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院水电后勤保障操作规范
一、为了加强水电气安全工作管理,规范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行为。 杜绝安全事故,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相关部门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二、水电气工上岗条件
1. 水电气工作具有特殊性、技术性、危险性,从事水、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思想态度端正、精神正常、身体健康。 2. 水、电、气工必须熟悉安全知识,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水平和熟练的操作技能。 3.电工上岗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
三、水、电、气负责人安全职责 1. 各区域水、电、气组长在自己做好安全操作的同时,时刻监督、指导、教育身边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工作。 2. 水、电、气负责人对每天的工作任务要认真、细致、周密安排,对危险性大、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应亲自到现场进行指导和操作。 3. 水、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掌握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各种线路的布置,水、电、气设备(设施)的工作性能、用途及运行状态。 4. 每天上班(值班)首先对自己区域内所有的水、电、气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发现故障及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在自己不能独立处理的情况下,必须通知水、电、气负责或报告总务科长。 5. 电工日常操作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不准违规操作。 6. 对违章用水用电、乱接、乱拉电线(随意增加用水用电功率)的科室和个人要及时制止、劝解,必要时进行停水、停电处理,同时报总务科。 7. 加强水、电、气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对变压器、配电房、供水泵房进行巡查,确保大型设备安全、正常运转,同时作好记录。8. 对变压器、配电房(发电房)、供水泵房、地下高低压电缆等要害场所,都应设立醒目的警示牌。 9. 作为一名水电工必须熟悉水电气安全知识及安全(操作)防护措施,正确使用各种操作工具。 10. 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设法使触电者迅速而安全地脱离电源,出现火灾事故,尽快断开火灾现场电路,然后再进行施救。
四、水、电、气工安全操作规范
1. 水、电、气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在工作中应保持头脑清晰、思想集中,如情绪不稳定、身体不适、精神状态不佳的水电氧气工,当日不准参加电器操作。 2. 每天上班要配备的必要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穿背心、拖鞋及酒后操作。 3. 对大型水电气设施的安装、改造及重要电气设备的维修工作,必须有两人以上才能进行。 4. 对大型用电负荷设备(380V以上)拉闸、送电,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并戴好防护手套。 5. 凡不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条件的安装、改造、维修工作,严禁带电作业。 6. 不准购买和使用不合格的水电气材料、劳保用品、水电气工具。 7. 水、电、气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医院安全知识培训,凡考试不合格者不上岗和聘用.
五、处罚办法 对不能履行安全职责,违犯安全操作制度的工作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⑴ 在上岗期间,凡不能履行《水、电、气安全职责》的工作人员,经检查、核实、发现一次扣30-50元,发现两次扣50-100元,第三次还不能履行安全职责者,扣发当月劳务费。(2) 由于平时安全责任不强、安全措施不力、工作失职而导致的重大事故,按上级有关规定和法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