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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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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规划依据、原则及期限

第一节 规划的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条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二、地方法规

1、《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 2、《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方法》 3、《浙江省自然保护区条例》

4、《浙江省海洋水产资源保护试行规定》 5、《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6、《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 三、部门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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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方法》 3、《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4、《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03]31号) 5、《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 四、国家、行业标准

1、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 2、海水养殖水质标准(NY5052-2001) 3、淡水养殖水质标准(NY5051-2001) 五、规范性文件

1、《<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工作实施规范》(农业部渔发[2002]5号) 2、《<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编制大纲》(农业部渔发[2002]5号) 3、《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03]13)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海洋与渔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23号)

5、《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2011)

6、《临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 7、《临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8、《临海市海洋功能区划》(2006修编) 9、《临海市现代渔业(农业)园区规划》(2010) 10、《临海市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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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指导思想

以贯彻执行新《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鼓励发展水产养殖的方针政策为契机,以加强对养殖业的有效管理和保障养殖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根据国民经济和地区经济发展计划,结合考虑全面实施我国渔业战略调整和养殖水域、滩涂可持续利用的需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发展思路,对养殖水域滩涂进行科学规划,为合理开发利用养殖水域、滩涂资源,提高养殖水域利用率,有效保护养殖水域生态环境,加快完善和推进养殖管理制度,促进现代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节 规划原则

一、立足现状与着眼发展原则

立足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结合外部条件的影响,因地制宜进行养殖布局,综合考虑资源、生态环境条件、生产基础、市场环境以及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因素,突出重点,相对集中,优先发展,竞争明显,并具有一定基础的水产产品和产区。 二、科教先导与集约发展原则

深入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优化海洋科技、教育、人才资源配

置,推进自主创新,加大科研院所和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海

洋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海洋开发向集约型、效益型转变,不断提升科技教育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

三、可持续发展与环境友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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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适时,适度开发,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根据资源分布状况将水产资源丰富的水域滩涂确定为养殖发展重要水域,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实现海洋经济与海洋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妥善处理水产养殖资源利用和保护的关系,养殖生产应符合环境容纳量和养殖容纳量的要求,使养殖水域滩涂发挥最佳效益。大力推行健康、无公害、绿色和有机水产品的养殖生产技术,实现现代渔业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同步提高。 四、市场导向与产业化开发原则

充分考虑国际、国内市场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适应人们对水产品消费多样化、优质化、安全化的需求,重点发展市场占有率大、市场前景广阔、高效的优势水产品。实行产业化经营,延伸生产链条,打造品牌产品,推进产业升级,提高产业整体竞争力。 五、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原则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并根据已有区划规定,将适于养殖的水域滩涂确定为养殖使用功能。本着“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先粗后细、先易后难”的原则,遵循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在养殖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分步实施。 六、导向性与可操作性原则

注重规划的导向和实际可操作性相结合,充分发挥规划对水域功能的定位作用,协调处理各产业水域滩涂的使用纠纷,做到水域滩涂使用功能明确、产业布局合理。同时,将规划与调整结合起来,通过规划的实施,对不符合区域布局规划及养殖密度较大的养殖场所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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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鼓励养殖区转移至水体交换条件好、环境优良的水域,尽可能地减轻近岸及湾内养殖压力。

第四节 规划期限

水产养殖功能区域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近期为2011-2015年,规划远期为2016-2020年。以近期规划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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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

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及期限第一节规划的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条例》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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