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则
一、总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酒店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讲究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努力维护酒店声誉。
二、服从领导
1、员工必须认真完成上级领导分派的工作,不得拒绝、推脱或中止工作。 2、员工必须遵守逐级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越级报告。
三、严于职守
1、严守纪律,加强团结,不得以任何理由产生员工之间纠纷,确保有一个好的气氛有利酒店经营。
2、上、下班须走员工通道。
3、工作时间不准打私人电话,不准会客。
4、工作时间不准穿着工作服外出,不准吃东西,不得唱歌哼小调。
5、不准用粗言秽语讥讽客人或对客人不礼貌、不理睬的行为。不准与宾客争辨 6、在工作场所,要礼貌待客,站立服务。
7、各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给亲友以特殊优惠。
四、工作态度
1、礼仪―――是员工对宾客和同事的最基本态度。要面带笑容,使用敬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接电话时先说\您好\,做到宾客至上,热情有礼。 2、微笑―――是服务行业中法宝。\微笑\是友谊的\大使\,是连接宾客的桥梁,它会使员工乐业并给宾客以亲切和轻松愉快的感觉。
3、效率―――提供高效率的服务,关注工作上的技术细节,急宾客所急,为宾客排忧解难,藉以赢得宾客的满意及酒店的声誉。
4、责任―――无论是常规的服务不是正常的管理工作,都应尽职尽责。一切务求得到及时圆满的效果,给人以效率快和良好的服务印象。
5、协作―――是酒店管理的重要因素之一。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真诚协作,不得互相扯皮,应同心协力解决疑难,维护\明国大酒店\的声誉。 6、忠实―――忠诚老实是员工必须具有的品德。有事必报、有错必改,不得提供假情况,不得文过饰非,阳奉阴违,诬陷他人。
五、仪容仪表
员工的仪容仪表不仅体现员工的个人素质,而且会直接影响酒店的声誉及格调,全体员工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1、上岗必须穿酒店规定的制服及鞋袜,男员工穿黑色袜子,女员工穿肉色丝袜。 2、服装必须熨平整,钮扣齐全,干净整齐,证章端正地佩戴在左胸处。皮鞋保持清洁光亮。
3、面容清洁,男员工经常修面,不留胡须,女员工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 4、发型美观大方,经常梳理,男员工发脚侧不过耳,后不过领,女员工长发需用黑色发结束起,不得加其他头饰。
5、头发要常洗、整齐,保持清洁,不得有头屑。提倡上班前加少许头油。 6、不可戴戒指、项链、耳镯、手链等饰物(结婚戒指除外)。 7、手间保持清洁,经常修剪指甲,女员工不允许涂指甲油。
六、上、下班
1、员工上、下班时须按规定签到,并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以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2、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原因未能签到,应向所在部门班组报告,以备核查。 3、不得代人签到或委托他人签到。
七、证件及名牌
1、每位员工均由酒店按规定发给工号牌,员工当班时应佩戴好工号牌或员工证,部门主管有权随时检查有关证件。
2、工号牌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部门报告,并按规定输交费补领手续,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本人负责,如因时间长久而引起损坏者,可凭旧换新。
3、员工离店时应将有关证件交回,违者需交罚款人民币20-50元,丢失工号牌罚款50元。
八、工作制服
1、酒店将视员工岗位及工作之需要与否,按不同规定发给员工不同的制服,所有需穿着工作制服的员工为制服员工。
2、员工穿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端庄、大方,上班必须按规定着装,除因公或批准外,不能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酒店,下班后必须将制服存放本人衣柜内,不得擅自携带。
3、离职时必须将制服交回仓库,如有遗失或损坏,则需按有关规定赔偿。
九、物品补领手续
1、餐厅所发给员工之制服、工号牌、衣柜等物品,均应妥善使用及保管,这些物品离店时均须交回。如未能交回者,须按规定赔偿。
2、若有遗失或损坏者,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及有关部门,申请输赔偿补领手续。 十、保密
1、涉及保密文件、资料和工作机密,无关人员不得接触。 2、未经批准,员工不得向外提供任何资料。
十一、宾客投诉
1、\客人永远是对的\是处理宾客投诉原则。
2、做到\善解人意\认真听取宾客投诉,不得与客人争辩。
3、应立即通知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宾客投诉,要把它作为酒店工作不可多得的教材。
十二、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1、爱护公共财产,注意所有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节约用水、用电和耗品,不准乱拿用公物,不得把有用的公物扔入垃圾桶。
2、养成讲卫生的美德,不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和杂物,如在公共场所发现纸屑、杂物等,应随手捡起来,以保持餐厅内清洁优美之环境。
十三、人事等资料
1、员工履历及自然情况(含家庭电话)应如实填报,如有变更,应及时报告办公室。 2、未经批准,员工不得随意向外界提供本单位人事、经营、财务、设备等有关资料,违反者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