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作2段第三施工标段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根据安全紧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中国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2-3项目部应急救援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
组 长:王保春(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建军(副经理) 王 历(安全总监兼安全环保部主任) 组 员:鲁 旭(总经济师) 杨小兵(总工程师) 陈瑞忠(经营管理部主任) 朱才宏(调度室主任)
姚玉岭(综合事务部主任) 李晋安(工程技术部主任) 王敏哲(质量管理部主任) 李结社(机电物资部主任)
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王建军负责整个救援指挥工作,王建军未能到现场时,由王历负责整个救援指挥工作。
由于工程处于开工阶段,各工区暂未成立,人员组成难免补充调整,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将根据项目部人员增减调整予以补充。
3.2指挥机构及成员职责
3.2.1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2、按照本预案程序的规定,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尽全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指挥各部门有条不紊的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4、在救灾过程中随时掌握本预案实施情况,并对本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5、在负责区域内为事故现场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并提供场地,抢险救灾结束后要负责督促事故单位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
6、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小组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对于超出自身处理能力的事故,要及时请示。
7、对于在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卓著的部门和个人,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应给予其适当的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救援职责的,延误隐瞒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安全事故责任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作2段第三施工标段
3.2.2 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1、协同商议救援命令,指挥各部门抢险救灾并监督落实;
2、通知并联络应急指挥小组有关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后立即投入救援; 3、选址建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救援工作;
4、事故灾害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决定是否应采取疏散措施; 5、现场检查救援工作,提出救援方案,指挥员工开展救援工作;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3.2.3应急指挥小组成员的职责
1、小组成员应具备较高的安全警惕性,熟知安全规范并带头自觉遵守; 2、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应积极配合组长的工作,做好救援准备措施; 3、事故发生后,小组成员要立即到位,及时开展救援工作; 4、在救援行动中听从上级指挥,统一协调行动;
5、应急指挥小组在抢救行动中要尽心尽责,将人员伤亡和物资损失降到最低; 6、协助组长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7、各部门第一责任人不在时由第二责任人负责。
3.2.4事故救援联络协调机制
按照要求,应急指挥小组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事故救援联络协调机制。在事故发生时,应急指挥小组做好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做到事故信息和资源共享。
紧急救援时期各职能部门的职责:
施工调度室:负责紧急援救现场的所有车辆、机械设备的调用和施救人员的安排及抢救工作,并负责落实紧急救援小组安排的其它工作。
综合事务部:负责施救现场对外的联系工作,并在紧急救援指挥小组授权的情况下,负责向上级各部门报告工作;安排好伤亡人员家属、亲人的食宿工作。
安全环保部:负责配合事故调查处理的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和紧急救援工作;在救援小组统一指挥下,负责与当地劳动、安全部门联系和向上级安全部门的报告工作。维护现场秩序、保卫、人员疏散和保密工作。
工程技术部:负责救援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方案的制定,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机电物资部:负责救援过程中设备、物资的提供与保障,积极参与救援工作。 事故单位:及时报告事故真相,积极组织人员全力施救,服从应急指挥小组统一指
5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作2段第三施工标段
挥,避免造成更大的危害。配合有关单位的调查和事故处理。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方法与程序,及时观察观测易发生事故地段情况,有变化时及时反应到上级部门;完善危险源辨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在技术和管理措施上加强重大事故危险的监控,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对危险设备及危险区域予以明显标识,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根据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针对工程建设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对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发生危险的危险源进行了分析编制本应急预案。
1、大型土方和开挖较深的基坑工程,施工前要认真研究整个施工区域和施工场内的工程地质和水文资料、邻居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质量和分布情况、挖土和弃土要求、施工环境及气候条件等,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核、审批,严禁盲目施工。
2、我部所承揽的工程与河南省焦作市待九路相交,该段路交通密集人员众多,同时还有3条铁路岔口横穿施工便道及干渠,交通状况复杂。在交通运输过程中参建人员必须遵守项目部安全交通管理办法,坚决杜绝酒后、赌气、违规作业,加强交通安全运行控制。
3、基坑开挖工程应验算边坡或基坑的稳定性,并注意由于土体内应力场变化和淤泥土的塑性流动而导致周围土体向基坑开挖方向位移,使邻居建筑物产生相应的位移和下沉;验算时应考虑地面堆截、地表面积水和邻居建筑物的影响等不利因素,决定是否需要支护,选择合理的支护形式,在基坑开挖期间应加强监测。
4、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基础施工完毕后,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在相应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
5、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及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6、人工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m,并应从上而下挖,严禁偷岩取土。 7、大型支顶架的搭设,必须根据工程的特点按照规范规定,制定施工方案并验算其整体稳定性及地基承载力,同时制定搭设的安全技术措施。
8、施工用的其他类型脚手架、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搭设。 9、 脚手架搭设作业时,应按形式基本构架单元的要求逐排、逐跨和逐步地进行搭
6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作2段第三施工标段
设,矩形脚手架宜从其中的一个角部开始向两边延伸搭设,确保已搭部分稳定。 10、架上作业应按规范或设计规定的荷载使用,严禁超载,架面荷载应力求均匀分布,避免荷载集中于一侧。
11、架上作业时,不得随意拆除基本结构杆件,因作业需要必须拆除某些杆件时必须取得项目总工的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拆除。
12、支顶架、脚手架、临时设施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验算,验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13、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来架起上部钢筋,不能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操作前应检查基坑上和支撑是否牢固。
4.2预警行动
应急指挥小组根据工程实际和环境情况,编制该应急救援预案,明确防范的对象、范围,提出防治措施,并确定防治责任人。
在本工程施工中,深坑作业的机会较多,如排水基坑、明渠开挖施工、人工挖孔桩、桥梁基础开挖、桥梁支顶架塔设施工、钢筋安装等都较易发生坍塌事故。事故一旦发生抢救难度较大,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必须加强监控管理,在技术上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当发生坍塌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现场的人力、物力、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土方及构件搬离,受伤者抬出来并立即抢救。
5信息报告程序 5.1信息报告与通知
应急指挥小组成员24小时开机,并保证通讯畅通,第一个接到电话的小组成员为此次事件的临时责任人,负责事故的分级及应急预案启动的具体工作。
5.2信息上报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指挥小组报告。应急指挥小组立即将事故情况按安全管理权限如实向监理、业主或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报告的方式可先采用电话口头报告,随后递交正式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A、 事故发生单位。
B、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C、 事故的简要经过。
D、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
7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作2段第三施工标段
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E、 已经采取的措施。 F、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3信息的传递
在事故发生后由现场发现或接到报告人员直接用电话报告应急指挥小组,小组成员在接到报告后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分级,在2个小时内报告监理业主单位。
6应急处理 6.1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结合本预案划分,按Ⅰ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Ⅱ级(重大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安全事故)、Ⅳ级(一般安全事故)四级响应启动相应预案,进行协调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6.2应急响应
应急指挥小组在接到事故的信息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时确定应对方案,按规定将事故分为不同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给予指导协调,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快速反应原则:事故处置要坚持一个“快”字,做到反应快、报告快、处置快。事故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项目部办公室或向项目部领导直接报告,同时迅速报警,指挥小组领导要尽快到达事故地点。
2、先期处置原则: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置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的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统一指挥原则: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应急指挥小组全面负责内部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并配合、服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重、特大事故的统一指挥,保证处置工作的统一高效。
4、协调作战原则:项目部各部门在应急指挥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救救援工作。
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通知全体应急救援成员,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