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铁龙岗位管理规定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顺畅高效地运行,本着“因事设岗、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原则,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科学设置组织结构及岗位定编,合理配置人员,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定编,以满足各项经营工作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分子公司。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调整
第三条 集团公司总部组织结构的调整,由总经理提出修订意见,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业务流程、职能划分、岗位分工提出总体修改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予以修订。
第四条 集团公司总部各岗位的设置及调整,由各职能部门经理负责提出修改意见,并会同人力资源部共同研究岗位设置及定编修改方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予以调整。
第五条 对指标管理型、扶持型公司、效益控制型公司的组织结构设计及岗位设置及定编,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提出修改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议,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予以调整。
第六条 对风险控制型公司的组织结构设计及岗位设置及定编,由所在公司总经理提出修改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议后,予以调整。
第七条 在机构调整(新增部门、撤消、合并)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提出机构设置及岗位修订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予以调整。
第八条 各岗位的设置要在全面工作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流程与业务分工的需要设置岗位及定编。
第三章 岗位定编管理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岗位动态管理体系,建立公司总部的岗位管理台帐,对岗位设置和岗位编制进行动态管理,并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分子公司建立岗位动态管理体系。
第十条 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及定编标准来配置人员,不得超编。 第十一条
在人员配置缺编情况下,各部门及子公司根据《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
度》及时上报用人申请,人力资源部依照《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聘制度》,及时配置人员。
第十二条
在超编情况下,根据《人力资源规划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予以裁
员精简,解除劳动合同。对路内人员,公司为其办理内部下岗手续。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对绩效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对符合大连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内退条件的,经本人申请,可以按照有
关规定办理内退手续,享受内退相应待遇。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各岗位招聘员工在符合上岗条件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路内职工上岗。 公司不再办理因私外出劳务及停薪留职手续。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
办
法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实
施
。
附件2
铁龙公司岗位动态定编表
定员 部门 岗位 管理 职工 现员 岗位说明书编号 管理 职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