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目标
①近期续建中心城区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整合现状管网,新建污水干管,中期末形成较为完善的骨干污水收集系统及处理设施;远期进一步完善收集系统,扩大污水处理规模和收集范围,提高截污率、处理率。
②针对农村污水极其分散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农村污水处理系统。 ③根据相关防涝规划,新建雨水排放设施,提高排涝能力。 (2)排水规划 ①排水体制
中心城区及建制镇新区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制。 ②规划污水量
2010年市域污水量约为25.2万m3/日,2020年市域污水量约为43万m3/日。 ③主要污水厂
临安区污水厂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万m3/日,青山污水厂远期(2020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万m3/日。
排水分区:分为中部城镇群、西部城镇群和东部城镇群三个排水分区。
供水分区 西部 中部 东部 表2-20 排水分区分布表 供水区域 岛石、龙岗、昌化、清凉峰、河桥、湍口 太阳、於潜、潜川、藻溪 太湖源、高虹、临安主城区、板桥 三、工业用地规划 1、规划指标
规划工业用地为64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3.6%,人均用地指标为25.9平方米/人,其中玲珑工业园区为301.1公顷,临安经济开发区为347.6公顷(临安经济开发区为省级开发区,已批准的工业用地为610公顷)。
2、工业用地布局
规划两个大的工业园区,玲珑工业园区和临安经济开发区。
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行业类别为属于C291橡胶制品业,地址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68号(板桥镇工业功能区内),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临安区域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
2.4.3板桥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板桥镇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 13682.75 公顷。包括花戏村、板桥村、豆川村、桃源村、牌联村、花桥村、界联村、如龙村、环湖村、灵溪村、上田村、三口村、上钱村、葱坑村、秋口村、三口镇林场。
二、建设用地规划与规模控制 1、规划指标
到规划期末,板桥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 380.0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4.64公顷以内。2013-2020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 48.33公顷,其中预留新增建设用地0.88公顷,主要用于规划期内需要建设但目前难以定位的交通、水利、能源、民生、旅游及新农村等项目的建设。
2、建设用地扩展边界
板桥镇划定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总面积 368.82 公顷,不高于市级规划分解的 741.35 公顷的扩展边界规模。扩展边界内用地统筹安排,主要以产业、新农村建设以及低丘缓坡试点区块为用地主导方向。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扩展边界内不宜建设面积 39.78 公顷。
3、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规划期内,集镇区的发展形态呈“单中心块状集聚”发展模式,以集镇中心为级心,以灵溪路为发展主轴,重点向北发展,适度向东发展,重点建设高墙村区块,形成集镇高档居住区。板桥镇将以现代工业为主导,改造传统工业,实现工业用地布局由粗放、分散向集约型发展。全镇将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适当安排中心村发展用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改造基层村,改变农村居民点小、乱、散的局面。规划以上田村和界联村为中心村,花戏村、板桥村、豆川村、桃源村、牌联村、花桥村、如龙村、环湖村、灵溪村、三口村、上钱村、葱坑村、秋口村、三口镇林场为基层村。
4、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优先保障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规划期内,将完成 S206(14省道)临安段改建工程,杭州临安随园闲居旅游等项目。
四、建设用地 布局规模(有条件建设区+允许建设区)
现行规划方案空间布局一方面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制约,空间布局较破碎,
缺乏整体性;另一方面由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偏低,为满足地区发展导致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偏大,实际上可建设空间(允许+有条件)为 789.40 公顷,可建设规模偏大,致使空间布局集聚程度较低。规划调整完善方案通过“多规”融合与衔接,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红线、建设用地扩展边界,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合理结构,空间布局清晰合理;同时可建设空间(允许+有条件)缩小为 368.82 公顷,扩展边界范围压缩了 420.58 公顷,强化建设用地扩展边界的刚性控制,为提高建设用地集聚程度打下规划基础。
五、实施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和利用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必须切实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服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和用地布局安排必须服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部门、各行业规划也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根据年度计划指标审核建设项目用地,并制定各规划用途用地定额控制标准与规范,严格按照控制标准审核用地项目。加强对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项目用地的监管。对于长期闲置的建设用地,应依据相关政策及时予以查处或回收。板桥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用途和用途管制规则,依据上级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规划期内,板桥镇实际可布局新增不超过 48.33 公顷。
本项目位于板桥高湾工业功能区,符合板桥镇总体规划要求。 2.4.4临安区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临安市环境功能区划(2015)》,将临安区域划定为自然生态红线区、生态功能保障区、农产品安全保障区、人居环境保障区、环境优化准入去、环境重点准入区六个环境功能区,将临安区划分为51个环境功能小区,其中自然生态红线区25个、生态功能保障区4个、农产品安全保障区3个,人居环境保障区6个、环境优化准入区8个、环境重点准入区5个。其面积分别为628.83平方千米、1661.57平方千米、569.56平方千米、71.35平方千米、144.33平方千米
