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4万吨再生塑料智能分选及1.5万吨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3.2评价因子筛选
本项目评价因子具体见表1.3-2:
表1.3-2
项目大气地表水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PM2.5、O3、CO、非甲烷总烃、苯乙烯pH、COD、BOD5、NH3-N、总磷、石油类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氟化物、挥发酚类、溶解性总地下水固体、总大肠菌群、硫酸盐、氯化物、氰化物、砷、汞、铅、镉、铁、锰、铜、锌、镍、石油类、K+、Na+、Ca2+、Mg2+、CO32-、HCO3-、Cl-、SO42-噪声固废等效连续A声级/等效连续A声级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评价因子一览表
影响评价因子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COD、BOD5、SS、NH3-N总量控制因子VOCs、颗粒物COD、NH3-N1.4环境质量评价标准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类别为二类区,环境空气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GB16297-1996)中推荐的浓度限制;苯乙烯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具体详见表1.4-1:
表1.4-1
污染物SO2NO2PM10PM2.5COO3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小时平均500200//10mg/m32002.0mg/m3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年均60407035////执行标准浓度限值(μg/m3)日均15080150754mg/m3160(8h平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2)地表水
12年产4万吨再生塑料智能分选及1.5万吨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与本项目相关的地表水体为大界沟,大界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标准限值见表1.4-2。
表1.4-2
项目GB3838-2002Ⅳ类标准值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pH6~9COD≤30BOD5≤6单位:mg/L,pH除外NH3-N≤1.5TP≤0.3石油类≤0.5(3)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见表1.4-3:
表1.4-3
项目pH总硬度(mg/L)氨氮(mg/L)硝酸盐(mg/L)亚硝酸盐(mg/L)硫酸盐(mg/L)氯化物(mg/L)总大肠菌群(个/L)Ⅲ类标准6.5-8.5≤450≤0.5≤20≤1.00≤250≤250≤3.0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六价铬(mg/L)砷(mg/L)汞(mg/L)铜(mg/L)镍(mg/L)镉(mg/L)铅(mg/L)Ⅲ类标准≤0.05≤0.01≤0.001≤1.00≤0.02≤0.005≤0.20(4)声环境
项目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见表1.4-4:
表1.4-4
功能区类别3类昼间(dB(A))65声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夜间(dB(A))55标准来源《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
依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第(六)条,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因此项目运行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执
13年产4万吨再生塑料智能分选及1.5万吨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苯乙烯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表1.4-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乙烯排放限值(mg/m3)——2000(无纲量)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6020204.01.0——单位:mg/m3标准来源《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表1.4-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苯乙烯臭气浓度排气筒高度——15m监控点厂界厂界单位:mg/m3浓度(mg/m3)5.020(无纲量)标准来源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4-7
污染物NMHC620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限值含义单位:mg/m3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特别排放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和生产废水,项目厂区废水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未规定的限值执行安徽凤阳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场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本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标准见表1.4-8。
表1.4-8项目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间接排放限值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无量纲)pH6~96~9——COD500500——BOD5300300——SS400400——NH3-N50————14年产4万吨再生塑料智能分选及1.5万吨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5(8)注6~9501010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详见表1.4-9:
表1.4-9
昼间7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夜间55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其值见表1.4-10:
表1.4-10
标准值昼间65夜间5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类别3类(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危废贮存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有关规定。
1.5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1.5.1评价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5.3节工作等级的确定方法,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考虑废气排放量、标准限值等,本项目选取《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有环境质量标准的污染物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总烃作为本次评价的预测因子。
①Pmax及D10%的确定
根据HJ2.2-2018中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的定义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
15年产4万吨再生塑料智能分选及1.5万吨高分子复合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根据推荐模式分别计算各污染物的下风向轴线浓度,并计算相应浓度占标率。同一项目有多个(两个以上,含两个)污染源排放同一种污染物时,则按各污染源分别确定其评价等级,并取评价级别最高者作为项目的评价等级。
Pi?
Ci?100%Coi
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小时浓度限值),mg/m3。一般选用GB3095-2012中1h
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质量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的三倍值。
②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1.5-1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判定依据
评价工作等级一级评价二级评价三级评价评价工作分级判据Pmax≧10%1%≦Pmax<10%Pmax<1%③估算模型参数
根据导则,采用AerScreen估算模型进行计算,估算模型参数见下表。
表1.5-2
参数城市/农村选项城市/农村人口数(城市选项时)最高环境温度/℃最低环境温度/℃土地利用类型区域湿度条件是否考虑地形考虑地形地形数据分辨率/m是否考虑岸线熏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估算模型参数
取值城市86万人38.4-11.3城市中等湿度//否④评价工作等级确定
本项目所有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的Pmax和D10%预测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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