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总则: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的“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积极进取,顾客至上。”的十六字质量方针。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各项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和施工规范。按操作规程,精心组织,精心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从开工到竣工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一、施工过程控制
1、必须实行专业检查和班组自查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施工班组自
检、互检、工序交接检的“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合格后报
请专业工长。由专业工长会同下道工序专业工长,施工班组进
行互检及工序交接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必须有书面的记录并
签字齐全。交接检完成后由专业工长提出书面申请通知项目专
职质量员或技术员进行分项质量检查。分项质量检查必须有记
录并签字齐全。
2、技术、质量负责人在进行内部分项质量检查,并确认合格后,
方可向建设(监理)单位报验。
3、坚持施工现场“挂牌制”,质量责任具体落实到操作人员,对
经检验确定其产品不合格的施工人员应有处理措施。不合格的
产品应进行返工。
4、坚持“样板制”,装饰工程施工前,先做样板。样板经质量处、
项目部验收后,再请建设、监理单位签字认可,最后项目部方
可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施工验收制度
1、分部分项验收:分部分项验收由技术负责人或专职质量元负
责,各专业工长负责专业之间的互检和交接检工作。 2、基槽验收:对内提前两天通知工程管理部、公司质量部门进
行预验,对外项目上提前两天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
建设单位负责邀请地质勘探部门、设计院、质量监督人员参 与基槽验收。
3、基础工程验收:基础工程施工完毕,回填土之前,应进行基
础验收。验收前项目部应将工程资料整理齐全,并经工程管 理部预检,预检合格基础上,提前两天报于集团公司技术质 量部门。集团公司技术质量部门在对资料和基础工程检查合 格后,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基础验收。 4、主题结构验收:准备工作完成(同基础工程程序)报集团公
司技术质量处检查。检查合格后,报请建设、监理单位组织 验收。
5、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项目部自检合格,根据《最终检验
和试验控制工作程序》要求,填写《单位工程内部验收记录》, 连同工程竣工资料报技术质量处。由总工室、技术质量处负 责工程的最终验收,项目部配合。 质量例会制度
在现场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定期召集现场各个班组和管理人员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内容要由项目部负责人起草,并由项目部人员商定。工地例会要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目标
及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状况,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改
进措施;
4、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5、其他有关事宜。
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质量例会制度
1、项目部每月五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负责人视需要参加月质量例会。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一组织超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月质量例会。
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
4、周质量将各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工长负责,并由各专业工长上报本专业各检验批的验收时间(检验批的验收时间不应滞后于项目部周进度计划)。
5、周质量例会时各专业工长应汇报各专业上周施工完而未验收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并将各施工班组的自检结果上报技术负责人。
6、质量例会按期召开,如因故推迟,推后不得超过每月7日,周质量例会不得迟于周二召开。月质量例会必须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周质量例会可由项目经理委托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
7、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将图纸会审内容、设计中规定
的图集做法、分部(项)工程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并对专业施
工工长进行前期图纸交底及工程情况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