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2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全面了解工程概况、设计意图、设备材料的选用及技术要求和与相关专业的交叉关系等,解决图纸会审中发现的错、漏、碰、缺问题。会后由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建设、监理、设计、承包等单位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作为施工依据。
5.4.1.3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对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对施工单位的电气、电信施工组织措施,人员配备、质量保证措施,技术措施、施工工艺 、工艺装备、安全措施、工序配合等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审核与其相关专业交叉施工的配合措施。
5.4.1.4审查参与工程施工人员的资质证书齐全有效,包括项目经理证书,企业法人代表授权证书、质检员、安全员、技术员、施工员、资料员执业资格证书,对施工单位派至现场的安装电工、试验电工、电焊气焊工、起重吊装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要逐一核查其特种作业上岗证及有效期限。
5.4.1.5审查施工机具、仪器、设备等齐全完好,技术性能符合施工要求,检测试验仪器、仪表有法定计量部门出具的有效检定证书,试验人员应有有效执业资格证书。 5.4.1.6 参加土建交安条件确认。设备进入安装现场土建工程须具备条件是:
1) 变、配电室、电信设备间等的建构筑物施工完成,建筑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要求。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2) 门、窗安装完毕,室内照明安装及相关装修施工完工并交付使用; 3) 各种预埋铁件、预留安装孔符合设计要求;
4) 有损己安装设备或设备安装后不能再进行装饰的工作都已结束,混凝土基础及构架支架达到允许设备安装的强度和刚度;
5) 高层构架走道板、栏杆、平台、梯子等齐全、牢固;模板、施工设施及杂物清除干净,施工道路畅通,安装场地足够;
6) 变压器蓄油池已清理干净,排油管通畅,卵石合格铺完;
7) 经监理、质监、建设、承包、设计等单位共同确认己具备安装条件,并办理工程交安书面手续。
5.4.2设备、材料进场阶段。
5.4.2.1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质量查验,必须严格执行书面报验。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通知,通知承包单位将其撤出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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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2对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必须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使用、维修、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取得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及有关业务部门认可后,监理工程师才能予以签认。
5.4.2.3进口电气设备、器具、材料进场验收,除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外,尚应提供商检证明及中文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性能测试报告,以及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和试验要求等技术文件。
5.4.2.4因有异议送有资质试验室进行抽样检测的电气产品,试验室应出具检测报告,确认符合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后,才能在施工中使用。
5.4.2.5 经批准的免检产品,认定的名牌产品,进场验收时,宜不做抽样检测。
5.4.2.6防爆产品、真空产品,密封经拆装检查易损坏又难以恢复的产品,按制造厂的规定,一般不抽芯检查。认为有必要抽芯检查时,应在厂家指导下进行。
5.4.2.7进场电气设备开箱检验应会同建设单位、制造厂或供应商、承包单位在现场共同检验,主要项目是:
1)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2) 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质检证明、安全认证标志、材质试验报告等齐全;
3) 设备外表防腐层完整无损、无变形及倾斜; 4) 设备上元器件无缺损,布置合符设计要求;
5) 专用工具、各种附件与装箱单相符,检验后入库妥善保管; 6) 设备技术文件齐全;
7) 设备、材料的防水、防尘、防腐、防爆等级类型符合设计要求,其铭牌上的标识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5.4.2.8对国家规定必须“三C认证”的产品尤其要认真核验其认证标志,确保使用安全。 5.4.2.9涉及需消防部门审批生产许可的材料设备如阻燃PVC电线管,火灾自动报警设备等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批准的秤许可证及检验证书。 5.4.3施工安装阶段
5.4.3.1要充分发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的作用,要检查督促其质保活动是否正常开展,落实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三按(按图纸、按工艺 、按标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5.4.3.2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的施工方案,方案应包含施工工艺和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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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予以签认。应报送的主要方案有:
