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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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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计划

尘肺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职业病之一。近五年,我区共报告职业病XX例,其中尘肺病XX例,占报告职业病总数的31.6%,尘肺病防治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XX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XX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计划》(X卫监督〔2019〕X号),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及任务

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 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防治技术能力提升”五大行动,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提高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完成尘肺病防治目标。

二、实施时间及目标

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从2019年开始到2020年底结束。到2020年底,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和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健康状况。冶金、建材、船舶制造等尘肺病易发高

发行业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尘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以上。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下降。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升,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卫生监督所要配齐与职业健康监管任务相对应的执法力量,镇(街道)有专(兼)职职业健康协管人员。重点行业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基本建成区、镇两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网络。

三、工作重点及举措 (一)深入调查摸底。

开展粉尘危害专项调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全面掌握重点行业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情况,建立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2020年底前完成调查工作。

(二)集中专项治理。

1.集中开展重点行业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治理目标、任务、步骤和要求,以及不同行业领城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防尘工程措施、检查要点, 加强对治理工作的具体指导,推动用人单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入手进行整治,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2.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充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加强执法装备投入,保障监管执法需要。强化对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

3.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拒不整改的,严厉处罚、公开曝光,并依法将其纳入诚信体系管理,强化震慑作用。对已经开展过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棉制品、石材加工等行业领域,通过组织“回头看”,巩固提高治理成效。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不满足环保要求的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石棉制品等用人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治无望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4.对2017年部署开展的水泥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执法专项行动,继续按照要求推进实施,突出对包装和装车环节的治理改造,确保所有水泥生产企业在2019年底前实现既定治理目标。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强化对粉尘危害风险高的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

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进行重点监督,加大执法频次,依法从严处罚。对于粉尘浓度严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三)积极救治救助。

1.加强尘肺病监测、筛查和随访。在现有重点职业病监测方案基础上,增加目标疾病病种,将《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加强尘肺病主动监测,开展呼吸类疾病就诊患者尘肺病筛查试点;找不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诊断、鉴定尘肺病的费用由负责诊断、鉴定的同级政府财政承担;对所有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在省职业病防治信息管理平台建立电子档案,实现一人一档。对已报告尘肺病患者进行医学随访和回顾性调查,掌握其健康状况。由区疾控中心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相关信息,同时由卫生健康委统计汇总后报送区人民政府。

2.对诊断为尘肺病的患者实施分类救治救助。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且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者,严格按照现有政策规定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未参加工伤保险,但相关用人单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依法开展法律援助,为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的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

——对于已经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但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且相关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况,以及因缺少职业病诊断所需资料、仅诊断为尘肺病的病人,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做好资助参保工作,实施综合医疗保障,梯次减轻患者负担;对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全面落实生活帮扶措施。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尘肺病治疗药品和治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支付范围。

3.实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定期了解粉尘危害基础数据库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将相关用人单位劳动者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4.建立完善区、镇两级支撑网络。进一步加强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整合疾控中心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资源和力量。明确以卫健委牵头组织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卫生监督所负责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疾控中心负责职业健康技术管理的职能定位,建立健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5.按照“区级能体检,镇级有康复站,村级有康复点”的目标,加强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建设。确定1-2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配备高千伏X光摄影仪或数字化直接成像(DR )系统等仪器设备,并根据工作需要装备移动式体检车。建立尘肺病临床诊疗路径,在重点地区开展尘肺病康复站(点)试点工作。

XX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计划

XX区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计划尘肺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职业病之一。近五年,我区共报告职业病XX例,其中尘肺病XX例,占报告职业病总数的31.6%,尘肺病防治形势严峻。为贯彻落实XX市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XX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计划》(X卫监督〔2019〕X号),解决当前尘肺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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