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7标2分部 基坑钢轨桩防护施工方案
往下锤进,如此上下往复振拨几次,可使大的块石被振碎或使其发生位移,让钢轨桩的位置得到纠正;钢轨桩沿轴线偏移较大时,可采用异型桩来纠正。
(3)桩身倾斜现象(指钢轨桩头部向打桩行进方向倾斜) 原因:在打钢轨桩时,由于钢轨桩端头阻力大于钢轨桩周围的阻力,判桩行进方向对钢轨桩的贯入阻力小,钢轨桩头部便向阻力小的方向位移。
预防措施:施工过程中用仪器随时检查、控制、纠正钢轨柱的垂直度;发生倾斜逐步纠正用钢丝绳拉住桩身,边拉边打。
(4)拔桩困难现象(打入的钢轨桩在回收时,难以从地基土中拨出)
原因:打入的钢轨桩铰蚀、变形严重;钢轨桩打入实土或密实的砂土层中;基坑开挖时,支撑不及时,使钢轨桩变形很大;拔桩时,拔桩设备的重量及拔桩时对地基的反力使钢板桩受到侧向压力,从而增大了拔桩阻力。
预防措施:打桩前,对钢板桩逐根检查,剔除锈蚀变形严重的钢轨桩;打桩前,在钢轨桩端头内涂油脂;基坑内承台施工结束回填土时,尽可能使钢轨桩两侧土压平衡;拔桩时,拔桩设备与钢轨桩保持一段距离,必要时在拔桩设备下放置路基箱或垫木,以此减小钢轨桩接受土的附加侧压力;将钢轨桩用振动锤或柴油锤等重复打一次,以克服土的粘结力,并消除钢轨桩上的铁锈;按与打桩顺序相反的次序拔桩; 还有在钢板桩施工时应设置水平位移监测点及垂直位移监测
11
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7标2分部 基坑钢轨桩防护施工方案
点。
八、监测方案
8.1监测目的
保证在进行钢轨桩施工时基坑能处于安全状态,从而确保施工人员、机械的安全。
8.2监测项目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表384基坑监测项目表。
基坑侧壁安全等级监测项目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支护结构沿深度方向水平位移观测一级应测宜测二级应测可测三级应测可测
本标段基坑等级三级,得知应测项目为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宜测项目为周边环境变形,由于基坑附近无建筑所以此项将不作为监测项目。
8.3监测方法
现场监测采用仪器监测与巡视检查相结合的方法。
8.4仪器监测采用
DSZ2水准仪、全站仪
8.5巡视检查
①在整个施工期内,每天均应有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②巡视检查的内容:
支护结构成型质量、侧壁有无渗漏、基准点、测点完好状况、有无影响观测工作的障碍物等
12
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7标2分部 基坑钢轨桩防护施工方案
③检查方法:以目测为主,采用钢尺、卷尺、放大镜等工具辅助。 ④检查要有详细记录,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 ⑤巡视检查记录应及时整理,并与仪器数据综合分析。 每天巡查完成后填写详细的巡查记录。
8.6监测点布置
监测点选定要求:
①监测点布置应最大程度反映监测对象的实际状态及其变化趋势,并能满足监控要求。
②监测点布置不妨碍监测对象的正常工作,并尽量减少对施工作业的不利影响。
③监测标志应稳固、明显、结构合理,监测点的位置应避开障碍物,便于观测。
④加强对监测点的保护,必要时应设置监测点的保护装置或保护设施。
监测基准点、监测点的布设:
根据《建筑基坑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监测基准点应埋设在基坑开挖范围3倍范围以外不受施工影响的稳定区域。
本钢轨桩施工监控量测设置位置见图:
13
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7标2分部 基坑钢轨桩防护施工方案
监测点:A、B、C、D、E、F、G、K
8.7监测要求
①加强对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②监测项目初始值最少应连续观测3次的稳定值的平均值。 ③监测频率:根据《建筑基坑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表选定基坑支护监测频率为1次/1天。
④水平位移监测要求:
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3.1.5当无明确要求时,最大水平变形限值:一级基坑为0.002h,二级基坑为0.004h,三级基坑为0.006h。由此选定控制值为21mm。
同时根据《建筑基坑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表6.2.3基坑围护墙顶水平位移监测精度要求(mm)
14
中兰客专(甘肃段)ZLKZ-ZQSG7标2分部 基坑钢轨桩防护施工方案
设计控制值(mm)监测点坐标中误差≤30≤1.530~60≤3.0﹥60≤6.0注:监测点坐标中误差,系指监测点的坐标中误差,为点位中误差的。
确定监测点精度要求≤1.5mm。
8.8监测报警
基坑监测报警值以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量和变化速率值控制。 ①从《建筑基坑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表8.0.4选择相应的累计绝对值变化范围为60-70mm,变化速率值为8-10mm/d。
②将每天的监测值记录水平位移日报表中。
③建立三级预警制度:当水平位移值超过预警值及累计绝对值>70mm变化速率值>8mm/d时,现场施工班组长第一时间将工人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将情况汇报给现场技术人员,然后现场技术人员将情况汇报给现场副经理,现场副经理掌握实际情况后汇报给项目总工,最后让项目总工牵头项目部所有相关人员参与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
九、施工保证措施
9.1 安全保证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项目部设专职安全监督员。
(2)各工种联合作业时,设专人负责指挥,相互配合。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3)项目部设用电管理安全员,加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管理。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