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厂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开具了保险单.但由于保险公司经办人的疏忽,未按投保单上的内容载明其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三个项目,造纸厂也未提出异议.期间造纸厂发生大火,尽管奋力抢救,但仍烧毁财产价值37万元人民币,其中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三类损失17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造纸厂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其37万元人民币的全部损失,保险公司则以原材料,燃料和低值易耗品不属于保险范围规定的流动资产为由拒绝赔偿,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请问:该案应如何判决
7,1980年秋,国营某林场准备砍伐一批林木,1980年9月18日,某煤矿派人到该林场联系,要买一批木材做坑木.双方签订合同规定,林场将位于大青沟野猪洞附近的一片林木卖给该煤矿,由煤矿自己负责采伐.价款32000元,从交款之日起即可采伐.9月24日,煤矿将价款支付,但尚未采伐.10月3日,大青沟野猪洞附近意外发生山火,林木被烧毁.火灾之后,煤矿因自己没有得到木材,向林场提出索回支付的价款.林场说,既然已经交钱了,就不能再退回去.该煤矿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帮助索回价款. 请问:煤矿索要木材款对吗
8,1995年某村委会将果园平均分给各户承包,规定承包期为5年.其中王某承包了40棵苹果树.1997年,村委会又全部收回果园搞专业承包,发包给以鲁某为首的6人专业队,合同约定承包期10年.后因管理不便,经村委会同意,鲁某等6人又将其中原来王某承包过的40棵苹果树转包给了刘某.一年后,王某以他与村委会1995年的合同未到期为由,强行强摘这40棵苹果树的苹果400多斤,故引起纠纷.村委会调解不成,即宣布解除与鲁某等6人的合同,准备重新平均分包到各户.鲁某等6人即诉至法院,请求继续履行合同.刘某则向法院请求王某返还400多斤苹果.一审法院即将王某列为被告,将村委会和刘某列为第三人.判决后村委会提起上述,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认为应将村委会和王某列为共同被告,将刘某列为第三人.
请问:王某,村委会,刘某以及鲁某等6人的诉讼地位应如何确定 他们的承包合同纠纷应如何处理
9,1994年12月,李立到某储蓄所存款.李立填好一张8000元的活期存款凭条后,便将凭条,现金和存折交该储蓄所接柜员,接柜员接过李立所交的现金,凭条和存折,对现金进行了清点(手点,机点都使用过),见与存款凭条所填写数额一致,即发给李立一枚铜牌(铜牌是该行专用,号码为79),并将现金,凭条,存折交付记帐员.记帐员记帐后,将李立储蓄存款,凭条和存折一同交复核出纳员复核.复核后,复核出纳员提出李立所交现金少500元,与凭条所填金额不符,即退回接柜员,由接柜员告之李立少500元.李立反复寻找后坚持自己所交8000元现金无误,双方争执不下.李立多次与该储蓄所交涉无果,诉至法院,要求法院返还其8000元存款,可该储蓄所以银行有\二人临柜,复核为准\为由,拒绝承担储蓄存款短款的责任. 请问:该储蓄所是否应承担存款缺款的责任 为什么
10,1999年10月1日,中国银行职员甲出资10万元,拟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武汉红星公司.假设后来该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因业务繁忙,便请朋友乙负责事务管理,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2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11月1日,乙未经甲同意,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与善意第三人丙签订了购入3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2000年10月1日,因企业连续亏损,甲解散了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2月1日,丙要求甲偿还在企业存续期间所欠其货款1万元.甲以企业已解散为由,拒绝偿还债务.
请问:(1)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要求 (2)乙与丙签订的购入3万元价值货物的合同是否有效 为什么
(3)甲以个人独资企业已解散为由拒不还款,其行为是否正确 为什么
11,2000年3月12日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项食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2000年4月12日12点由A公司派人到B公司送货,同时收取货款.可是A公司没有按时送货,B公司提起诉讼,主
张A公司违约,应当依据合同承担违约责任.A公司主张自己是C公司的分公司,应当由C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公司主张A公司是分公司,应当由C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公司主张A公司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调查发现下列事实,C公司是1999年4月5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从事食品批发,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由3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王某以40万元人民币出资,张某以45万元人民币出资,黄某以食品专利出资,估价为15万元人民币.公司成立后,由王某担任经理,王某曾经因犯有贪污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3年零1个月.张某由于负担个人债务,抽回资金29万元.C公司于1999年6月18日成立分公司B公司至今.
