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4]30号,2014.3.25);
(19)《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2013.11.14;
(20)《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1号,2013.5.24实施;
(21)《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2014年12月31日印发)。
2.1.2地方有关法规及文件
(1)《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64号,2018年3月1日;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2016年7月1日); (3)《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2013年12月19日);
(4)《浙江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2013年12月19日)》; (5)《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年12月28日);
(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11号,2007.2.15);
(7)《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86号);
(8)关于印发《浙江省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若干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12号,2007.2.15);
(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07〕34号,2007.6;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浙环发〔2009〕76号,2009.10.28;
(11)《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2005.2.1);
(12)《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2012.2;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3;
(14)《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环发〔2007〕57号,2007.6.27);
(15)《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政发[2013]59号,2013.12.31);
(16)《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环函(2012)449号,2012.11.1);
(17)《关于印发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3]54号,2013.11.4);
(18)《关于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13]59号,2013.11.18);
(19)《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发〔2016〕12号,2016.3.30;
(20)《关于印发2017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6〕145号,2016.4.1;
(21)《关于印发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函〔2016〕154号;
(22)《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140号,2016.11.29;
(23)《浙江省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浙环发〔2016〕46号); (2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2016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杭政函〔2016〕101号,2016.7.15);
(25)《关于印发杭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60号,2017.5.31);
(26)《台州市橡胶制品业(轮胎制造除外)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2015年7月);
2.1.3产业政策及相关行业规范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3月25日印发);
(2)《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10.13;
(3)《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发[2012]20号,2012.12.28;
(4)《关于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2013年本)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50号;
(5)《临安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3)》(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6)《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发);
(7)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杭苕整办[2013]1号文《关于印发苕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8)杭州市临安区环保局临环污整办[2013]28号文《关于印发临安市苕溪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2013.6.25。 2.1.4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8)《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订版)》(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4);
(9)《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 2.1.5其他依据及规划
(1)《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函[2015]7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浙政函[2016]111号,2016年7月8日;
(3)杭州锦湖鞋业有限公司与本环评单位签订的环评合同; (4)杭州锦湖鞋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2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 2.2.1污染因子识别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见表2-1
类别 表2-1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 污染源 污染物名称 污染因子 塑炼 塑炼废气 非甲烷总烃、恶臭 投料 粉尘 颗粒物(炭黑) 密炼、开炼 炼胶废气 颗粒物、CS2、非甲烷总烃、恶臭 喷胶、烘干 喷胶废气 非甲烷总烃 上光 上光废气 非甲烷总烃、甲苯 压底、硫化 硫化废气 CS2、非甲烷总烃、恶臭 锅炉 天然气燃烧烟气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职工生活 生活污水 CODCr、SS、石油类 试压 试压水 / 设备冷却 冷却水 / 滤胶 废胶 胶、金属杂质等 压底、裁剪 废边角料 边角料 原料包装 废包装物 废包装袋等 检验 废次品 废次品 废气处理 收尘 收集的粉尘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含有机物的活性炭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废纸屑、塑料等 设备运行噪声 Leq(A) 废气 废水 固体废物 噪声 2.2.2评价因子确定
根据工程分析,结合环境现状特征,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 (1)环境空气
现状评价因子:SO2、NO2、PM10、CS2、非甲烷总烃。 影响评价因子:颗粒物、CS2、H2S、非甲烷总烃、甲苯。 (2)地表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值、DO、CODMn、氨氮、总磷。 影响评价因子:pH、CODCr、氨氮。 (3)地下水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钾、钠、钙、镁、CO32-,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影响评价因子:pH、CODCr、氨氮。
(4)声环境
现状评价及影响评价因子(包括突发噪声评价量):等效连续A声级(LAeq)。 (5)固体废物
影响评价因子: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6)土壤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pH、汞、铜、铅、铬、锌、镍。 (7)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
目前我国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将主要污染物扩大至四项,即CODCr、氨氮、SO2、氮氧化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烟粉尘列为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氨氮、SO2、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烟粉尘。 2.2.3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H2S、CS2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标准值;甲苯执行前苏联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CH245-71);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标准要求。具体见表2-2。
表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年平均 SO2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年平均 NO2 24小时平均 1小时平均 PM10 PM2.5 年平均 24小时平均 年平均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60 150 500 40 80 200 70 150 3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