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制度
1 目的 建立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制度,确保滴定液、标准溶液的正确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 3 责任者 滴定液、标准溶液的使用人员、保管人员。 4 管理内容
4.1 各科室使用的滴定液、标准比色液、标准对照液、试液等均应按《中国药典》附录及《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的规定进行配制标定、保管使用。
4.2 标定工作宜在室温(10~30℃)下进行,并应在记录中注明标定时的室内温度。 4.3 滴定液浓度的标定值应与各义值相一致,若不一致时,其最大与最小标定值应在各义值的±5%之间。
4.4 为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性,滴定液标定时,一般需由两人承担,相对偏差不得大于0.1%。 4.5 标准溶液(贮备液),标准滴定液、标准缓冲液的配制和标定时,须经他人核对,并做好记录,在瓶签注明配制、标定时间,以便查对。
4.6 各种试液(包括指示液)每半年更换一次,滴定液应三个月标定一次。
4.7 在使用中发现各种溶液有异常时,立即报告室主任,以便查明原因,及时重新配制。 4.8 滴定液的配制,标定及标准滴定液的配制必须有记录,并由另一人用同法进行实验核对及数字核对后使用,滴定液的瓶签上应注明:名称、配制日期、室温、标定浓度、有效期,标定者及复核者签名。
4.9 检验中需用的标准品(对照品)、标准药材(对照药材)等,应按标准规定取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颁发的标准品、标准计量安全部门认可的工作参考对照品。
洁净区人个卫生管理制度
目 的:建立洁净区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使每个操作人员按制度要求搞好个人卫生。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洁净区工作的全体人员的个人卫生管理。 三、责 任 者:生产部负责人、质保部负责人、洁净区工作人员。 四、管理制度:
1、对全体员工身体健康要求:
1.1 每年要进行体检一次,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只有体检合格者才能上岗; 1.2 凡发现患有传染病、隐性传染病、精神病、外伤皮肤病及过敏等要及时调离洁净区,绝对不允许从事接触药品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1.3 因1、2条原因离岗者,在疾病治疗、身体恢复健康后要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有效证明方能重新上岗。
2、个人卫生;
2.1 勤洗澡洗闲,没有头皮脱落; 2.2 勤理发、剃须、剪指甲; 2.3 不允许涂脂抹粉及其他护肤品; 2.4 不允许戴饰物、手表、手镯;
2.5 进出洁净区,严格按《进入控制区更衣程序》(编码:MS0103600)进行;
2.6 进入洁净区,消毒后不得再做与生产无关的动作,不得再接触非生产用品。 3、洁净服(帽、鞋、手套、口罩)的卫生;
3.1 洁净服要求不掉纤维,不产生静电粘附粒子,无明显的磨损、破损现象; 3.2 洁净区工作服不设口袋、线条简单,接缝处无外露纤维,领口要扣好袖口、裤口等要加松紧带;
3.3 洁净服专人专用,不得穿离洁净区;
3.4 洁净服在每年的4月~10月要每天换洗,其他时间如是同一产品边续生产,每2天洗一次,换产品时,工作服必须换洗;
3.4.1 洁净区工作服在洁净区洗涤;
3.4.2 洗净的工作服装人专用的干净的塑料袋内;
3.4.3 洗净的工作服由洗涤工及时按工号分发到使用者的二更衣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