请问:(1)C公司作为从事食品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是否合法 (2)黄某以食品专利出资,估价人民币15万元,是否合法 (3)王某任经理有无问题 (4)张某能否抽回投资
(5)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的主张能否成立 为什么
12,甲卷烟厂使用注册商标生产\蓝鸟牌\香烟;一年后发现乙乡镇卷烟厂未经商标注册也生产销售\蓝鸟牌\香烟,且其香烟质量较甲厂为低.甲厂认为乙厂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产品信誉,遂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丙律师,拟诉请法院求偿.乙厂得知此事后找到甲厂,申明本厂使用该商标已有两年之久,并无假冒侵权之意;并主张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甲厂的注册商标使用权.甲厂同意订立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但坚持要求乙厂先行赔偿,后双方找到丙律师进行咨询. 请问:(1)乙厂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违反了我国商标管理的哪些规定 其法律后果如何 (2)如果甲乙双方事后达到了使用许可协议,当事人应遵循我国商标法的哪些规定
13,某建筑公司从S公司购进钢筋50吨,支付货款28万元.在验收时发现表面多疤结,有裂缝,在加工试验中钢筋有断头现象.经技术鉴定部门鉴定发现这批钢筋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技术标准均达不到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通知某公司回收库存.
经查明S公司的钢筋是从G公司购入的,产品有厂名,厂址,并附有质量合格证,符合正常的经营手续.当S公司知道经营的钢筋是劣质的后,积极采取措施封存钢筋,回收钢筋,并要求有关部门解决.G公司这批钢筋是从一乡办企业进的货,明知此乡办企业无生产钢筋技术的能力,因贪图价格便宜而予经经销.在产品问题暴露后,G公司不但不停止销售,反而积极\促销\试图将劣质产品推向社会.
请问:(1)钢筋属于必须符合什么标准的产品
(2)对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应如何处罚 (3)此案中S公司和G公司的产品责任应如何处理 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略) 二,多项选择题(略)
三,判断题(判断正误,并将错误的加以改正)
1,错误,法律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以及请求权的性质与公民的人身密切联系的债权,不能转让.
2,正确,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各级,各类组织.但是,在一定条件下自然人也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3,错误,根据要约的定义及特征分析,电视中的广告应为要约邀请.
4,正确,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依法购买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以达到对该公司控股或取得控制权的目的,证券法规定:其收购采取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方式.
5,错误,因为二者的区别之一是财产保险不必指定受益人,而人身保险需要指定受益人. 6,正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7,正确,无过错责任又称严格责任,是指不论违约方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害,就应承担违约责任,新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即为无过错责任. 8,错误,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都可以转让.
9,错误,个体工商户不设置帐薄,其计税务依据不得由个体工商户与税收征管人员协商决定. 10,错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
四,简答题
1,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答题要点:
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财产所有权的特征:(1)自权性,(2)完全性,(3)恒久性,(4)弹力性,(5)基础性,(6)独占性,排他性.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主体分为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可以是财产所有权人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
所有权是所有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四项权能构成了财产所有权的内容.
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必须是存在于人身之外,能为人所支配并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的物.
2,商业银行对存款人的原则. 答题要点:
对个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
对单位: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法律规定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冻结,扣划.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上下限,确定存款利率并予以公告. 保证存款本息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本金和利息;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 3,简述代位权的特点及构成要件. 答题要点: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其特点:代位权是法定的,而非约定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是合同保全权能而非请示权;代位权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并不得超过债权范围;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只能是非专属于债务人的权利.
其构成要件: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债务人已陷于迟延履行;有保全的必要.
4,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与法律责任.
争议的解决: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即:双方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经营者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法定其应承担的义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时,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责任形式有: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5,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均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与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相类似,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发起人订立(设立公司)协议;制订设立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认缴公司规定发行的全部股份并缴纳所认缴股份的全部股款;选举公司董事和监事,组成董事会和监事会;申请设立登记. 6,撤消权的成立要件因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的不同:
撤消权是指债权人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具体来说是指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可低价处分财产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的行为的法律制度.
撤消权的成立要件因无偿行为和有偿行为而不同.在无偿行为情况下,只需具备客观要件;在有偿行为情况下,主客观要件需同时具备.客观要件包括: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减少清偿能力,危害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目的.主观要件:债务人的恶意和第三人的恶意. 7,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都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的,经济法律关系也不例外.它必须首先有参加者,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参加者依据法律,法规,确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经济法律关系,根据设定的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承受者,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中行为的实施者.没有主体就没有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权利是指经济法主体依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约定而享有为或不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经济权利的种类主要有:1,所有权,2,经营管理权,3,法人财产权,4,经济职权,5,经济债权6,工业产权.
