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复测时如遇到不通视区段要重点复测,当有房屋等不能拆除的障碍物时,可用做辅助三角形的方法绕过障碍物,定出正确的桩位。
5.1在如图5.3中,已经确定O1为正确中心桩后,因有障碍物阻隔,不能用一般方法通视确定中心桩O2,必须在线路外侧适当位置定辅助桩。
5.2将经纬仪设置在塔位中心桩,后视塔位桩。在线路外侧选择对O1桩和线路方向通视良好的点O作辅助桩位置。
5.3经纬仪归0°后旋转瞄准O点得θ1 度;用半站仪或全站仪(如条件所限,可采用钢卷尺)量出O1O间距离x1 ,准确校核得到的两个数值后作详细记录。
中心桩 O1 障碍物 中心桩 O2 θ1 θ2 y 线路方向
x1 O x2 l1 l2 l 图——5.3 5.4 计算数据
a:O点与O1间顺线路方向距离l1 = x1×cos(1800 -θ1) b:O点与线路间垂直距离y = x1×sin(1800 -θ1) c:O2 点与O间顺线路方向距离l2 = l - l1 d:OO1与OO2间夹角θ2 =θ1 – tg-1(y/ l2) e:O2 与O间水平距离x2 = y?l2225.5经纬仪设在O点后瞄准点O1,顺时针方向旋转θ2,以O点为基准,在望远镜所瞄方向量取x2 定出O2桩位置。 将新定出的塔位中心桩O2仔细校核。 线路复测注意事项:
56.1施工复测工作必须由技术员或测工主持,由送电工和临时工配合工作。仪器观测和记录应分别由二人完成,并做到当天作业当天检查核对。
5.6.2线路复测宜朝一个方向进行。如从两头往中间进行,则交接处至少应超过(一基杆塔)两个C桩。
5.6.3分坑必须在复测结束后进行,不得边复测边分坑。在工期紧急情况下,允许若干段同时复测,但必须坚持一个耐张段复测无误后,方可对该段内的杆塔位分坑。此时不宜挖坑。
5.6.4必须使用游标最小读数不大于1′的经纬仪(或使用全站仪)。 5.6.5仪器及量具必须经计量检验和校正。
5. 6.6要检查塔位中心桩是否稳固,有无松动现象。如有松动现象,应先钉稳固,而后再测量。
5.6.7复测通视应良好,立花杆须垂直。
5.6.8标桩上注记的文字或符号应写清楚,以免混淆。 5.6.9废置无用的桩应拔掉,以防误认为杆塔桩。
5.6.10在市镇或者交通频繁的地区,在杆塔中心桩的周围应定保护桩,以防止碰动或丢失。
5. 6.11对复测校准的塔位桩,必须设置明显稳固的标识。对两施工单位施工分界处,一定要复测到转角处并超过两基以上,在与对方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方可分坑开挖。 5.7施工基面测定
5.7.1施工基面是由设计单位给出的自杆塔中心桩地面处至杆塔坑开挖深度的起算标准面间的距离。施工基面通常是降低地面,开挖平面的依据,个别情况下是填方的依据。若为高低腿基础,应以设计基础图为依据。 5.7.2定辅助桩
5.7.2.1经纬仪安置在塔位中心桩上,根据前后塔位桩(或方向桩)检查该桩位是否正确,如果没有偏差或有偏差经过校正后,在顺线路方向和垂直于线路的方向分别钉辅助桩。
5.7.2.2各辅助桩距杆塔的水平距离应远些,以防止挖土方时埋没或碰动。 5.7.2.3各辅助桩距杆塔桩水平距离要用钢尺量。 5.7.2.4对辅助桩的位置要有详细记录以便原桩位的恢复。
5.7.3为了控制开挖基面不够或是过大,可以定基面开挖的范围桩。范围桩根据的测定分两种情况。
5.7.3.1桩位为铁塔而且是分解组立塔时,施工基面范围桩应根据土质类别考虑边坡、铁塔根开及基坑大小定桩。
5.7.3.2桩位为水泥杆,采用整立时,应考虑组立杆需要及电杆根开、基坑大小,将降基面和整立杆场地(简称平基)同时定出范围桩。
5.7.4将塔尺分别立在各辅助桩上,经纬仪设置在塔位中心桩,测出辅助桩与中心桩的高差。
5.7.5铲平基面时,经纬仪设在不影响施工的一个辅助桩上随时注意铲平程度,防止造成施工浪费。 5.7.6恢复杆塔桩位置
5.7.6.1基面降平工作结束后,用经纬仪前视法或分中法恢复原桩位。 5.7.6.2恢复的桩位要做档距检查和转角桩位的校核。 5.7.6.3对新的施工基面应重新测定并做好记录。 5.8分坑测量的准备工作:
