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表2-14知,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H2S、CS2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规定的分级判据,本项目的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生产车间为中心点,直径小于5km。 2.3.2地面水评价等级与范围
本项目废水排放总量小于1000m3/d,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为pH、CODCr、SS、NH3-N等,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临安市板桥集镇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临安市板桥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低于三级,根据要求对废水处理达标可行性分析和纳管可行性进行分析。 2.3.3地下水评价等级与范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中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应依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具体见表2-15,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见表2-16。
敏感程度 敏感 表2-15 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表 地下水环境敏感特征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以外的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在建和规划的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未划定准保护区的集中水式饮用水水源,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a。 上述地区之外的其它地区。 较敏感 不敏感 注:a“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所界定的涉及地下水环境敏感区。 表2-16 建设项目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 项目类别 Ⅰ类项目 Ⅱ类项目 一 一 二 一 二 三 环境敏感程度 敏感 较敏感 不敏感 Ⅲ类项目 二 三 三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建设项目对
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比对导则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本项目为“115、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橡胶制品翻新”,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Ⅱ类。根据调查资料,项目场地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根据HJ6l0-2016评价工作等级分级表,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
评价范围: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情况,并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的要求为原则确定范围,一般不大于6km2。 2.3.4噪声评价等级与范围
项目所在区域为2类声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周边敏感点噪声级增高量小于3dB(A),且声环境不敏感,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的规定,确定本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评价范围:厂界及厂界外200m范围内。 2.3.5风险评价等级与范围
本项目厂区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所在地不属于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的规定,确定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
表2-17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 剧毒危险性 一般毒性 可燃、易燃 物质 危险物质 危险性物质 一 二 一 二 二 二 一 一 一 爆炸危险性 物质 一 二 一 项目 重大危险源 非重大危险源 环境敏感地区 评价范围:距离项目所在地不小于3km范围。 2.3.6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项目拟建地位于杭州市临安区板桥工业功能区,所在区域生态敏感性一般;用地内无珍稀濒危物种,工程占地范围小于2km2,无原始植被生长和频繁珍贵野生动物活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19-2011)中有关要求,确定该项目生态影响评价为三级,并应提出适当的生态补偿要求和措施。
评价范围:以地块周界为范围,适当外延。
2.4相关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 2.4.1环境功能相关区划
(1)环境空气
根据《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函[2015]71号),项目附近地表水为灵溪,为苕溪11,属于太湖流域,水功能区为灵溪临安农业用水区,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用水区,目标水质为Ⅲ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地尚未划定地下水环境功能区。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地下水质量分级的划分标准,区域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4)声环境
本项目区域声环境为2类功能区。 (5)环境功能区
根据《临安市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属于板桥综合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0185-V-0-05),属于环境优化准入区。 2.4.2临安区域总体规划概况
本次总体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 一、城镇经济区划
临安区域分为三个经济区,分别以市区、昌化、於潜为中心。 1、东部经济区
位于市域东部,以市区为中心,包括高虹、横畈、太湖源、板桥等城镇。应强化与杭州市区的社会经济联系,积极参与杭州都市区域镇群的职能分工,重点建设市级社会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玲珑工业园区、临安经济开发区,高虹以节能灯为特色的工业区,锦城农特产品批发市场等。发展成为杭州市西部集旅游、工贸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区。
2、西部经济区
位于市域西部,以昌化镇为中心,包括昌化、大峡谷、龙岗、清凉峰、湍口、河桥等城镇。应强化昌化镇的中心城镇功能,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业、农林产品加工业,合理组织交通网络,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整体水平,努力缩小东西部差距。重点建设昌化旅游服务设施、社会服务设施和以农特产品加工为特色的工业区,突出生态建设,积极发展旅游业。发展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社会设施齐全,以生态旅游、农林产品加工、生态农业为特色的经济区。
3、中部经济区
位于市域中部,以於潜镇为中心,包括於潜、藻溪、太阳、潜川等城镇。应加快中心镇於潜镇的发展建设,强化其中心功能,重点建设於潜的社会服务设施,以轻纺、五金、电子、农林产品加工为主的综合工业区。同时,还应加强生态建设,形成中心城镇职能突出、区内城镇各具特色,集旅游、工业于一体的综合经济区。
临安区城镇职能分为三个等级: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一般城镇。职能类型包括综合型、工业型和工贸型、旅游型、集贸型等类型。
等级 一级 二级 表2-18 城镇职能结构及产业发展方向引导一览表 城镇名称 职能类型 主要产业发展方向 生态旅游城市,市生态旅游业,电缆电子为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市区 域中心。综合型 鞋业为特色的轻型加工业等。 第二产业:目前工业门类较多,应在规划期内於潜 综合型 逐步形成特色产业;旅游业。 昌化 综合型 旅游业,农特产品加工业。 高虹片以节能灯生产为特色的第二产业为主,高虹?横畈 工业 横畈片工贸、旅游。 以服装加工为特色、轻纺工业、农林产品加工太湖源 工业、旅游 业、旅游业。 以食品、轻纺等资源型加工业为基础,努力发藻溪 工贸 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同时适当发展商贸业。 以五金、农林产品加工业为基础,努力发展高太阳 工业 技术、高附加值产业。 潜川 工业 以电子产品加工为主,工贸和旅游相结合。 昌北片中心,以农林产品加工、集散、生态旅大峡谷?岛石 集贸、旅游 游业为主,严格限制污染工业。 龙岗 集贸、旅游 以农产品集散、生态旅游业为主。 湍口 集贸、旅游 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发展温泉旅游、边界贸易。 旅游、历史文化 以林特产品、装饰材料、矿产为主,加强历史河桥 名镇 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 清凉峰 旅游 以生态旅游、农特产品加工为主。 三级
二、市政工程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开源与节流并举,建成可靠的取水水源和完善的给水系统,给水工程的建设适当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供水的水量、水质、水压及供水安全达到新的水平,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2)给水量预测
根据城市发展规划,2010年总需水量为43.68万m2,2020年总需水量为65.7万m3。
(3)给水规划
给水分区:分为中部城镇群、西部城镇群和东部城镇群三个给水分区。
供水分区 西部 中部 东部 表2-19 给水分区分布表 供水区域 岛石、龙岗、昌化、清凉峰、河桥、湍口 太阳、於潜、潜川、藻溪 太湖源、高虹、临安主城区、板桥 水源 水库水 水库水 水库水 (4)水厂规划 主要给水厂
①东部分区设置8座给水厂,2010年水厂规模28万m3/日,2020年水厂规模48.6万m3/日。
②中部分区设置5座给水厂,2010年水厂规模28万m3/日,2020年水厂规模48.6万m3/日。
③西部分区设置7座给水厂,2010年水厂规模4.44万m3/日,2020年水厂规模7.57万m3/日。
④农村饮水工程“十一五”规划建造农村自来水厂45座,供水范围扩大到320个村庄,供水规模达到日供水8万吨,解困人口达到16万人。
(5)节水规划
以建立节水型城市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以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为核心,采用多种措施,做好节水工作,提高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的重复利用率,控制城市用水的不合理增长,初步建成完善的节水机制。
2、排水工程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