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甲板部安全操作规定
一、解缆、带缆
1. 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2. 作业前,应清理甲板、检查系泊设备及甲板机械,添加润滑剂及试行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工作。
3. 解缆、带缆或抛缆时,上身切勿过于伸出舷外,两脚要向两侧前后分开站稳,待对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 接缆时,一手握住舷墙或安全扶手后,用另一只手接缆,切勿跨出舷墙作业。
5. 上岸或跨挡时,操作要谨慎,动作要敏捷,没有把握不要盲目冒险作业。
6. 操作人员要谨防船舶突出部份挤拢扎伤。 7. 操作人员切勿用手握在缆绳的琵琶头顶端,也勿握在缆绳与导缆器、卷筒、绞盘和带缆装置太近的位置,也勿将脚踩进缆绳紧圈内,以防扎手扎脚。也勿要背水操作,以防弹打落水。
8. 挽缆桩时,出手要快,一下就挽死。如缆绳受力较大,不宜一下挽死,手应远离桩柱,随时顺势松溜缆绳,以免钢缆崩断伤人和溜缆松缆时扎手。
9. 收缆、上关、上桩时,待对方将绳圈在缆桩挂妥后,开始上关、上桩,用力按上下顺序将缆绳挽在绞盘或桩上,
勿使“下扣”压住“上扣”避免在绞缆,松缆时困难。
二、 高空舷外作业
1. 凡在二米以上高度作业为高空作业。凡在船舷外部作业为舷外作业。工作前领导应布置安全措施,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均应有专人值班了望,并备有救生圈确保安全,应按章悬挂显示“慢车”信号。
2. 登高前拴好安全带或保险绳,搭好脚手架、带有工具袋或工具桶,下面应有专人配合工作,并戴好安全帽。
3. 舷外作业应穿好救生衣,拴好安全带,保险绳,架好脚手板。不可图一时之便,利用舢板或垫凳子架梯子代替脚手架使用。
4. 高空舷外作业所有工具属具,脚手板、坐板、滑传输线、绳索等作业器材,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牢固情况,使用时须绑扎牢靠。高空作业区域下面,应用系有红白小旗的绳索围成禁戒区,传递工具物料应用绳索递送,不可乱丢乱扔。休息或调换工具时应将工具贮存在工具桶(袋)内,不可放置坐板和脚手架上。开工或收工时,应将工具桶(袋)内的工具予以清点后,用绳索吊放工具桶(袋),以防遗漏和砸下伤人。
5. 舷外作业时,使用的脚手架、坐板两端、系挂的绳索,须系挂于本船,绝不允许系挂二船。作业舷边不得与他船相靠。并经常检查系挂绳索牢靠情况,确保安全。
6. 在高温或高压电源处所作高空、舷外作业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免烫伤和触电。
7. 搭架、拆架、升降架子时,作业人员应在指定的专人负责指挥和监护下,按拟定的操作方案、程序和先后步骤进行操作。严防只顾自己,不顾左右和上下,盲目操作颠倒先后步骤,造成散架、倒架、塌架和伤人。
8. 高空、舷外作业铺设的脚手板、座板、其宽度不得小于60厘米,不准铺设探头板。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结绳情况和绳索磨损情况。严防超重和避免滑扣、断绳、断板伤人。
9. 高空、舷外作业使用的梯子,梯子上下支点应包扎防滑物(如:麻袋、草袋,橡胶等)。梯子横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梯子顶端要绑扎牢固,坡度(即梯子与水平面的夹角)以:60°-70°为宜。但不准垫高使用,也不准把上下支承点分别设在两船上使用。
10. 使用梯子时,只准一梯一人攀登使用。也不准一手带物,另一手攀梯,也不准身负重物攀梯。也不准站在梯顶工作,不准身体重心越出梯子的重心。
11. 作业人员脚、手应攀登在一条脚手板上,不准脚踩两条板作业。
12. 遇有冰雪和油污。必须事先清除干净,和采取防滑措施。
13. 当风大、流急、雾浓或船体摇摆剧烈时,不准进行高空舷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