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创三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清指导办(2011)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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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 创‘三优’”
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级文明单位: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认真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 创‘三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的通知》明指导办〔2011〕67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全国“讲文明 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视讯会的部署,进一步动员广大志愿者以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通过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站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生态经济强县贡献力量,县文明委决定 “十二五”期间在全县集中开展“讲文明 树新风 创‘三优’”志愿服务主题活动(以下简称“创三优”活动)。请你们结合我县实际,认真开展 “创三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起来,让家园更美好 二、活动范围 在全县城乡广泛开展 三、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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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讲文明 树新风”为主线,以“做文明有礼的中国人”为主题,以创“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群众满意”为目标,按照《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和《三明市“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建设任务的要求,扎实推进倡导文明礼仪、维护公共秩序、开展社会服务、改善城乡环境等志愿服务,营造“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活动内容
(一) 围绕创优美环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要针对文明县城、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中环境卫生的薄弱环节,组织志愿者采取定点包片、流动服务、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生态文明观念和环境保护知识,家园清洁和植绿护绿志愿服务。在城区,要深入到背街小巷、社区楼院、公共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部位,全面清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卫生死角、非法小广告,整治“脏乱差”现象。在农村,突击整治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杂物乱垛、粪土乱堆、禽兽乱放等现象,清洁公厕,平整道路,疏通沟渠。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幸福家园,使人民群众在优美环境中生产生活。
(二)围绕创优良秩序开展志愿服务
要针对公共场所人员混杂、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的特点,在广场、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等场所设立志愿服务点,开展秩序维护、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对乱停车和其他占用公共设施的现象进行劝导;对非法经营的游商、无证照摊点、店面占道经营的现象进行劝导;对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现象进行劝导,形成文明礼让、井然有序的新风貌。要组织开展平安社区志愿服务,普遍成立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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