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推焦车、拦焦车和电动机之间,应有通话、信号联系和联锁,并严格按先好逻辑关系操作,部应擅自解除连锁。
10.2.3 推焦车、装煤车和电动机,应设压缩空气压力超限时空压机自动停转的联锁。司机室内,应设风压表及风压极限声、光信号。
10.2.4 推焦机的走行装置应与启闭炉门装置及推焦、平煤等操作设置连锁;装煤车的走行装置应与螺旋给料、闭启炉盖、升降导套、集尘干管对接阀启闭装置及煤塔受煤操作等装置设置连锁;拦焦机的走行装置应与启闭炉门装置、集尘干管对接阀装置及导焦机构等设置连锁;捣固装煤推焦机的走行装置应与送煤装置、推焦装置以及启闭炉门装置等设置连锁;导烟除尘车的走行装置与启闭炉盖、集尘干管对接阀启闭装置等设置连锁。
10.2.5 推焦机和拦焦机宜设置清扫炉门、炉框以及清理炉头尾焦的设备 10.2.6 应沿推焦机全长设能盖住与机侧操作台之间间隙的舌板,舌板和操作台之间不应有明显台阶。(仅适用4.3m及以下焦炉)
10.2.7 推焦杆应设行程极限信号、极限开关和尾端活牙或机械档。带翘尾的推焦杆,其翘尾角度应大于90?,且小于9?。
10.2.8 平煤杆和推焦杆应设手动装置,且应有手动时自动断电的联锁。推焦机宜设置事故停电时退回推焦杆、平煤杆的动力装置。
10.2.9 推焦中途因故中断推焦时,电机车和拦焦机司机未经推焦指挥许可,不应把车开离接焦位置。
10.2.10 拦焦机的两条主要走行轨道均设在焦炉焦侧操作台上时,拦焦机和焦炉炉柱上应分别是指安全挡和导轨。
10.2.11 电机车司机室应设置指示车门关严的信号装置。 10.2.12 寒冷地区的电机车轨道应有防冻措施。
10.2.13 装煤车与炉顶机、焦两侧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800mm。
10.2.14 交换传动装置必须按先关煤气,后交换空气、废气,最后开煤气的顺序动作。交换机应设有手动装置。
10.3 固定煤塔式捣固装煤
10.3.1 装煤车煤槽活动壁、前挡板、锁壁的张开和关闭应设置信号显示。煤槽活动壁及前挡板未关好时,捣固机不应进行捣固。
10.3.2 装煤车活动接煤板的生气和落下应设置信号显示,当升起时应设 置切断装煤车想走的闭锁装置。
10.3.3 装煤车托媒板没有退回到原位时,应设置切断装煤车行走的闭锁装置。
10.3.4 捣固机捣固锤的落下和提起、安全挡的开、关应设置信号显示。 10.3.5 捣固机应设置捣固锤落下后切断装煤车走形的闭锁装置。 10.3.6 装煤车向炭化室装煤时,在煤饼到位后,应设置切断装煤电机继续前进的限位。托媒板抽出到位、锁壁退回到位,应设置限位控制。严禁没有限位设施的装煤车进行装煤操作。
10.4 熄焦
1 0.4.1 湿法熄焦应遵守下列要求:
a. 粉焦沉淀池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水沟应设置盖板; b. 凉焦台应设置水管;
c. 不应使用未经二级(生物)处理的酚水熄焦; d. 粉焦抓斗司机室设在旁侧或采用遥控操作方式。 10.4.2 干法熄焦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应保证干熄焦装置整个系统的严密性。投产前和大修后均应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
b. 干熄焦锅炉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施工、验收、检测及检修均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
c. 干熄焦排除装置区域应通风良好,干熄焦排除装置的振动给料器及旋封阀周围,应设置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声光报警装置;干熄焦排出装置的排焦溜槽及运焦带式输送机位于地下时,排焦溜槽周围及运焦通廊的地下部分,应设置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的检测、声光报警装置。
d. 干熄焦装置最高处,应设风向仪和风速计。风速大于20m/s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起重机轨道两端应设置固定装置;
