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系统布线
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运行的稳定与否除了与产品的品质因素有关以外,与系统布线和安装质量的高低也是不可分的。所以在系统安装和布线方面国家也制定了很多规范要求。 1、 工程布线
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的规定。
1.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1.2.1 管内或线槽内的配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配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布在同一管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1.2.2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控制设备盒、扬 声器的线路,当采用金属软管保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 。 1.2.3 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1 管子长度每超过30m 、无弯曲时; 2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 ,有1个弯曲时; 3 管子长度每超过10m ,有2个弯曲时; 4 管子长度每超过8m ,有3个弯曲时;
1.2.4 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 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 1.2.5 线槽敷设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吊点或支点,一般应在下 列部位设置:
1 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直线段不大于3m 处: 2 距接线盒0.2m 处: 3 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1.2.6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 装时, 槽盖应便于开启。
1.2.7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采 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2.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系统所使用导线的具体要求。 1 信号总线应使用线径大于或等于RVS-2X1.0MM 2的导线。 2 24伏电源线应使用线径大于RVS-2X1.5MM 2的导线。 3 控制器220V 电源接入线线径应大于RVS-1.5MM 2的导线。 4 系统所使用的全部导线的耐压等级都应大于AC500V 以上。 5 系统接地线应使用线径大于RVS-4MM 2的导线。 6 当系统采用专用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2、 设备布线
JBF-11S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一个集散型控制系统。系统本身对部线的 要求非常简单、便捷。系统部线只要符合上述要求即可。 2.1 现场部件的布线 2.1.1 LN2100光电感烟探测器
它只需通过两根无极性信号总线与控制器连接即可实现报警功能。
2.1.3 LN2110/C非编址感温探测器
它只能通过JBF-132F 非编址探测器输入模块接入JBF-11S 系统。其安装底座为专用底座。与其它探测器安装底座不能通用。一只JBF-132F 非编址探测器接入模块可连接25只非编址探测器。在最后一只非编址探测器的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