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8 直流系统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 结果 备注 光伏发电站宜设蓄电池组向 继电保护、信号、自动装置 等控制负《光伏发电站设 计荷和交流不间断电 源装置、断路规范》 8.1 器合闸机构及 直流事故照明等动(GB50797-2012) 第力负荷供 电,蓄电池组应以全浮8.4.1条 充电 方式运行。 《光伏发电站设 计规范》 (GB50797-2012) 第8.4.2条 8.2 蓄电池组的电压可采用 220V 或 110V。 消防供电及应急照明 光伏发电站的消防供电应符 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火灾探测报 警、火灾应急照明应按 n类负荷供电。 9 《光伏发电站设 计规范》 9.1 2. 消防用电设备采用双电 源或双回路供电时,应 在最末一(GB50797-2012) 第14.6.1条 级配电箱处自 动切换。 3. 应急照明可采用蓄电池 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 电时间不应小于 20min。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应 符合下列要求: 1. 电站主控室、配电装置 室和建筑疏散通道应设 置应急照明。 《光伏发电站设 计规范》 9.2 2. 人员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的照度不应低于 0.5lx , 连续工(GB50797-2012) 第14.6.2条 作应急照明不应 低于正常照明照度值的 10%。 3. 应急照明灯宜设置在墙 面或顶棚上。 10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光伏方阵场地内应设置接地 网,《光伏发电站设 计接地网除应采用人工接 地极外,规范》 10.1 还应充分利用支架 基础的金属构(GB50797-2012) 第件。 8.8.3条 《光伏发电站设 计光伏方阵接地应连续。可靠, 接规范》 10.2 地电阻应小于4 Q (GB50797-2012) 第8.8.4条 o 11 电气安全管理
序号 10.1 10.2 检查内容 是否建立两票三制”执行情 况 电气安全运行规程、检修规 程、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 结果 备注 试验规程是否制定 是否已制订交接班制度、巡 回检《电业安全工作 规程》查制度、检修制度、试 验制度、(发电厂、变 10.3 电所电气部分) 第3条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等 电工作业人贝是否已进仃安 全10.4 技术培训考核,做到持证 上岗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 室等《10KV及以下变 电所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 鼠类小设计规范》 10.5 动物从采光窗、通风 窗、门、电(GB50053-94) 第6.2.4缆沟等进入室内 的设施 条 5.6消防系统单元安全评价
561 安全检查表法检查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目消防系统单元的符合性,详见表 5.6-1。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检查本项
表5.6-1消防系统单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 结果 备注
序号 检查内容 灭火器的进场检查应符合 下列要求: 1. 灭火器应符合市场准 入的规定,并应有出厂 合格证和相关证书; 2. 灭火器的铭牌、生产日 期和维修日期等标志 应齐全; 3. 灭火器的类型、规格、 灭火级别和数量应符 合配置设计要求; 4. 灭火器筒体应无明显 缺陷和机械损伤; 5. 灭火器的保险装置应 完好; 6. 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 指针应在绿区范围内; 7. 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 机构应完好。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 结果 备注 1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 收及检查规范》 第2.2.1条 灭火器箱的进场检查应符 合下列要求: 2 1. 火火器箱应有出厂合 格证和型式检验报告; 2. 灭火器箱外观应无明 显缺损和机械损伤;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 收及检查规范》 第2.2.2条 3 3. 灭火器箱应开启灵活。 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安 装设《建筑灭火器配置验 置灭火器时,应在醒目 的地方设收及检查规范》 置指示灭火器位 置的发光标志。 第3.4.1条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 收及检查规范》 第3.4.2条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 收及检查规范》 4 在有视线障碍的设置点安 装设置灭火器时,应在醒目 的地方设置指示灭火器位 置的发光标志。 是否通过了消防验收 5 562检查结果
本节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本项目消防系统进行检查, 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
本项目消防系统符
5.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单元安全评价
5.7.1 安全检查表法检查
本报告仅从作业现场有害因素出发,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 准规范,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本项目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单元进行检查评价, 详见表5.7-1。
表5.7-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备注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 或者指疋职业健康管理 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 职的职业健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监第8条 管理人 员,负责本单位的职督管理暂行规定》 业 危害防治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 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 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 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 2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3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 人《作业场所职业监控 员,生产经营单位应 当按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有关规定组 织上岗前、第24条 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 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 告知从业人员 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 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 位置设置《作业场所职业监控 警示标识和中 文警示说明。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警示说明 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第24条 危害 的种类、后果、预防和 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 备注 5 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使 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 合相应的防爆等级并按 有关标准执《生产设备安全卫生 行。爆炸和 火灾危险场所使设计总则》(GB 用的仪 器、仪表必须具有与5083-1999) 第642条 之 配套使用的电气设备相 应的防爆等级。 能产生噪声和振动的各 类生产设备,都必须在 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噪 声、振动指标《生产设备安全卫生 限值,并 在设计中米取有效设计总则》(GB 防治 措施。对固有强噪声、 强5083-1999) 第6.6条 振动设备,宜设置隔 离或遥控装置。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 企业应当督促、教育从 业人要求总则》 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劳动防护(GB/T 12801-2008) 第用品。 6.2.3条 6 7 5.8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安全评价
5.8.1 安全检查表法检查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 目安全生产管理单元的符合性,详见表
运用安全检查表法检查本项
5.8-1。
表5.8-1安全生产管理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 1 检查项目内容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检查依据 检查记录 检查结果 备注 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 对本《安全生产法》 第一1.1 单位的安全牛产工 作全面负章第五条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