经济义务是指经济法主体依经济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约定而承担的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经济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就企业而言,经济义务主要有:对国家的义务;对消费者蝗义务;对相企业职工的义务以及对其他经济法主体的义务等.另外与经济权利相对应,经济义务主要有:正确行使所有权的义务,经营责任,经济职责和经济债务等.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按其法律地位,职能和活动范围,可以分为:1,国家机关,2,社会组织,3,内部组织,4,个体工商户,承包户和公民(自然人),5,国家.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权利与义务,主体与客体间联系的纽带.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的种类主要有:1,财物,2,经济行为,3,智力成果. 8,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证券发行审核,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发行作出是否准予发行的制度.主要有两种:一是注册制,二是核准制.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特点:区分股票与债券的不同审核体系;强调发行人与中介机构对申报文件的责任;成立审核机构;对审核期限予以限制,提高效率;规定补救措施;明确投资者风险自负.
9,10题答案略 五,案例分析
1,(1)不合法,因为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其资产评估工作由资产评估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单位进行,该国有企业无权自行评估.
(2)不合法,依《公司法》规定,国有企业收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3)不符合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4)不符合规定,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两项专利的作价人民币220万元高于公司法所规定的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20%. (5)公司欲设立,应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然后由该公司设立大会产生的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答题要点:
工商银行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因为本案工商银行是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人,但根据银行承兑汇票的要领其并不是该汇票的出票人.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商业汇票.其程序是出票,申请承兑,签定协议并承兑,备付票户银行,以备到期支付,付款.根据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的要领和操作程序,本案中的工商银行在银行承兑汇票法律关系中,是汇票的承兑人和付款人.汇票的出票人是B商贸公司,收款人是A商场.在该票据关系中,工商银行是票据债务人,而A商场是票据权利人,基于此工商银行是不能向A商场偿还票款的.本案工商银行应向B商贸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偿还票款,其后B商贸公司可要求A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3,答题要点:
因为本案中,王某是自杀身亡的,且保险合同自成立起未满2年,因此,对于以死亡为给付的死亡保险金,保险公司不应支付,属除外责任,但王某被电击伤,属于意外伤害,且发生在保险期内,应属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按其伤残程度给付伤残保险金. 4,答题要点:
属要约,该要约是向非特定人发出的,悬赏广告是一种特殊的要约,虽然不是向特定人发出的,但悬赏广告的内容明确具体,一旦有人对悬赏广告的内容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5,不成立.没有承诺过程,属交错要约.教材内容同上.合同成立必须有要约与承诺的过程,该桑塔纳轿车的买卖只有要约而没有承诺.
6,本案的关键是保险单和投保单的问题.根据我国保险法的相关规定,造纸厂与该市的保险公司之间的企业财产保险合同是有效的.造纸厂填具了投保单,并在投保单上列明了投保的企业财产项目及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收到其投保单后经审查同意承保并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这时双方的行为已构成了合同成立过程中的要约与承诺,企业财产保险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虽然保险公司开具的保险单上未载明造纸厂投保的流动资产的具体项目,遗漏了投保单的的内容,但从要约与承诺本身的含义来讲,保险公司要承诺的保险责任应为造纸厂投保的范围.因此法院应支付造纸厂的诉讼请求.
7,根据债中应给付的物品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可把债分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特定之债的特征,在于这种债在发生时,其标的就已经具体化,特定化.特定之债除特殊情况外的债的发生虽然标的物尚未交付,也意味着该标的物的所有权和意外灭失的责任已经转移,只是非意外灭失的责任仍由原所有人承担.而种类之债在种类物标的正式交付前,标的物的意外灭失责任只能由出卖人承担.
对于上述案例的处理,首要的问题是区分出它是属于特定之债还是属于种类之债.本案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给付的标的就是指大青沟野猪洞附近那一片林木,这已经与其他地方的林木明显地区别开来.因此,在该煤矿与该林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属于特定之债,同时,本案中给付标的物的灭失是出于意外山火,而不是非意外灭失.因此,本案从合同成立之日起,林木的意外灭失责任就已经从某林场转移给某煤矿.故某煤矿向国营某林场追索已付的价款是不对的. 8,一是承包合同纠纷案,一是侵权赔偿纠纷案.王某是侵权纠纷案中的被告,刘某是原告,刘某同时是承包合同纠纷案中的第三人.村委会是承包合同纠纷案中的被告,鲁某等是承包合同纠纷案中的原告.
9,该储蓄所应该承担存款缺款的责任.
从本案看,储户将储蓄款交银行接柜员当面初点确认交存的储蓄款与存款凭条所填数额一致,发给储户号牌后,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即以形成,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合同即以缔结(尽管我国法律,法规对储蓄合同没有规定名称和具体规范,是一种无名合同,其适用合同法的一般原则),银行对存款具有妥善保管之义务,此后,所出差错应由银行承担;至于银行关于\二人临柜,复核为准\的规定,对本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具有约束力,对储户不具有约束力,因而该储蓄所应该承担存款缺款的责任. 10,11,12,13题答案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