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比方法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或相关国际标准中所列方法,详见表6-1。
表6-1 参比监测项目分析方法一览表
序号 1 2 监测分析项目 颗粒物 氧量 重量法 电化学法、氧化锆法、热磁式氧分析法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3 二氧化硫 碘量法 定电位电解法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4 氮氧化物 定电位电解法 紫外分光光度法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5 6 烟气流速 烟气温度 皮托管法 热电偶法、电阻温度计 监测分析方法 GB/T 16157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 HJ/T 56 HJ/T 57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 HJ/T 42 HJ/T 43 GB/T 16157 GB/T 16157 方法标准编号 6.4 比对测试
6.4.1 颗粒物、气态污染物参比方法采样位置按照GB/T 16157和HJ/T 397等要求设置。气态污染物参比方法采样位置与CEMS测定位置靠近但不干扰CEMS正常取样,不能从CEMS排气装置处直接采样监测,手工和自动同步采样。
6.4.2 对颗粒物浓度、烟气流速、烟温参比方法至少获取 3 个测试断面的平均值,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氧量至少获取 6 个数据(其中仪器法可选取不小于 2 倍自动监测设备响应时间期间的平均值为 1 个数据,化学法以一个样品的采样时间段监测值为 1 个数据)。 6.5 核查参数 6.5.1 过剩空气系数
进入烟气CEMS系统设置,检查标准过剩空气系数设置以及过剩空气系数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9
小于65t/h的燃煤锅炉烟尘初始排放浓度标准规定的过剩空气系数α=1.7,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α=1.8,燃油和燃气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α=1.2;工业炉窑α=1.7;电厂燃煤锅炉α=1.4,燃油锅炉α=1.2,燃气锅炉α=3.5。
过剩空气系数按下式计算得出:
??21
21?XO2式中:
?——过剩空气系数;
XO2——实际测得氧的体积百分数。 6.5.2 烟气流量
进入烟气CEMS系统设置,检查标态干烟气流量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标态干烟气流量按下式计算得出:
Qsn?Qs?273B?Ps?a??1?Xsw?273?ts101325?
Qs?3600?F?VS式中:
Qsn——标态干烟气流量,Nm3/h; Qs——工况下湿烟气流量,m3/h; ; ts——烟气温度,℃
Ps——烟气静压,Pa;
Xsw——烟气中水分含量体积百分比,%;
F——测定断面面积,m2;
Vs——测定断面的湿烟气流速,m/s。
Ba——大气压力,Pa
6.5.3 污染物折算浓度
进入烟气CEMS系统设置,检查污染物折算浓度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污染物折算浓度按下式计算得出:
c?c?????
式中:
c——污染物折算浓度,mg/Nm3; c?——污染物实测浓度,mg/Nm3;
10
??——实测过剩空气系数;
?——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剩空气系数;
6.5.4 污染物排放速率
进入烟气CEMS系统设置,检查污染物排放速率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污染物排放速率按下式计算得出:
G?c??Qsn?10?6式中:
G——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c?——污染物实测浓度,mg/Nm3;
Qsn——标态干烟气流量,Nm3/h。
6.5.5 烟气含湿量
进入烟气CEMS系统设置,检查烟气含湿量设置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6.5.6 标准曲线参数和速度场系数
对照CEMS的调试报告或验收报告中的标准曲线参数和速度场系数与CEMS管理系统参数设置中标准曲线参数和速度场系数是否一致。 6.5.7 皮托管系数
对照皮托管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中的皮托管系数K值与CEMS管理系统参数设置的皮托管系数是否一致。 6.6 比对监测结果评价 6.6.1 评价标准
参照《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T75-2007)要求,烟气温度、烟气流速、氧含量和污染物实测浓度(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需满足表6-2技术指标要求。
表6-2 烟气CEMS考核指标要求
检测项目 考核指标 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 ≤50mg/m3时,绝对误差不超过±15mg/m3; 颗粒物 准确度 >50mg/m3~≤1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5%; >100mg/m3~≤2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0%; >200mg/m3时,相对误差不超过±15%。 气态污染物 准确度 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11
检测项目 考核指标 ≤20μmol/mol 时,绝对误差不超过±6μmol/mol; >20μmol/mol~≤250μmol/mol 时,相对误差不超过±20%; >250μmol/mol 时,相对准确度≤15%。 当参比方法测定烟气中其它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相对准确度≤15%。 氧量 烟气流速 烟气温度 相对准确度 ≤15% 相对误差 绝对误差 流速>10m/s 时,不超过±10%; 流速≤10m/s 时,不超过±12%。 不超过±3℃ 6.6.2 评价方法 6.6.2.1 颗粒物
a. 颗粒物浓度绝对误差计算:
?C?CEMS?RM
1n其中: RM??RMi
ni?11nCEMS??CEMSi
ni?1式中:
?C——颗粒物浓度绝对误差,mg/m3;
RM——参比方法测定颗粒物平均浓度,mg/m3;
RMi——第i次参比方法测定结果,mg/m3;
n——参比方法测定次数;
CEMS——颗粒物CEMS与参比方法同时段测定的颗粒物平均浓度,mg/m3;
CEMSi——颗粒物CEMS第i次与参比方法同时段测定结果。 b. 颗粒物浓度相对误差计算:
RE%?CEMS?RMRM?100%
??12
式中:
RE——颗粒物相对误差,% ;
RM、CEMS的含义及计算方法同上。
6.6.2.2 气态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a. 绝对误差和相对误差计算 参照颗粒物评价计算方法。 b. 相对准确度计算
RA?d?ccRM?100%
1n RM??RMini?1
式中:
RA ——相对准确度;
n ——数据对的个数;
RMi——第i个数据对中的参比方法测定值。
1nd??dini?1 di?RMi?CEMSi 式中:
di——每个数据对之差;
CEMSi——第i个数据对中的CEMS测定值。
[注:在计算数据对差的和时,保留差值的正、负号]
Scc??tf.0.95d
n其中置信系数(cc)由表6-3查得的统计值和数据对差的标准偏差表示:
表6-3 t值表 n-1 5 2.571 6 2.447 7 2.365 8 2.306 9 2.262 10 2.228 11 2.201 12 2.179 13 2.160 14 2.145 15 2.131 16 2.120
tf.0.95 tf.0.95——由t表查得,f=n-1;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