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食用油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大米、食用油,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应组织产品的供应。 二、供货
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优质大米(本地米 )给甲方,每袋大米提供:单价为人民币 元/袋( 千克);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优质大米(秋然米)给甲方,每袋大米提供:单价为人民币 元/袋( 千克);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优质食用油(金龙鱼调和油)给甲方,每瓶食用油提供:单价为人民币 元/瓶( 升);如因市场价格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时,乙方可在订货前通知对方,双方商定后,由乙方重新提供报价单,按照新的报价单执行。
三、运货地点和数量
1、地点: 2、数量: 以每月实际订购量为准 四、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的大米和食用油的质量应符合以下标准:
1、经过国家和地方质检和卫生、食品等行政部门检测合格的货物; 2、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QS认证标志;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为甲方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3、乙方所提供大米的重量应足斤足两, 每包大米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乙方所提供的食用油应当符合标签表明的数量或体积;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退回。
五、验收和抽查
1、验收:蒸饭师对大米、食用油质量和重量依据选购评判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 2、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参照选购样品对餐厅大米、食用油质量和重量进行抽查。 六、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现金、银行汇款或转账支票方式;
2、双方确认采用月结方式,货款为每月支付一次,乙方以每月 30号备齐上月送货清单并开具发票或收据到甲方指定地点对账,甲方在确认无误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七、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供货质量情况,维护甲方的权益。 2、若乙方违约或无法提供大米或食用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根据乙方实际供货量在每月予以结算款项。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准时运至指定位置供货,若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
5、乙方应遵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结合自身的行业规范,出示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书签订后若乙方提供的大米、食用油出现质量、卫生等问题,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单位货物货款的2倍金额的处罚;严重者,按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或追究其法律责任。处罚款可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协议时,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