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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尧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富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立项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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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钒排放速率(kg/h) 标准限值 备注

0.000103 0.000142 5.56×10-5 8.10×10-5 3.89×10-5 4.92×10-5 2.58×10-5 7.08×10-5 氯化氢:10 mg/m3、氟化氢1 mg/m3、汞:0.05 mg/m3、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1.0 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计)≤0.5 以上结果均为引用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SHE16-05243 R0检测报告的检测结果,报告详见附件三。 由表7.2-2-2结果可见,水泥窑窑尾出口氯化氢排放浓度在(0.93~3.45)mg/m3之间;氟化氢排放浓度在(<0.07~0.15)mg/m3之间,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在(<0.013~<0.016)mg/m3之间;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排放浓度在(<3.68×10-4~<7.72×10-4)mg/m3之间;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计)排放浓度在(< 5.61×10-3~< 11.1×10-3)mg/m3之间;企业排放重金属及其化合物、氯化物、氟化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 30485—2013)表1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水泥窑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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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暂存、配料等工序废气监测结果与评价

暂存、配料等工序废气的监测结果见表7.2-3。

表7.2-3暂存、配料等工序废气的监测结果 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值* 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值(mg/m3) 0.56 0.32 0.44 0.59 0.38 0.43 (mg/m3) 0.56 4 0.59 标准限值 (mg/m3) 日期 备注 2016年9月27日 *项目为我站外包方检测结果 2016年9月28日 由表7.2-3监测结果可见,验收监测期间,原料、配料等工序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在(0.32~0.59)mg/m3之间,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7.3 废污水检查内容及结果

7.3.1 废水检查内容

由于本项目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回用,一部分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另一部分用于厂区绿化使用。故不监测。 7.3.2 废水检查结果

项目废污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①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产生的清洗废水和实验室废水。清洗废水集中收集后回用于调节危险废物粘度;实验室废水送项目危险废物预处理中心预处理后进水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

②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富平水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回用,一部分用于道路洒水抑尘另一部分用于厂区绿化使用。该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增加生活污水产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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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噪声监测内容、结果与评价

7.4.1噪声监测内容

项目厂址位于富平水泥厂区内,属于厂中厂。故本次不予监测。

7.5 固体废弃物检查内容及结果

7.5.1 固体废弃物检查内容

主要调查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以及各自的最终处置去向等,并对其处置措施进行分析。 7.5.2 固体废弃物检查结果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弃物有: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清洗产生的废水沉淀污泥、预处理中心活性炭吸附装置年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清洗产生的废水沉淀污泥,作为危险废物与其他危险废物一并送水泥窑焚烧处置。

预处理中心活性炭吸附装置年产生的废饱和活性炭与其他固体危废一并送水泥窑焚烧处置。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富平水泥厂统一送富平县庄里镇环卫部门处理。

7. 6 污染物总量核算内容及结果

7.6.1污染物总量核算内容

主要是依据验收监测实测数据对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核算。 7.6.2污染物总量核算结果

根据环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现对该项目主要污染物烟尘、氮氧化物进行总量核算。验收监测期间烟尘排放速率为4.67千克/小时,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92.25千克/小时,企业提供正常排放时间为6820小时/年。总量核算结果为:烟尘31.99吨/年、氮氧化物629.14吨/年。

西安尧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富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与陕西省富平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生产线项目协同处置期间所产生废气污染物烟尘、氮氧化物经处理后由水泥窑尾烟囱同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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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4日富平县环保局给陕西省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发放的排污许可证(富环验字【2015】4号)排污总量颗粒物为998.5吨/年、氮氧化物为1227.6吨/年。西安尧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富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评批复总量烟粉尘为4.92吨/年,氮氧化物为78.76吨/年。

鉴于此,协同处置期间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颗粒物1003.4吨/年、氮氧化物为1306.4吨/年。验收监测期间总量核算结果符合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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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境管理检查内容及结果 8.1 环境管理检查内容

(1)建设项目环评结论、建议及批复的落实情况; (2)环境管理制度、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情况; (3)危废台账检查; (4)危废运送情况检查; (5)“以新带老”措施的落实情况;

(6)污染物排放口的规范建设情况以及污染物在线连续监测装置运行情况调查;

(7)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调查;

(8)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调查(主要检查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写和是否备案情况)。

8.2 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西安尧柏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富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环评批复和环评建议、要求落实与执行情况见表8.2-1。

表8.2-1 项目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情况一览表

与环评及批复相符性 相符 项 目 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 环评及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建 设 项目位于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厂内,按环评报告和批复文件要求建在陕西地 不新增占地。 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厂内 点 设 计 项目依托富平公司日产5000吨新型干项目依托富平公司日产5000吨新型干生 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建设处法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建设处产 置10万t/a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项目和置10万t/a危险废物协同处置项目 规 600t/d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 模 建 设 固体废物协同处置项目由预处理系统预处理系统和焚烧系统组成 内 和焚烧系统组成 容 不一致 相符 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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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弃物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钒排放速率(kg/h)标准限值备注0.0001030.0001425.56×10-58.10×10-53.89×10-54.92×10-52.58×10-57.08×10-5氯化氢:10mg/m3、氟化氢1mg/m3、汞:0.05mg/m3、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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