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是党章规定的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因此,党支部必须认真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其主要程序是:
(1)一般由支部书记担任会议主持人,宣布开会,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提出会议的议题及开好会议的具体要求。
(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3)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和对其进行培养教育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4)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5)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发展对象表态,谈自己对大家提出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
(7)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8)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情况作简要总结,宣读支部大会的表决决议。支部委员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及时填入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内,写明应到、实到党员人数,票决情况等,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若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将其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自传、思想汇报等及时报工委审批。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如果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少于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虽然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和介绍人必须始终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改期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如遇特殊情况,两名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会议,该介绍人应在会前向党支部作认真负责的介绍,表明态度。如果两名入党介绍人都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
(3)一般由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主要内容是:①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②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③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表现情况及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评价和意见;④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⑤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⑥支部委员会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4)要充分发扬民主,让与会的每一名党员都充分发表意见。讨论时,党员给发展对象提出的问题,支委会、介绍人和发展对象应予以解答。
(5)表决在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中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如果讨论时持两种意见的人接近,则不宜进行表决,应进一步听取意见,了解情况,在下次支部大会上再进行讨论、表决。
(6)在表决前和表决时,任何人不得以暗示、串联等方式授意他人同意或不同意。
(7)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讨论一个,表决一个。 (8)支部大会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写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总数、实际出席缺席党员人数及缺席原因、参加会议的预备党员和列席人名单、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及结果。
(9)如果发展对象经支部大会表决,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其《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由支部保存,并要注意切实做好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在进行“两级公示”的基础上,召开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其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等表现,对照党章,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支部负责同志或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提出是否可以转正的意见,并指出努力的方向。
(3)介绍人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全体党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同意转正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
(5)支委会将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并及时报工委审批。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