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师生关系的负面功能及其克服
所有的教育都具有德育意义,而师生关系是发挥教育者德育影响的基本途径。没有师生之间的接触、交往,就不存有教育者与被教育者之间的品德渗透、情感认同、价值评价。现代学校教育中的师生关系通过师生之间的人际互动和互动关系中的张力实现着教育活动的教育意义、德育意义。师生之间的交往关系是德育过程的实施、运作的基本媒介,其自身所固有的社会性和教育性的特点使其具有比其它德育手段更有利于对学生施加积极德育影响的功能。
但师生关系因为三个方面的原因也存有负向德育功能的可能。 首先,教师代表着成人文化,学生代表着儿童文化,由两种文化形态而构成的师生关系因为教师与学生的心理差异、学校德育目标与个体发展目标的差异、教育文化与学生个体发展需要的差异而构成了一对矛盾。师生文化价值的矛盾对立如果因双方之间差别过大而无法统一时,教师就无法主导学生的发展,从而产生消极的德育效果。其次,教师同时具有社会代言人、教育职业集团成员和具有个性发展需要的个体三重人格,如果其个体发展目标与职业要求或社会的统一规范不一致,就会通过师生交往将抵触情绪、厌教心理传染给学生,对学生的影响是消极的。另外,在师生人际交往中,因为教育者自身德育意识水平的局限性,使有些设计、安排的德育活动并不具有德育意义或具有反德育意义。教师一些无意中暴露了其人格缺点的言行,通过一定的师生互动在其德育意识阈外对学生产生了深刻持久的消极影响。
师生关系具有正负双向德育功能促使我们必须准确理解师生之间的教育性交往关系,通过处理好师生之间的距离而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从而达到发挥其正向德育功能、克服其负向德育功能的目的。
一、以无间的心理情感形成和谐、亲密的师生关系,在教育者、被教育者和德育目标之间构建一个健康的心理平衡结构。
在和谐的师生关系中,学生对教师持积极肯定态度,并从对教师的肯定态度迁移到教师态度所指的对象上去,从而产生教师德育目标所希望产生的情绪情感、认知判断、价值评价,使三者处于一个平衡状态。即使是在教师对德育目标赞成学生却反对而形成不平衡状态时,学生为了维持与教师的亲密关系,往往自觉改变自己对德育目标的看法,调整自己的道德行为,使结构趋于平衡,努力求得与教师要求的一致。相反,也存有着这样的情况:在不良的师生关系中,学生本来的价值观点与教师一致,但因为教师持消极否定情感,从而产生心理不平衡和逆反意识,并通过采纳与教师相反的道德信念达到畸形的结构平衡。另外,也存有着学生对教师和德育目标均持否定态度的畸形结构平衡。对于这类情况,解决的办法只能是教师主动改善师生关系,通过爱与关怀、尊重与信任、指导与协助,改变学生对教师的态度,使学生产生对教师的情感依恋。否则,学生宁愿放弃与教师的积极关系而固执己见,我行我素,因为与其改变自己强烈信奉的思想观点,倒不如摆脱不太强烈的教师情感的约束力。
二、德育目标与学生已有的品德水平之间的教育距离要适中 师生关系具有目的性和规范性。学校教育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存
有,师生关系就是必然的、不容选择的关系,它的建立必然符合教育目的和原则,必然具有促使受教育者获得社会认同、实现个体社会化的社会倾向性。而且,师生之间的绝大部分接触与交往都是经过教育者精心设计、安排的,具有明确的教育性、德育性目的,随意性较小;即使是随机的教育交往经教育者悉心引导也会步入德育目标的轨道。
但学生都是受过教育的人,他们有一定水平的道德理解;更重要的是学生是成熟中、发展中的人,其道德发展具有心理学意义和实践意义上的阶段性和顺序性,不可落后,也不可超越当前的发展阶段和水平,否则,不是造成学生对所从事的德育活动感到苍白无力,就是感到空洞缥缈,最终都因失去兴趣而达不到预期效果。德育的难点之一就是超越教育与发展之间潜在的矛盾和对立,使双方在德育总目标之下完美统一起来,所以,教育者在使用师生关系这个德育基本途径和手段时,必须设计、调整好德育目标与学生已有的思想品质之间的距离,根据学生品德发展的阶段和“最近发展区”,有针对性地展开具有实效性的教育活动,使既具有教育性又具有发展性的德育目标在学生乐于参加、积极实践的活动中自然渗透进学生的心田。
三、准确使用教育者权威,合理掌握师生之间的社会距离 教师的权威首先来自对于客观的教育权力公正合理的使用,也来自教育者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过硬的教育技能,还还来自其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责任感。教育者权威在其产生的客观基础上具有强烈性和单向性,是一种使受教育者按照教育者的意志去行动的影响力量,缺少了这种力量就失去了教育、德育的可能。但它又必须具有合理性和
亲合力——公正合理地使用权力,合乎道德理性和客观真理,与学生打成一片,达到情感交融—才能使学生心悦诚服,才能对权威产生无限信任和情感投射,从而使教育者的权威提升为教育者的威信,发挥最大的德育渗透力和广泛的移情作用。
同时,师生之间在人格上、社会意义上又是独立的、平等的,不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在道德、真理面前也是平等的。教师在道德上不一定永远是学生的老师。中国古代的“师即道,道师”、“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第子”的民主性师生关系对我们的今天的教育仍有极大的启发和指导意义。遵循师生平等的理念,在道德教育中,教育者不宜始终以道德典范自居,不宜居高临下,强制灌输,而应在民主、平等、互尊互爱的情境中通过师生双方人格的碰撞、情感的交融,逐渐在学生心灵中渗透对道德的认知、理解、判断、评价,使学生产生培养起高尚的道德情感与坚定的道德信念,以此指导并形成符合社会要求的道德行为。这种价值渗透性正是师生关系在德育过程中发挥德育功能的最主要的特点和优势。
所以,教师不能淡化教育者身份。为了有利于和学生维持友好关系,获得感激和尊重,就竭力消除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把自己混同为学生中的一员,忘记了主导作用,纵容姑息,宽恕一切。这样的师生关系毫无德育价值可言。也不能任意扩大师生之间的距离。教师自以为是师,就凌驾于学生之上,以道德权威自居,或为了掩盖个人人格或职业品质方面的弱点,竭力装扮成绝对真理的化身,不承认自己有任何的缺点错误。因为师生之间心理不相容,无法对话,教师亲和力,
就谈不上什么德育的价值渗透。这两种极端的做法均对德育过程为生消极影响,不利于学生品德的健康成长。
处理好德育过程中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教育距离、社会距离,建立起和谐、民主、亲切、互敬互爱的师生交往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师生关系自身具有的正向德育功能,克服其负向功能,真正实现德育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