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 的
为了便于开展矿山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分公司矿山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危险源: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它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
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危险源辨识不但包括对危险源的识别,而且必须对其性质加以判断。辨识完之后要做的工作就是危险源管理。
风险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的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全面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的过程.
风险评估:是指在风险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但还没有结束),该事件给人们的生活、生命、财产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量化评估的工作。即:风险评估就是量化测评某一事件或事物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
4.职 责
4.1分公司经理负责建立本公司的风险评价小组,并组织分管项目的副经理及相关人员负责对其所属项目的危险源(点)进行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审核和批准。
4.2安全科、生技科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定重大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危险源(点)进行监测、控制。
4.3安全科、生技科确保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人员接受应有的培训,以承担指定范围内的工作。
4.4分公司各单位分别负责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点)进行识别、排查、汇报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点)。 5、工作内容及要求 5.1危险源辨识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2)实效性原则;(3)有限范围原则;(4)方法的科学性原则;(5)适宜性原则;(6)预防性原则;(7)输出性原则;(8)真实性原则. 5.2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
确定生产作业过程→识别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登记重大安全风险
5.3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要求
(1)应涵盖所有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包括生产现场管理和工作过程中所有人员的活动、外来人员的活动;常规活动(如正常的工作活动等)、异常情况下的活动和紧急状况下的活动(如一氧化碳中毒等)。
(2)应涵盖分公司所有工作场所及周边环境存在危险源,如建筑物、车辆
等。
(3)应涵盖所有工作过程如采矿、掘进、提升、运输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危险源。
(4)应考虑各种工作环境因素带来的影响,如高温、低温、照明、通风等。 (5)应考虑正常、非正常的情况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6)应考虑生产场所以外的活动、装置及相关方的活动如排废渣、废渣堆放等。
(7)应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危险。如:矿井井下水位失控导致淹井、造成人员伤亡等。
(8)应考虑内部和外部的变化如人员调整、法律法规的修订对生产作业安全管理的影响等。
(9)辨识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和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的因素。
5.4危险源识别方法:
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5.5采用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法)实施矿山风险评价。 5.6安全检查表法根据现有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检查执行情况,得出正确的评估。安全检查表法,有问有答,通俗易懂,简单易学,使员工清楚地知道哪些原因事件最重要,哪些次要,促进员工采取正确的方法进行操作,起到安全教育的作用。
5.7采用LEC法能综合考虑各个环节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人员暴露在这些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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