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利用银行贷款、设备信贷、BOT、发行股票和建设债券等多种融资手段和融资组合手段进行项目开发建设。在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全面实施以项目法人为主体的业主责任制、招标承包制、建设监理制。项目的整个运作程序基本走上了市场体制轨道,从壹定程度上理顺了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且为水电产业领域向更深层次改革和更高层次发展奠定了前提和基础。
八十年代后期,我国开始探索水电滚动开发机制,组建大型流域水电开发X公司。这些X公司以已建或在建的水电项目为母体,实行流域梯级滚动开发,基本原则和运作模式大都是“流域、梯级、滚动、综合”。如清江X公司、乌江X公司、五凌X公司、桂冠X公司、大渡河X公司、澜沧江X公司、黄河上游X公司等。目前,大部分流域X公司均按计划实施着自己的开发目标,且通过前期投入占领着流域项目资源,即按照“壹边运行着、壹边建设着、壹边准备着”的发展轨迹朝着规模化方向扩张,实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强。个别X公司已成功上市,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3、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水电开发虽然成绩斐然,但从产业发展的角度见,存在着许多深层次的问题,阻碍着水电产业的发展进程。 3.1市场问题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目前的电力市场是壹个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换阶段的畸形市场,需求和供给关系十分复杂,真正的市场机制没有形成。壹方面,作为电力产品供给整体的发、输、供三个环节,过去统壹由政府电力部门投资建设和控制运行。改革开放后,为改变电力供给紧张局面,国家放开发电市场,走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集资办电之路,但实行的是仍本付息电价,因此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竞争。办电者是眼前第壹,什么快来什么,单位投资高、建设周期长的水电,虽长远效益好,也不为投资者所重视。另壹方面,国家所控制的电网,售电时目前只执行生活、生产及行业区别电价,没有执行分时电价或峰谷电价,相应的也不分入网电力产品质量,壹律执行国家的审批电价,被动吸纳价格和价值背离的各种电力产品,水电站的容量价值不能体现,直接影响了有调蓄能力的优质水电资源点的开发。同时,由于全国性的大规模输电网络或跨大区域的输电网络没有形成,远水解不了近渴,加上局部经济利益驱使,使国家的电力资源不能很好地实现大区域范围上的优化配置,西部的水电资源开发因此受到市场空间的制约。 3.2政策问题
国家的宏观政策不利于水电产业的发展。壹是税收政策,水电税赋过高。其他行业税改前后的税赋水平基本不变,而水电税赋成倍提高。如增值税
部分,税改前电力行业约为10%,税改后火电抵扣燃料后约为8%,而大中型水电由于上游无抵扣则全额缴纳17%.又如国家为发展核电,对国内不能生产的核电机组免征进口税,而对国内也不能生产的大型抽水蓄能机组却要全额征收进口税。二是价格政策,价格和价值脱节。我国的电力产品价格由国家控制审批,价格体系是世界上最复杂的,仍没有实行《电力法》规定的“同网同质同价”,市场价格和价值不对应,水电站的容量价值不能体现,水电的电量价格也相对偏低,出现“以水补火”现象。据原电力部财务核算统计,1980至1996共17年间,水电的售电量仅占总售电量的16.3%,而创造的实际利润却占总利润的64.9%.显然,水电的价值被“大锅电”平摊。三是金融政策,贷款偿仍期太短。国家金融机构没有针对水电产业特性制定相应政策,大中型水电项目的仍贷期同其他基础项目壹样,这和水电项目壹次性投入大,建设周期长,运行年限长的实际情况不适应,造成水电项目仍贷期电价过高,影响项目决策和入网。四是淹没赔偿政策,不利于水电发展。新《土地法》、《林业法》颁布实施后,土地及林地补偿政策没有体现水电项目占用土地、林地的特性,而和其他占地“壹视同仁”,造成水电项目所处偏远位置的土地价值高估,而其对国土开发的积极意义没有体现。同时,只考虑到水库淹没的林地损失,而没有考虑到水库形成后对自然生态补偿效应。结果提高了水电项目的建设成本,降低了
水电的竞争力。五是环境政策,国家没有对清洁能源采取鼓励措施,对火电的烟尘排放限制不到位,水电的环保优势显示不出来。 3.3认识问题
对水电认识不到位。壹方面,由于水电要拦河筑坝,要泄洪消能,要兼顾防洪、灌溉、城市供水、航运、养殖等综合利用任务,所以前期工作相对复杂,壹次性投资大,工期较长,人们往往只见到这些难处,而对水电项目建成后的长期效益却认识不足。另壹方面,不少人对水电技术的认识只停留在过去的水平上,没有见到经过广大水电工作者的不断实践,近些年我国水电项目的勘测设计、施工组织、建设管理及设备制造水平都有长足的发展,水电项目的建设效率有较大的提高。同时,壹些业内人士,受“靠水电项目自身滚动开发”的传统经济理念影响较深,缺乏资本运营意识,对资本市场作用和利用认识不够,资本扩张的手段和方式单壹,因此不能走向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4、水电产业发展趋势
水电产业和其他基础产业壹样,其发展趋势和国家的宏观发展方向和要求密切相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水电产业必将面对壹个较为规范的电力市场,其发展必然要遵循这个市场规则,通过竞争和创新赢得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达到消费者、企
业、国家、社会都因此受益的目的。能够肯定,未来的水电产业发展将紧跟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总体趋势是: 4.1促进水电产业健康发展的宏观环境正在改善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余年的努力,目前,我国的电力供需矛盾已得到暂时缓和,国家电力系统壹方面加快电网建设,扩大输配电能力,另壹方面积极优化和调整电力结构。即由过去重点建设电源转为重点发展电网;由过去重点建设火电转为重点开发水电;由过去重点建设见效快的径流水电站转为重点建设调蓄性能好的大型龙头水电站。同时,以“厂网分开,竞价上网”核心内容的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出台,竞价上网的原则就是“同网同质同价”和“优质优价”,这就为水电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确定了水电产业发展的市场导向。
由于水电的优势越来越为人们所共同认识,优先发展水电已成为国家的电力建设方针,相关政策壹定会陆续到位。在税收政策上,降低水电增值税的呼声越来越高,有关方面正在积极研究和协调,对水电的不公平待遇有望很快得到解决,有理由相信,促进水电发展的这壹合理要求将变为现实,预计未来水电增值税在8%左右;在金融政策上,针对大型水电项目建设周期长,运营年限长,工程投资高,运营成本低,收入稳定可靠等特点,随着改革的深入,金融机构壹定会改变现行的将水电等同于壹般基础产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