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乡村医生聘用及管理方案
为了加强阿勒泰市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下同)队伍管理,提高乡村医生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村卫生室管理办法》、《一体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依法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经注册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人员聘用
一、 现已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二)热爱农村卫生事业,遵守有关制度规定,身体健康。 (三)乡村医生年龄要求不超过60周岁。
二、 新进入村卫生室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优先,同时具备第三条的其它规定。
三、 已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已享受职工退休养老待遇的,本方案实施前因刑事犯罪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被辞退、解聘、开除的均不能聘用。
四、 符合准入条件人员,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用原则,由本人申请、卫生院考核合格报卫健委批准后进入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加注乡村医生姓名)。由卫生院与乡村医
生签订聘用协议,聘期为2年,协议一式三份,乡村医生、卫生院、市卫健委各一份。
五、 村卫生室负责人由卫生院负责考核任免。
六 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乡村医生个人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履历材料、考核材料、学历材料、聘用材料。
七 各乡镇卫生院要对乡村医生入室、乡村医生调配及村卫生室负责人任免等工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人员管理
一、 市卫健委负责全市乡村医生的管理工作,并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考核和再注册工作。市卫健委基层卫生科负责乡村医生培训、考核、再注册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乡村医生的日常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乡村医生聘用、考核工作。乡村医生要接受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为5年。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满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申请再注册。逾期未再注册的,不得继续执业。
三、 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应退出村医工作岗位(离开村卫生室)。
四、 乡村医生在执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执业所在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应当在30日内报告市卫健委注销执业注册,书面通知当事人或家属,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2年的。
(四)考核不合格,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无故不参加市卫生计生局组织的培训者。
(六)不服从市卫健委和乡镇卫生院监督和一体化管理的。 (七)不按要求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八)发生重大医疗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九)一年内发生2次以上差错事故的。 (十)不按指定地点行医和卫生室管理不善。
(十一)不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药品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技术规范》、《感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十二)超出分级诊疗病种目录的。 (十三)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 (十四)市卫健委规定的其它情形。
五、 乡村医生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市卫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乡村医生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疾病的初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