5.8.1分坑测量前必须编制分坑尺寸明细表。该表内容包括杆塔形式,基础根开(正面、侧面),基础对角线(包括基坑远点、近点、中心点)等项目。对转角杆塔及换位杆塔,要特别注明中心位移值及方向。
5.8.2准备合格的木桩和竹片桩,用于坑四角桩和分坑时的临时桩。 5.8.3必须在线路复测确认无误后,方准许分坑测量。 5.8.4检查桩位处的施工基面,是否已按设计要求开挖。 5.8.5基坑各种尺寸标于图5.8 5.8.5.1坑底宽: b = D + 2e
5.8.5.2坑口宽度是根据基础底座宽,坑深以及安全坡度计算的。 5.8.5.3坑口宽: a = b + 2fH
a f
e-坑下作业面宽度(一般取0.2m)
H H-设计坑深 f-坡度系数,取决于土壤安息角
D-基础底座宽度
e D e b 图5.8
5.8.6安全坡度是为了防止坑壁坍塌,保证施工安全,根据不同性质土壤的安息角所决定坑壁坡度的大小,要根据施工安全规程的规定来进行。
5.8.7对于挖扩桩基础,一般为坚土,且主柱为圆形截面,因此坑口尺寸即为基础主柱尺寸,分坑时应首先清除表面浮土及杂物,然后准确地定出坑口位置。 5.8.8对于转角杆塔、换位杆塔等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杆塔中心位移距离另定塔位中心桩。
5.8.9分坑前,根据线路的电压等级及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分坑方法。分坑方法大体上有两种:一种是以钢尺为主工具的分坑,它适用于35—110KV电压的送电线路;另一种是以经纬仪为主工具的分坑,它适用于220—500KV电压的送电线路。 5.9坑位测定
5.9.1直线杆塔单杆分坑:图5.9.1
1# 2# 3# 辅1 辅2 塔位桩 线路中心线
图5.9.1
5.9.1.1分坑时在塔位中心桩(2#桩)设测站安置仪器,前视或者后视相邻的塔位中心桩,在须要排杆位置的反方向, 钉两个辅助桩以供底盘找正用,两个辅助桩相距2—3米。
5.9.1.2单杆的塔位中心桩恰好处于杆坑位的中心,划坑时,按坑口尺寸在中心桩前后左右各量a/2,在钢尺上取a,两端分别置于1、2两点,拉a的中点使尺成直角,钉出坑角桩A,通过同样的方法可以钉出其他三个角的位置。量对角桩位校正坑口大小。如图5.9.2
A 1 B
a 2 O 3 线路方向
D 4 C a 图5.9.2 5.9.6无位移转角塔基础分坑
5.9.2.1无位移转角塔的转角桩即为塔位中心桩。
5.9.2.2在塔位桩上设经纬仪,在转角塔转角θ的二等分线上通过塔位桩测两条相互垂直的线,以这两条线做为分坑的基准。
5.9.2.3在两条线上钉辅助桩后,按直线杆塔基础坑测定方法进行分坑。 5.10分坑测量注意事项
5.10.1分坑前应校核现场塔位基础形式与塔位明细表内基础型式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方可分坑。
5.10.2分坑时必须确认杆塔中心桩、辅助桩和直线过度桩。应以杆塔中心桩为准进行分坑。对于耐张塔的分坑特别要注意两点:
a:线路转角方向必须正确,要辨认线路方向及分角线方向,不得混淆。 b:严防抗拔腿基坑与受压腿基坑颠倒位置。
5.10.3明细表内注明为水坑的基坑,应等施工时再分坑。对于水坑要求复测线路时就定好横、顺线路的辅助桩,避免因开挖时塔位桩移动而导致该塔位分坑时出差错。
5.10.4无位移的塔位以塔位桩作中心桩进行分坑,用钢卷尺量尺寸时,一定要将尺拉紧。
6质量标准及检验要求
6.1线路复测过程中,塔位中心桩横线路不得超过50mm,档距不得超过±1%,转角塔角度与设计值之差不大于1′30″,复测的标高值与设计标高之差不大于0.5米
6.2坑位方向、距离,坑口、坑底宽度的检查:
6.2.1检查塔位中心桩是否变化,如果开挖土方时碰动或被埋没,要根据辅助桩恢复中心桩。
6.2.2将经纬仪架在杆塔中心桩上,按分坑时的方法测出角度,量出坑口对角线实际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