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部《关于离休干部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通知》
劳人老[1983]18号
佚名
【期刊名称】《老友》 【年(卷),期】2014(000)009
【摘要】各省、市、自治区老干部(人事)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老干部(人事)部门:为了体现党和国家对离休干部政治上的关怀,使他们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大好形势,有利于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根据各地经验,在他们健康条件允许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适当组织参观工农业建设项目的一螳活动。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经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页数】1页(P.39-39)
【关键词】农业建设项目;离休干部;人事部;劳动;社会主义建设;直属机构;老干部;自治区 【作者】佚名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英文 【中图分类】F322 【相关文献】
1.劳动人事部印发《关于离休干部健康休养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劳人老〔1983〕17号 [J],
2.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
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J], 3.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因瘫痪等原因生活长期完全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J], 4.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离休干部“两费”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的通知》的通知 [J], 5.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江西省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方案》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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