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上)
—公共事务篇— Public Affairs
1
1.0
目的
公共事务部员工培训实施 标准作业规程
规范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全体员工的培训。
3.0 职责
3.1 管理处经理负责公共事务部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3.2 公共事务部主观负责制定公共事务部年度培训计划,3.3 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3.4 人事部负责培训的监控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培训计划的指4.2
定
4.1.1 公共事务部主管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报管理处经理
审批。
4.1.2 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 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 有考核的标准; d) 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 4.3
有培训费用预算。
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7天的上岗培训,4.4 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4.1 第一天,4.4.2 介绍公司 的基本情况/部门工作性质/部门的基本运作程序/安
全教育及带领新员工熟悉公司环境。
4.4.3 第二天,4.4.4 公共事务部主管或指4.4.5 派公共事务部其他人员讲解各岗位
职责/部门的奖惩规定/公司的考勤制度/着装规定及礼貌礼仪和文明用语。
4.4.6 第三天~第四天,4.4.7 公共事务部主管或指4.4.8 派公共事务部其他人员讲
解与其岗位有关的标4.4.9 准作业规程的摘要。
4.4.10 第五天~第六天,4.4.11 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4.4.12 即由
老员工结合实际情况向新员工讲解情况及岗位工作程序。
4.4.13 第七天,4.4.14 考核。新员工入职培训结束后,4.4.15 参加公司人事部组织
的新员工入职考试,4.4.16 新员工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4.4.17 不4.4.18 合格者按辞退处理。
并经考核
4.3 工作技能培训
4.3.1 工作技能培训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4.3.2
次培训时间不4.3.4 少于60分钟。
4.3.5 培训内容:公共事务不4.3.6
相关标4.3.7
准作业规程。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4.3.3 每
4.3.8 培训形式:集中讲授分组讨论。
4.3.9 培训考核:由部门主管根据员工执行各标4.3.10 准作业规程的情况将考评结果
作为员工每月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4.4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4.1 参加由公司统一安排的专项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9002质量体系知识
培训:
a) b) c) d)
物业管理的基本法规、条例、实施细则; 物业管理基本理论与实际操作经验; 质量体系国家标准;
IS9000质量体系的基本理论和在物业管理中的具体应用。
4.4.2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月不4.4.3 少于一次,4.4.4 每次培训时间不4.4.5 少
于两小时。
4.4.6 培训考核: b) c) d) 4.5
人事部或品质部安排考试时间,组织学员考试;
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补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 人事部将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人事档案中。 法律知识培训
4.5.1 法律知识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4.5.2 培训内容: a) b) c) d) e) f)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其他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