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使各批发仓库之同仁盘点及补货作业完成後,对货架库存商品作业有规则 可依循。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隶属之各批发仓库於商品库存作业时适用之。 三、内 容∶ 3.1 并板∶
3.1.1 将补完的商品集中在栈板上处理。
3.1.2 并板时的商品长、宽不可超出栈板(100 X 60 cm)。 3.1.3 高度的标准∶
1)中货架高度不可超出110 cm(大约一般人的腰高)。 2)高货架高度不可超出150 cm(大约一般人的肩高)。
(因卖场上方有风管、水管及其他设备,所以上高货架的商品高度可依 照实际空间调整)。
3.1.4 轻型货架不用栈板放置库存,但须填商品库存单以利补货及盘点作业。
3.2 填写库存单∶一定要填写正确
1)填上品名(商品名称),例∶可口可乐。 2)填上商品的货号,例∶707000。
3)填上库存数量,例∶60箱(以贩售单位计)。 4)填上保存期限的到期日。(若无则不需填写)
5)补货後如库存数量有变动,应填写新的库存单或直接修改原库存 单之数量,填写人应填写日期并签名於上。
3.3 库存单的使用位置∶
: 3.3.1 单一商品使用一张库存单,若保存期限不同时,则按不同的保存期限摆放 商品及分开填写库存单。
3.3.2 库存单正面应面对走道,贴於商品本身之上,以左下角为佳。 3.3.3 库存单底部须高於栈板,不可盖住栈板。
四、使用表单∶ 4.1 商品库存单 (EO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