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出:“你们将房子卖给我,我拿几百元钱给你们做路费。三个弟妹无奈,只得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交甲之三个弟妹540元,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甲之三个弟妹去新疆事因不能定居于一年后返回,并要求乙退房自住。乙以买卖合同为据,拒绝退房。甲与其三个弟妹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查明:甲与三个弟妹未曾对作为遗产的铺面房进行分割;该房为砖木结构,总面积为123平方米。按当时当地房价每平方米30---35元。
问:(1)甲之三个弟妹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何种性质的民事行为?为什么? (2)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案(1)甲之三个弟妹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民事行为。(甲之三个弟妹均未成年,年龄均在12—15岁,主体不合格。乘人之危行为。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
(2)确认无效民事行为,可要求乙退房,返还价款。
10、甲某受丰实水果店委托去南方采购柑桔,原定通过铁路运回本地,后因大雪致铁路运输及通讯联络中断,甲遂转托乙,嘱其一旦铁路运输恢复就立即托运,他自己则乘飞机回去请示。后因受冻,柑桔开始烂,乙怕损失扩大,就将柑桔削价处理。丰实水果店以甲擅自转委托未经其同意为由,诉到法院要求甲赔偿损失。
问:(1)甲的转委托是否有效?为什么? (2)乙削价处理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1)甲的转委托有效,本案具备转委托的条件(有紧急情况) (2)乙削价处理的损失应由被代理人丰实水果店承担。(民法通则68条)
民法总论练习题
进一步提出:“你们将房子卖给我,我拿几百元钱给你们做路费。三个弟妹无奈,只得与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乙交甲之三个弟妹540元,但未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手续。甲之三个弟妹去新疆事因不能定居于一年后返回,并要求乙退房自住。乙以买卖合同为据,拒绝退房。甲与其三个弟妹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查明:甲与三个弟妹未曾对作为遗产的铺面房进行分割;该房为砖木结构,总面积为123平方米。按当时当地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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