录和管理,不得在假期结
束后补交,违者给予20元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10.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予以实施。
撰写: 审核: 审批: 批准:
顾芳芳 姚 军 陈洁玲 陈洁玲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2009年3月23日 2009年4月10日 2009年4月16日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