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处理流程
为加强对临床“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病人的医疗安全,杜绝病人意外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检验、检查结果与正常预期偏离较大,当出现这种检验、检查结果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边缘,临床医生如不及时处理,有可能危及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数值称为危急值,危急值也称为紧急值或警告值。 二、各医技科室(医学影像科、B超、心电图、内窥镜等)全体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危急值项目的“危急值”范围及其临床意义,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 在确认仪器设备正常,经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复核后,立即电话报告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中详细做好相关记录。
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确保医疗安全。 四、具体操作程序:
1、当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或门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并在《检查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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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时间、报告人、备注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检验科对原标本妥善处理后冷藏保存一天以上,以便复查。
2、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
3、临床医师和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五、“危急值”报告涉及所有门、急诊及病区病人,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各类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急危重症患者。 六、“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CT室、超声科、心电图室等医技科室。
七、为了确保该制度能够得到严格执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对所有与危急值报告有关的科室工作人员,包括临床医护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危急值数值及报告、处理流程。
八、“危急值”报告作为科室管理评价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医务科对科室的危急值报告工作定期检查并总结。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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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临床检验“危急值”
危急值 项目名称 白细胞计数(WBC) 中性粒细胞(NEUT) 血小板计数(PLT) 血红蛋白(HGB) 凝血酶原时间(PT) 活化部分凝血活酶 时间(APTT) 纤维蛋白原(FIB) 血糖(成人)(GLU) 血糖(新生儿)(GLU) 血钾(K) 血钠(Na) 血钙(Ca) 总胆红素(TBIL) 肌酐(Cr) 尿素氮(BUN) 血、尿淀粉酶(AMY、u-AMY) PH 血 气 分 析 PCO2 PO2 HCO3 血氧饱和度 单 位 低于(≤) ×10/L99 备 注 高于(≥) 30 200 1 2.2 1.7 2.8 120 1.5 7.25 20 45 10 75 40 30 70 8 22 16.6 6 160 3.5 307.8 530 18 正常参考值 上限3倍以上 7.55 70 静脉血、末梢血 静脉血、末梢血 静脉血、末梢血 静脉血、末梢血 抗凝治疗时 静脉血 血浆 血清 血清 血清 血清 血清 血清(新生儿) 血清 血清 血清、尿液 动脉血 动脉血 动脉血 动脉血 动脉血 2.5 0.5 50 50 ×10/L ×10/L g/L 秒 秒 g/L mmol/L mmol/L mmol/L mmol/L mmol/L μmol/L μmol/L mmol/L U/L mmHg mmHg mmHg % 9 3
血液、脑脊液、胸腹水等 标本培养 发现病原微生物、曲霉菌 2、微生物辅助检查:无菌部位标本革兰氏染色发现病菌,无菌部位标本细菌培养细菌生长。血培养阳性、脑脊液培养阳性、大便沙门氏菌或志贺氏菌阳性、霍乱弧菌、致病性大肠杆菌阳性。
3、其它特殊情况如HIV抗体阳性等按正常渠道上报。
注:对于未定为危急值的检验项目,有可能危及生命的,检验科也应立即通知临床。
附件2:
医技检查“危急值”
一、医学影像科“危急值”报告范围: 1、中枢神经系统:
①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②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③脑疝、急性脑积水;
④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⑤脑出血或脑梗塞复查CT或MRI,出血或梗塞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 2、脊柱、脊髓疾病:
X线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椎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 3、呼吸系统: ①气管、支气管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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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 ③肺栓塞、肺梗死。 4、循环系统:
①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②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5、消化系统: ①食道异物;
②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 ③急性胆道梗阻; ④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 ⑤肝脾胰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6、颌面五官急症: ①眼眶内异物;
②眼眶及内容物破裂、骨折; ③颌面部、颅底骨折。
二、B超“危急值”报告范围:
①急诊外伤见腹腔积液,疑似肝脏、脾脏或肾脏等内脏器官破裂出血的危重病人;
② 急性胆囊炎考虑胆囊化脓并急性穿孔的患者; ③考虑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④怀疑宫外孕破裂并腹腔内出血;
⑤晚期妊娠出现羊水过少并胎儿呼吸、心率过快; ⑥心脏普大并合并急性心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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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