e. 横移牵引装置、起重机和装入装置等应设置限位和位置检测装置,横移牵引装置和起重机还应设置速度检测装置;
f. 干熄焦装置循环系统的锅炉出口和二次除尘器上部,应设置防爆装置。 g. 干熄焦装置应设循环气体成分自动分析仪,对一氧化碳、氢和氧含量进行分析记录;
h. 进入干熄炉和循环系统内检查或作业前,应关闭放射线快门,进行系统内气体置换和放射源浓度、气体成分检测。进入人员应携带一氧化碳和氧气浓度检测仪器和与外部联络的通讯工具。
i. 运行中检修排除装置时,应戴防毒面具或空气呼吸器。 j. 不应再防爆孔和循环气体放散口附近停留。 k. 应保证干熄焦所有连锁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l.干熄焦起重机应采用可靠的制动装置。
m.对钩吊车的钢丝绳的检修和更换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10.5 焦处理
10.5.1 筛焦楼下铁路运焦车辆进出口,应设声光报警器。
10.5.2 敞开式的胶带输送机通廊两侧,应设防止焦炭掉下的围挡。
10.5.3 运焦胶带树丛机应符合9.5的有关规定。
10.5.4 运焦胶带应为耐热胶带,皮带上宜设红焦探测器、自动洒水装置及胶带纵裂检测器。
10.5.5 不应向胶带上放红焦。
10.5.6 进入布袋室检查和清扫时,应断电,检测氧含量,并设专人监护。 11、煤气净化 11.1 冷凝鼓风
11.1.1 冷凝鼓风工段应有两路电源和两路水源,采用两台以上蒸汽透平鼓风机时,应采用双母管供汽。
11.1.2鼓风机的仪表室宜设在主厂房两侧或端邻,当毗邻厂房外墙设置时,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墙体与主厂房隔开。
11.1.3 鼓风机的仪表室应有如下参数的现实:煤气吸力、压力,鼓风机的转速、轴向位移和轴承温度,风机油温油位和油泵出口油压,电机的电压、电流和轴承的温度,蒸汽透平用蒸汽压力和温度,以及集气管压力、初冷器前后煤气温度、煤气含氧量,此外,还应配备测振仪和听音棒。
11.1.4 每台鼓风机应设置单独控制箱,其馈电线宜设零序保护报警信号,并应设如下报警、联锁停车装置:
a.鼓风机的开停车与油泵的联锁; b.鼓风机主油泵与副油泵自动切换联锁;
c.鼓风机润滑油箱油位、油温、油压报警及油压联锁停车装置; d.轴瓦温度、电机定子温度超限报警和联锁停车装置;
e.鼓风机过负荷、轴位移超限、两台同时运转的鼓风机故障停车等报警、联锁停车装置;f.采用液力耦合器进出口管应设油温、油压、油管阻力等报警和联锁停车装置;
g.焦炉集气管煤气压力上、下限报警信号。
11.1.5 鼓风机室应有直通室外的走梯,底层出口不得少于两个。 11.1.6 鼓风机轴瓦的回油管路和高位油箱回油管应设窥镜。 11.1.7 鼓风机室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装置。
11.1.8 鼓风机煤气吸入口的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满流口中心高度差,不应小于2.5m;出口排冷凝液管的水封高度,应超过鼓风机计算压力(以mmH2O计)加500mm(室外)--1000mm(室内)。
11.1.9 初冷器冷凝液出口与水封槽液面高度差不应小于2m。水封压力不得小于鼓风机的最大吸力。
11.1.10 电捕焦油器、鼓风机冷凝液下排管的扫汽管,应设两道阀门。 11.1.11 蒸汽透平鼓风机应有自动危急遮断器。
11.1.12 蒸汽透平鼓风机的蒸汽入口应有过滤器,紧靠入口的阀门前应安装蒸汽放散管,并有疏水器和放散阀,蒸汽调节阀应设旁通管。
11.1.13 蒸汽透平鼓风机的蒸汽冷凝器出入口的阀门,不应关闭。 11.1.14 清扫鼓风机前煤气管道时,同一时间内只准打开一个塞堵。 11.1.15 电捕焦油器电瓷瓶周围宜用氮气保护,绝缘箱温度设自动报警并与电捕焦油器联锁停机:
a.未采用氮气保护的绝缘箱,温度低于100?报警,温度低于90?时自动断电; b.采用氮气保护的绝缘箱,温度低于80?报警,温度低于70?时自动断电。 11.1.16 电捕焦油器应设连续式自动氧含量分析仪,并与电捕焦油器联锁。煤气含氧量超过1.0%时报警,超过2.0%自动断电。电捕焦油器位于鼓风机后时,应设泄爆装置。
11.1.17 电捕焦油器的变压器等电气设备,应有可靠的屏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