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2x330MW机组 补偿器技术规范书
4 设计与供货界限
4.1 补偿器〔本工程共两台炉〕
供货范围:补偿器供货及安装 (详见:补偿器技术参数和数量) 5 清洁、油漆、标志、装卸、运输与储存 5.1清洁
5.1.1设备在出厂之前,应对设备进行清理。
5.1.2所有杂物,如金属碎片、铁屑、焊渣、碎布和一切其它异物都应从各部件内清除。 5.2油漆
5.2.1卖方应选择最好的涂层涂敷方式,以保证设备在运输、储存期间不被腐蚀。 5.2.2设备出厂前应喷涂二层底漆三层面漆,油漆颜色由买方指定。
5.2.3卖方应提供防腐的完整说明,包括清洗和涂层工艺及所用油漆的特性说明。 5.3标志
5.3.1 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装设用耐腐蚀材料制作的金属铭牌,金属铭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名称、设备制造厂名称、制造年月、制造厂产品编号、设备型号、主要技术规范书。
5.3.2 设备的金属铭牌型式、尺寸、技术条件和检验规则,应符合JBB-82《产品标牌》规定。 5.3.3 包装标志
5.3.3.1 卖方所供设备部件,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并有标明合同号、设备名称的标签。
5.3.3.2 对装箱供给的设备,应在箱子的两面注明如下内容:
合同号、装运标志、目的地、收货人代码、设备名称和项目号、箱号、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
5.4 装卸、运输与储存
5.4.1 卖方所供设备,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装卸、运输与储存。 5.4.2 经由铁路运输的部件,其尺寸不应超过对非标准外形体的规定。
5.4.3 当部件经由除铁路外的其它方式运输时,其重量和体积的限值应按有关运输方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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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1.2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安装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卖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1.3除有特别注明外,所列数量均为一台锅炉所需补偿器用量。
1.4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5提供随机备品备件和3年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1.6提供所供设备中的进口件清单。 1.7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附件3”。 2.总体要求
2.1设备面漆色由买方确定,卖方按要求执行。
2.2设备包装适合运输,装件均采用包装箱,并标上相应的KKS编号后方可发运,设备运输符合安全要求,以免在运输过中变形和损坏。所有管接头、阀门、法兰、螺栓等零部件,都具有保护装置和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蚀、防止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设备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的安全,不发生损坏,并防止设备受潮和浸水。 2.3卖方的任务是在卖方与买方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提供给买方所需数量的设备和备品备件,并保证符合条款和买方书面提出的特殊要求。 2.4卖方职责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卖方对供货的设备承担以下义务: (1)负责按时提供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备件及材料等。
(2)负责按时向买方/买方工程师提供设计文件、说明书、数据资料和供货清单。 (3)负责保证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质量 (4)负责设备出厂检验、保管及运输。
(5)负责指导设备在现场的开箱、检查、安装、调试及试运工作。 (6)负责现场服务、解决设备出现的设计问题及制造和配套质量问题。 3. 供货范围
3.1设备数量见上表 3.2补偿器供货范围
补偿器本体及所需接口短管(包括现场安装)。 3.3 供货范围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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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专用工具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5 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3.6 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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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 一般要求
1.1 供方提供的资料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其中提供的图纸须同时提供AUTO CADR-14或更高级版本电子文本,资料为office2000。(未含装箱资料)。载体为U盘(128M)。 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1.3 供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接到中标通知2周内提供满足设计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
1.4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供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1.5 供方提供产品及安全附件的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品质量竣工总图(盖章)、技术监督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强度计算书、使用说明书等需方办理使用证所需技术资料。
1.6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供方及时免费提供。
1.7 供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1.8 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炉10套。 2. 技术文件和图纸
2.1卖方应在技术规范书签定后5日内及时提供满足工程设计的正式资料和图纸4套(电厂2套,设计院2套)及电子版(128M优盘)4套(电厂2套,设计院2套)。所供图纸应加盖“国电吉林江南热电厂2x330MW机组新建工程专用”章。资料与图纸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此: 2.1.1技术资料及图纸清单 2.1.2供货清单
2.1.3设备外形尺寸图、安装定位图、荷载资料 2.1.4设备安装、维护、运行、使用说明书
2.2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2.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2.2.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2.2.3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维护说明等。
2.2.4卖方应提供备品备件、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2.2.5以上技术资料提供5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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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卖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
2.3.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2.3.2卖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协议、标准和规定清单。
2.3.3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2.3.4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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