和51.16平方千米,占全区国土面积的比例分别为20.11%、53.14%、18.22%、2.28%、4.62%和1.64%。
根据《临安市环境功能区划(2015)》,本项目地址位于板桥综合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0185-V-0-05),属于环境优化准入区。
表2-21 项目所在环境功能区
功能区类型 功能小区名称及编号 环境优化准入区 板桥综合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0185-V-0-05) 面积为10.03km2,主要是指板桥镇规划产业用地范围。区域作为青山湖科技城的重要核心辐射区块,坚持“以工立镇,合力兴工”的工业发展思路,依托现有产业优势,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品类型向深度、广度拓展,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强化工业经济的主导地位,努力培育壮大块状经济,引导产业集群发展,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大马水泥为代表的能源产业为基础,现已基本形成了以建材、机械制造、制鞋、造纸、农产品加工等为主导产业的经济结构,高湾工业功集聚点已初具规模,镇域内已有规模以上企业35家。区内新建企业应一律进入规划工业集中区内,完善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生态型工业集中区;严格限制新、扩建废纸造纸项目,控制其污染物排放总量。 生态系统敏感性:轻度敏感到中度敏感 生态环境重要性:不重要到较重要 主导环境功能:保障工业企业的正常良好运行,同时逐步恢复并提升已遭破坏的地区环境质量。 环境质量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要求; 大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或达到《杭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要求; 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或达到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土壤环境质量达到相关评价标准并不低于现状。 1、除经批准专门用于三类工业集聚的开发区(工业区)外,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 2、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 3、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环境功能目标实现情况,编制实施重点污染物减排计划,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4、优化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布局,在居住区和工业功能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 5、禁止畜禽养殖; 6、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 7、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好河湖湿地生境,禁止未经法定许可占用水域;除以防洪、重要航道必须的护岸外,禁止非生态型河湖堤岸改造;建设项目不得影响河道自然形态和河湖水生态(环境)功能; 8、区域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行优化发展,通过“优二进三”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逐步淘汰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水耗能耗大的项目;基本概况 主导功能及目标 管控措施 发展建材、机械制造、农产品加工等产业; 9、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严禁垃圾入河,定期加强河道清理工作,改善区域内河道水质生态环境; 10、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推广节水、节能工艺和技术,发展生态工业;严控污染物总量排放,新建项目实施排污总量削减替代制度;强化污染治理手段,实现建设项目“三废” 达标排放。 禁止新、扩三类工业项目,包括:30、火力发电(燃煤);43、炼铁、球团、烧结;44、炼钢;45、铁合金制造;锰、铬冶炼;48、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冶炼);49、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全部);51、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有机涂层的;有钝化工艺的热镀锌);58、水泥制造;68、耐火材料及其制品中的石棉制品;69、石墨及其非金属矿物制品中的石墨、碳素;84、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85、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6、日用化学品制造(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87、焦化、电石;88、煤炭液化、气化;90、化学药品制造;96、生物质纤维素乙醇生产;112、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制造,造纸(含废纸造纸);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116、塑料制品制造(人造革、发泡胶等涉及有毒原材料的);118、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制革、毛皮鞣制);119、化学纤维制造(除单纯纺丝外的);120、纺织品制造(有染整工段的)等重污染行业项目。不包括功能区管控措施中列明除外的项目。 负面清单 杭州锦湖鞋业有限公司拟建地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镇灵溪村68号(板桥高湾工业功能区内),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为C291橡胶制品业,企业主要从事橡胶离合器面片和橡胶雨鞋生产加工,根据工业项目分类表,项目属于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为3类工业项目。但本项目为杭州锦湖鞋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不属于新、扩建项目。技改项目淘汰原2000万片/年橡胶离合器面片的生产内容,保留橡胶雨鞋的生产,橡胶加工总规模比原有规模有所削减。对照“板桥综合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中的管控措施及负面清单,项目建设满足管控措施要求,且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新、扩建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临安区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2.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周边环境调查,确定项目主要保护目标见下表2-22。主要保护目标地理位置图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