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会计)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实施细则
集中实践环节中的“毕业论文”是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集中实践环节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形式,是学生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去研究和探讨实际问题,提升研究素养和创新意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次重要实践。为了顺利地贯彻执行中央电大关于集中实践环节的有关规定,有效地实施并保证“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的质量,特制定本教学细则。
一、毕业论文的选题及指导
参阅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写作及学位申请指南》第二篇。
二、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
1.毕业论文为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不得免修。
2.学生必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杜绝一切抄袭、代笔、剽窃等弄虚作假行为。不得重复专科学习阶段的毕业论文。
3.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需多人合作的选题,要有明确的分工,保证各自独立完成自己所分担的任务(字数不少于5000字)。
4.毕业论文主要格式内容包括:目录、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所引用的文献及前人研究成果,必须注明相应的出处(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和资料的来源。
5.毕业论文不得泄露有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否则,后果由作者承担。 6.毕业论文篇幅为5000-10000字,统一格式、封面,统一使用A4纸打印、
装订。
三、.毕业论文写作时间
毕业论文在第五学期末布置,第六学期末完成写作和考核工作。写作进度建议:
时间 寒假前 第1-2周 (3.1—3.14) 第3至第4周 学生根据论文选题提交写作提纲。 (3.15—3.28) 第5至第9周 学生撰写论文初稿。 (3.29—5.2) 第10至第12周 教师批改论文,学生修改论文、撰写“终稿”。 (5.3—5.23) 第13周 论文定稿、打印(一式三份),填写论文封面。 (5.24—5.30) 第14周 提交论文,并作答辩准备。 (5.31—6.6) 第15周 毕业论文答辩。 (6.7—6.13) 内容及要求 学校作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并为学生确定指导教师。 学生查阅资料,思考论文写作方向,与指导教师讨论,确定论文选题。 四、毕业论文的答辩
所有本科毕业生均要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由省电大组织答辩,每个答辩小组由电大会计专职教师和外聘会计学专家等至少三人组成,答辩组长必须持有中央电大和北京工商大学联合颁发的“会计学专业毕业论文评审及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并对所签字审定的论文质量负责。指导教师本人指导的学员在论文答辩时,指导教师不能任答辩组组长或答辩组成员。
答辩的具体要求,答辩前再作布置。 五、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 1.成绩评定办法
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写作态度和论文质量给出建议成绩;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给予评定成绩;成绩由省电大负责审核,中央电大组织抽查。
2.考核标准
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优:(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政策;观点明确,能深入进行分析,并有独到见解。
(2)理论联系实际,对经济工作或学术研究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3)中心突出,论据充足,层次清楚,结构合理,语言流畅。 (4)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重点突出,语言简练。 良:(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所学知识,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分析比较深入。
(2)中心明确,论据较充足,层次清楚,语言通顺,结构合理。 (3)答辩中回答问题正确。 中:(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和政策,能够运用专业理论去分析实际问题,中心比较突出。
(2)论据较充足,层次较清楚,语言较通顺,结构较合理。 (3)答辩中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及格:(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和政策,基本上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去分析问题,但内容尚欠充实。
(2)中心论题较明确,材料较充足、具体但不够典型。 (3)尚能联系经济工作实际,但论证不够充分。 (4)文章有一定的条理,一定的论据,文字尚通顺。 (5)答辩中回答问题经提示后基本正确。 不及格:(凡具备下列情况之一)
(1)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有关会计方针和政策,或在经济理论上有原则性错误,未掌握已学的有关专业知识、技能差。
(2)文章无中心,层次混淆不清,主要论据短缺。论点论据脱节或严重搭配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