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当GIS露天布置或装设在室内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面上时,其接地开关、氧化锌避雷器的专用接地端子与GIS接地母线的连接处,宜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4GIS室内应敷设环形接地母线,室内各种设备需接地的部位应以最短路径与环形接地母线连接。GIS置于室内楼板上时,其基座下的钢筋混凝土地板中的钢筋应焊接成网。并和环形接地母线连接。
3.5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
3.5.1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除应符合本章上述有关规定外。 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避雷针(带)与引下线之间的连接应采用焊接或热剂焊(放热焊接); 2避雷针(带)的引下线及接地装置使用的紧固件均应使用镀锌制品。当采用没有镀锌的地脚螺栓时应采取防腐措施:
3建筑物上的防雷设施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1.5~1.8m处设置断接卡,断接卡应加保护措施;
4装有避雷针的金属简体,当其厚度不小于4mm时,可作避雷针的引下线。简体底部应至少有2处与接地体对称连接;
5独立避雷针及其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等的距离应大于3m。当小于3m时,应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6独立避雷针(线)应设置独立的集中接地装置。当有困难时,该接地装置可与接地网连接,但避雷针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至35kV及以下设备与主接地网的地下连接点,沿接地体的长度不得小于1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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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与接地网的地中距离不应小于3m。 8配电装置的架构或屋顶上的避雷针应与接地网连接,并应在其附近装设集中接地装置。
3.5.2建筑物上的避雷针或防雷金属网应和建筑物顶部的其他金属物体连接成一个整体。
3.5.3装有避雷针和避雷线的构架上的照明月电源线,必须采用直理于土壤中的带金属护层的电缆或穿入金属管的泞线。电缆的金属护层或金属管必须接地,理入土壤中的长度应在10m以上,方司与配电装置的接地网相连或与电源线、低压配电装置相连接。 3.5.4发电厂和变电所的避雷线线档内不应有接头。
3.5.5避雷针(网、带)及其接地装置,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施工程序。首先安装集中接地装置,后安装引下线,最后安装接闪器。
3.6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
3.6.1携带式电气设备应用专用导线接地,严禁利用其他用电设备的零线接地;零线和接地线应分别与接地装置相连接。
3.6.2携带式电气设备的接地线应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不小于l.5mm2。
3.6.3由固定的电源或山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的移动式机械的金属外壳或底座,应和这些供电电源的接地装置有金属的连接;在中性点不接地的电网中,可在移动式机械附近装设接地装置,以代替敷设接地线,并应首先利用附近的自然接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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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机械的接地应符合固定式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但下列情况可不接地:
1移动式机械自用的发电设备直接放在机械的同一金属框架上,又不供给其他设备用电。
2当机械由专用的移动式发电设备供电,机械数量不超过2台,机械距移动式发电设备不超过50m,且发电设备和机械的外壳之间有可靠的金属连接。
3.7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3.7.1在土壤电阻率ρ≤100Ω·m的潮湿地区,可利用铁塔和钢 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接地电阻低于10Ω。发电厂、变电站进线段应另设雷电保护接地装置。在居民区,当自然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另设人工接地装置。
3.7.2在土壤电阻率100Ω·m<ρ≤500Ω·m的地区,除利用铁塔和钢筋混凝土杆的自然接地,还应增设人工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6m,接地电阻低于15Ω。
3.7.3在土壤电阻率500QΩ<ρ≤2000Ω·m的地区,可采用水平敷设的接地装置,接地极埋设深度不宜小于0.5m。500Ω·m<ρ≤1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不超过20Ω。1000Ω·m<ρ≤2000Ω·m的地区,接地电阻不超过25Ω。
3.7.4在土壤电阻率ID>2000Ω·m的地区,接地极埋设深度不 宜小于0.3m,接地电阻不超过30Ω;若接地电阻很难降到30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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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用6~8根总长度不超过500m的放射形接地极或连续伸长接地极。
3.7.5放射形接地极可采用长短结合的方式,每根的最大长度应符合表3.7.5的要求:
表3.7.5放射形接地极每根的最大长度
土壤电阻率≤500 (Ω·m) 最大长度(m) 40 60 80 100 ≤1000 ≤2000 ≤5000 3.7.6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采用放射形接地装置时,当在杆塔基础的放射形接地极每根长度的1.5倍范围内有土壤电阻率较低的地带时,可部分采用外引接地或其他措施。
3.7.7居民区和水田中的接地装置,宜围绕杆塔基础敷设成闭合环形。 3.7.8对于室外山区等特殊地形,不能按设计图形敷设接地体时,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施工记录上绘制接地装置敷设简图,并标明相对位置和尺寸,作为竣工资料移交。原设计为方形等封闭环形时,应按设计施工,以便于检修维护。
3.7.9在山坡等倾斜地形敷设水平接地体时宜沿等高线开挖,接地沟底面应平整,沟深不得有负误差,并应清除影响接地体与土壤接触的杂物,以防止接地体受雨水冲刷外露,腐蚀生锈;水平接地体敷设应平直,以保证同土壤更好接触。
3.7.10接地线与杆塔的连接应接触良好可靠,并应便于打开测量接地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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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1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体引下线连接,通过 多点接地以保证可靠性。
3.7.12混凝土电杆宜通过架空避雷线直接引下,也可以通过金属爬梯接地。当接地线直接从架空避雷线直接引下时,引下线应紧靠杆身,并每隔一定距离与杆身固定一次,以保电气通路顺畅。
3.8调度楼、通信站和微波站二次系统的接地
3.8.1调度通信综合楼内的通信站应与同一楼内的动力装置、处筑物避雷装置共用一个接地网。
3.8.2调度通信综合楼及通信机房接地引下线可利用建筑物主体钢筋和金属地板构架等,钢筋自身上、下连接点应采用搭焊接,且其上端应与房顶避雷装置、下端应与接地网、中间应与各层均压网或环形接地母线焊接成电气上连通的笼式接地系统。
3.8.3位于发电厂、变电站或开关站的通信站的接地装置应至少用2根规格不小于40mm×4mm的镀锌扁钢与厂、站的接地网均压相连。 3.8.4通信机房房顶上应敷设闭合均压网(带)并与接地装置连接,房顶平面任一点到均压带的距离均不应大于5m。
3.8.5通信机房内应围绕机房敷设环形接地母线,截面应不小于90mm2的铜排或120mm2的镀锌扁钢。围绕机房建筑应敷设闭合环形接地装置。环形接地装置、环形接地母线和房顶闭合均压带之间,至少用4根对称布置的连接线(或主钢筋)相连,相邻连接线之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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