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经费治理方法
(试行)
第一章 总那么
第1条 为增强科研经费的治理,标准开支范围,严格报销手续,标准报销程序,提高利用效益,
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依照上级部门和学院财务治理原那么,结合科研经费治理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2条 本方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国家或地址政府下拨和企(事)业单位、社会集体、个人、国际
组织资助的各类科研经费,和学院为鼓舞科研进展设定的各类科研用途经费,包括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和院级科研经费。
(1)纵向科研经费,指国家基金委及有关部委、省科委、省教育厅、市科委等主管部门、和本省省级研究协会以基金、拨款等方式资助的科研用途经费。
(2)横向科研经费,横向课题项目指同意企业、及温州县级单位或其他地域企事业单位委托开发研究、联合开发研究、科技功效转让、提供技术支持和开展技术效劳等项目,具体包括横向科研项目、技术效劳和技术支持项目。
(3)院级科研经费,是指由学院拨款用于科研投入的各项经费。包括:
院级科研项目经费:每一年投入专款资助并立项的科研课题经费,分为教师科研创新项目经费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经费;
引进人材科研启动经费:用于专门支持引进人员开展科研的科研启动资金; 科研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用于专门支持科研平台建设的专项资金;
科研配套经费:用于对部份高级别纵向课题或无经费纵向课题配套的科研经费。
第3条 科技项目经费的治理和利用必需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
制度,应依照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节约节约的原那么,充分利用全院的科研支撑条件,提高经费利用效益。
第4条 学院科技治理中心和财务处应增强对科研经费的财务治理,在遵守财经法规
的基础上,支持科研工作的有效踊跃开展。任何科研经费的利用情形,必需同意科研治理部门及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检查。 第二章 科研经费的利用范围
第5条 科研经费的利用必需依托项目方式开展,其各项支出必需通过项目立项的方
式方能够利用。关于无纵向或横向经费支持,或两项经费支持不足的研究,由系(部)及承担研究的科研中心向学校提出申请专项经费支持,批复后报科技治理中心备案,且依照院级科研经费的方式利用。
第6条 科技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要紧包括打算治理费和项目(课题)研究费。
(1)打算治理费,指由科技治理中心治理科技打算及经费而支出的费用,包括组织项目(课题)遴选、项目评审、评估、招标、跟踪检查、验收及绩效考评等工作发生的费用。
(2)项目(课题)研究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进程中发生的费用,一样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设计实验费、信息费、会议调研费、租赁费、合作研发费等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第7条 项目(课题)研究费的利用,具体包括如下:
(1)人员费,指为直接参加项目(课题)研究的人员支出的劳动费用,包括用于课题组成员劳务补助、外聘顾问专家费用、专家咨询费。
(2)设备费,指项目(课题)研究进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买补助费,和与设备购买进程直接相关的运输、安装费。如从国外引进,那么可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
(3)能源材料费,指项目(课题)研究所必需的材料、燃料、水、电、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买费和资料印刷费等。。
(4)设计实验费,指项目研究、攻关的样机设计制造、实验费、和为完成项目(课题)与外单位协作进程中发生的加工、试制、设计、实验和技术引进费等外部协作费。 (5)信息费,要紧指项目(课题)研究进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及书籍购买费、资料费、文献检索费、和参加相关学术组织的会费等。
(6)会议调研费,指为项目研究而进行的相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费、和为课题及研究所必需进行的技术培训、或为落实课题完成所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等费用、科技功效鉴定费等与项目(课题)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 (7)租赁费,为项目需要租赁场地、设备仪器等费用; (8)合作研究费,专家咨询费等;
(9)其他费用,包括其他与项目(课题)科研直接相关的费用。 第8条 科技项目经费必需严格依照上述适用范围归类利用。
第9条 科研项目经费中提取适当数额的治理费;项目治理制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
规定;无具体规定的,提取比例为项目下达经费总额的10%。
第10条 横向技术效劳、技术支持项目收入不计提项目治理费,院级科研经费不计提项目治理费。
第11条 院级科研经费不支出租赁费和合作研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