1) 发电机定子起吊方案; 2) 发电机穿转子吊装方案; 3) 受潮发电机干燥方案;
4) 发电机电气试验、启动72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方案; 5) 电力变压器吊装方案; 6) 受潮变压器干燥方案;
7) 电力变压器试验、全电压冲击合闸试验方案; 8) 消弧线圈调整试验方案; 9) 电力系统电容电流测试方案;
10) 油浸变压器室、电气控制室、电缆夹层、电缆沟、电缆隧道动火作业等的安全措施方案;
11) 改、扩建工程生产过渡、施工作业与运行设备隔离措施; 12) 不同工种交叉作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13) 其它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施工方案。
5.4.3.3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要旁站监理。应旁站的主要部位是:
1) 用作接地引下线的构造柱内主筋的焊接; 2) 接地网、人工接地体的敷设; 3) 电缆直埋或电线导管、线槽预埋暗设; 4) 变压器吊装及变压器吊芯(罩)对器身检查; 5) 电抗器现场修补;
6) 发电机及大型电动机穿转子吊装及其封闭前的检查; 7) 母线系统、成套柜封闭前的检查;
8) 用扭力扳手紧固发电机出口、主母线连接处等关键部位螺栓; 9) 主要电气设备的电气试验; 10) 接地电阻测量;
11) 主要电气设备的启动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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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第一个(批)电缆头制作; 13) 电动机空载、负载试运; 14) 设备系统受电前的条件确认;
15) 油浸变压器室、主控制室、电缆夹层、电缆沟(隧道)的动火作业安全检查监督。 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 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图纸、规范; 2) 负责工程计量、原材料使用监督和施工工艺监督管理; 3) 负责现场防火、施工安全监督;
4) 负责填写旁站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认真记录现场发现的质量、安全事故及异常。 5.4.3.4 严格按规范、程序监控隐蔽工程质量
1) 承包单位在完成隐蔽工程施工并自检合格后,应申请报验,并附隐蔽记录、质评及有关资料;
2) 按有关规定,监理会同质检站、设计院、建设单位等共同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则监理工程师签认转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不合格则下达整改通知,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3) 隐蔽工程未经监理人员进行隐蔽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包单位不得自行掩盖,对违规掩盖隐蔽工程的应报总监下达工程暂停令。
5.4.3.5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严格执行工序报验、工序交接确认。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需要进行工序报验、工序交接确认的主要工序有: (1)发电机安装
1) 发电机与励磁机基础土建施工完成,经检查验收合格才能进行底座台板的安装; 2) 发电机底座台板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发电机定子检查合格,才能进行发电机的定子安装;
3) 发电机定子安装完成,检查、吹扫合格,转子检查合格并确认,才能穿装发电机的转子;
4) 发电机定子与转子空气间隙、定子与转子磁场中心调整合格并确认,才能对发电机进行封闭;
5) 发电机冷却系统(含空冷器、空冷室)、消防系统施工完毕,查验合格并确认,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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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及电气一次系统,励磁系统安装完成,电气试验合格并确认,发电机二次(含控制、测量、信号保护及自动装置)系统,安装完毕,调整、试验合格并确认,发电机才能启动试运和72小时满负荷运行。 (2)电力变压器安装
1) 变压器基础土建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才能进行基础轨道安装; 2) 变压器基础轨道安装合格,变压器才能吊装就位; 3) 变压器吊芯(罩)检查合格并确认才能进行附件安装; 4) 变压器各部分安装完成并验收确认,才能注油;
5) 变压器注油后,经整体密封检查合格并确认,才能进行电气试验;
6) 变压器及电气系统、保护装置、接地装置试验合格并确认,才能进行冲击合闸试验。
(3) 成套配电柜安装
1) 与成套柜相关的建筑物检查验收合格,才能进行基础型钢安装; 2) 基础型钢检查验收合格,才能进行柜体安装;
3) 柜体安装完毕、检查验收合格,才能进行母线及配线安装; 4) 母线、接地接零安装完毕、检查验收合格,才能进行电气试验; 5) 电气交接试验合格,才能封闭柜体、通电试运行。 (4) 沿桥架敷设的电缆线路安装:
1) 相关的土建施工结束,验收合格,才能测量定位进行支、吊架安装; 2) 支、吊架验收合格,才能安装梯架(托盘); 3) 梯架(托盘)验收合格,才能敷设电缆; 4) 电缆敷设前绝缘试验合格,才能敷设;
5) 电缆交接试验合格,且对电缆去向、相位和防火隔离措施等检查确认才能通电。 (5) 电缆沟内、竖井内支架上敷设电缆线路:
1) 电缆沟及竖井土建施工结束,验收合格,测量定位后才能安装支架;
2) 沟、竖井内支架、电缆导管安装结束,接地、接零连接良好,检查确认才能敷设电缆;
3) 电缆敷设前绝缘测试合格,才能敷设;
4) 电缆交接试验合格,且对接线去向、相位及防火隔堵措施等检查确认,才能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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