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骨干传送网光缆线路工程
验收规范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光缆预留………………………………………………1 第三章 光缆端别………………………………………………2 第四章 安装工艺………………………………………………2 第五章 中继段测试……………………………………………5 第六章 竣工验收………………………………………………6 附表:
附表1 光缆线路工程竣工验收总表
附表2 至 中继段竣工验收汇总表 附表3 至 中继段光缆安装工艺检验表 附表4 至 中继段光缆配盘图 附表5 光缆单盘检验测试记录表
附表6 至 中继段接头衰耗测试表 附表7 至 中继段光纤线路衰减测试记录 附表8 至 中继段光纤衰减统计表
附表9 至 中继段光纤偏振模色散测试记录 附表10 至 中继段光纤后向散射信号曲线图片
第一章 总 则
1.1 本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国移动骨干传送网光缆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随工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1.2 光缆线路工程的验收,应按部颁的《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相关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本规范的规定进行。
1.3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部颁有关光缆施工的规定及设计文件的具体要求作业。建设单位应通过监理单位和随工代表加强工程的质量检查,做好随工检验,对质量合格的隐蔽工程应及时 验收、签证;若发现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应随时向施工单位指出,由施工单位及时处理。
1.4 本规范中光缆线路工程部分的内容包括敷设管道光缆、直埋光缆、架空光缆及部分水底光缆,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进行施工。
1.5 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操作规程应贯彻本规范的要求。 1.6 本规范的解释权与修改权,属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第二章 光缆预留
各种必要的预留长度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1 光缆在接头处重叠长度不小于12米,光缆接头接续后预留6~8米,光纤接头盒内收容余长不小于0.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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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在沿途的预留光缆长度:
在长200m以上的大桥两端至少各预留3米光缆;在带伸缩缝的钢梁桥的每个伸缩缝内光缆余长不少于0.5米,特别应注意处理好伸缩缝大的桥梁光缆预留。
250米~500米的隧道两端各预留2~5米光缆;通过500米以上隧道,在一侧大避车洞内预留50米光缆。
自然弯曲增加长度,管道光缆按每公里5米,直埋光缆按每公里7米。
人孔内光缆弯曲增加长度,按每个人孔0.5 ~ 1.0米。 2.3 局内预留:地市级及其以上局站,每端预留光缆30 米;县级及其以下局站,每端预留光缆20米。
第三章 光缆端别
3.1 光缆端别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盘光缆两端有端别识别标志;面向光缆看,在顺时针方向上松套管序号增大时为A端,反之为B端;A端标志为红色,B端标志为绿色。
(2)光缆线路工程新建段落的光缆布放端别要求为,呼和浩特方向为A端,盟市为B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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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安装工艺
第一节 管道光缆
4.1 管道光缆及架空光缆的弯曲半径,在不受力时(安装固定后)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0倍,在受力时(施工过程中)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直埋光缆的弯曲半径,在不受力时(安装固定后)应不小于光缆外径的12.5倍,在受力时(施工过程中)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5倍。
4.2 光缆布放完毕,光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 4.3 接头所在人孔的光缆预留长度应符合2.1中的规定;设计要求作特殊预留的光缆按设计规定位置妥善放置。
4.4 管道光缆的保护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通人(手)孔内的光缆应采用波纹管进行保护并固定在人(手)孔墙壁或电缆托架上或按设计要求的措施处理;
(2)使用气吹法进行光缆敷设的管道应使用护缆膨胀塞进行封堵,PVC管道在子管口处用PVC胶带将光缆进行缠绕密封。
4.5 人(手)孔内的光缆应挂有按照相关要求制作的标识牌(每个人井内至少一块)。
第二节 直埋光缆
4.6 光缆埋深要求须满足表4-2要求,沟底应平整无碎石;石质及半石质沟底应铺10厘米厚的细土或沙土。
4.7 直埋光缆的敷设安装可采用人工挖沟及抬放方式施工,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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