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捕捞 6.5.1捕捞工具
虾笼、地笼网等工具。 6.5.2捕捞时间
盱眙龙虾捕捞时间从4月下旬开始,6月底或7月初结束,规格≥30克/尾。
6.5.3捕捞方法
饲养45天后,根据养殖虾规格及时用地笼诱捕商品虾,捕大留小。
7病害及敌害防控 7.1病害防控
定期进行消毒,每隔15天用一次生石灰化成水对全池进行泼洒,用量是每亩用干生石灰15千克。一旦发现克氏原螯虾不摄食、不活动、附肢腐烂等情况,可能是有疾病发生,对病虾要进行隔离,并对疾病做出准确诊断,对症下药,及时治疗,防止病源蔓延。用药应符合NY 5071规定。
7.2敌害防控 7.2.1主要敌害
主要有鸟类、老鼠、蛙、水蛇、泥鳅、黄鳝、肉食性鱼类等。 7.2.2防控方法
对鸟类采取驱赶、鞭炮、老鹰风筝等吓赶的方法,对老鼠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灭杀。蛙、水蛇、泥鳅、黄鳝、肉食性鱼类等,
放养前应用生石灰清除,进水时要用孔径0.5毫米的纱网过滤,平时要注意清除池内小杂鱼等。
8.质量指标 8.1感观指标
商品龙虾的外观是:体色暗红或深红色。有光泽,体表光滑无附着物,无损伤,虾体厚实,反应敏捷。肉质饱满,具盱眙龙虾固有的味道。
8.2.可数指标
上市的盱眙龙虾上按个体重量不同,区分为特级品、一级品、二级品。
其区分标准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商品龙虾的可数指标 项目 雄虾 特级品 雌虾 雄虾 一级品 雌虾 雄虾 二级品 雌虾 8.3判定规则
在感观指标、可数可量指标、营养指标中,凡其中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则产品降一级处理。
个体重量(克) ≥75 ≥60 60~75 50~60 40~60 30~50 9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标志
9.1.1 符合操作规程的产品和企业,获得批准后,可在其产品或产品的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书上使用盱眙龙虾产品专用标志,并标注产区名称。
9.1.2凡不符合本操作规范的产品(包括已获原产地保护的企业,但某些批次的产品未达本标准的),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盱眙龙虾(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
9.2包装
包装箱规格为48厘米×48厘米×28厘米。将成品虾冲洗干净,腹部朝下装入包装箱内,然后放入一层水草,并覆盖0.5千克~1.0千克的碎冰块,压实、打包。包装材料应卫生、洁净。
9.3运输
在低温清洁的环境中装运,要避免阳光直射,保证鲜活。用塑料虾筐包装的,要避免风吹。运输工具在装货前清洗、消毒,做到洁净、无毒、无异味。运输过程中,防温度剧变、挤压、剧烈震动,不得与有害物质混运,严防运输污染。
9.4贮存
成品虾应暂养、贮存在水泥池中,水深3厘米左右,用水应符合NY5051的规定,饵料应符合NrY5072的规定,并注意防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