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异常管理规定
一、定义:
本标准所指的生产异常事件就是指造成生产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事件,由此造成的无效工时,亦可称为异常工时。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 1、计划异常
因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导致的生产异常 2、物料异常
因物料供应不及时(断料)、物料品质问题等导致的生产异常 3、设备异常
因设备、工装不足或故障等原因导致的生产异常 4、品质异常
因制程过程中出现了品质问题而导致的生产异常 5、产品异常
因产品设计或其她技术问题而导致的生产异常 6、电气异常
因电、气等导致的生产异常 二、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
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10分钟以上时,应填写《异常报告单》。其内容一般应包含一下项目:
1、 生产批号
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的生产批号或制令号。 2、 生产产品
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3、 异常的发生单位
填具发生异常的制造单位名称 4、 发生日期 填具发生异常的日期 5、 起止时间
填具发生异常的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6、 异常描述
填具异常发生的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 7、 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
分别填具受异常影响而停工的人数、因异常而导致时间损失的影响度 8、 临时对策
有异常发生的部门填具应对异常的临时应急措施 9、 填表单位
由异常发生的部门经办人员或主管填写 10、 责任单位对策(根本对策) 由责任单位填异常的处理对策
三、使用流程
1、异常发生时,发现异常的部门主管应立即通知技术部门或相关责任单位,前来研究对策,加以处理,并报告直属上级。
2、生产部门会同技术部门、责任单位采取异常的临时应急对策并加以执行,以降低异常带来的影响。
3、异常排除后,由生产部门填写《异常报告单》并转给责任单位。 4、责任单位填具异常处理的根本对策,以防止异常的重复发生,并将《异常单》反馈生产部。
5、生产部接单后,将一联复印给财务部
6、财务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向厂商索赔的依据及制造费用的会计凭证
7、主管部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生产进度控制点,并为生产计划提供参考依据
8、生产部应对责任单位的根本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四、相关规定
1、异常工时计算规定
1)、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的状况规定影响度)
2)、当所发生的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要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的影响度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