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通过意见箱反映情况。
5、通过提出合理化建议或征文活动反映情况。 工资、奖金
1、工资主要体现能力和承担的责任,也体现为医院营造效益。医院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凡受聘于医院的员工,都按月领取薪酬,在次月的15日发放。
2、为实施以贡献争取高薪的激励机制和避免优秀员工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金保密保管,要求所属人员养成不探寻他人薪金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金的风度。医院核薪和发薪人员对员工的薪酬要一律保密。
3、员工基本工资是根据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执业资格(职称)、学历及实际能力和表现确定,对特殊岗位的报酬,可根据工资市场竞争水平、采取面议的特殊方法。
4、奖金主要体现工作绩效及服务态度,不保底、不封顶。奖金的具体额度与科室或个人所创造的效益和安全情况挂钩。 教育培训
1、新聘的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学习医院管理手册,了解医院基本概况和工作制度。
2、员工应积极参加院内外住址的医学讲座或培训活动,及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 3、鼓励和支持员工开展学术研究活动,营造学术氛围,提高学术名分。 4、根据医院工作要求,可选派员工外出进修学习或委培,其基本工资及进修费有医院负责,但必须履行一定手续和签定学习或委培协议。
5、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积极学习专业理论、提高实际操作技能、积累临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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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经验,按国家规定参加全国执业医师(护士)等资格考试,医院给予支持并负责联系和推荐。 考勤制度
1、为加强考勤制度,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医院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门负责人同意。
3、每周实行单休日。有各部门自行安排,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班加班的,有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医院统一安排。 4、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医务科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院长或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5、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时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6、迟到、早退一次,扣罚10元;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5次者,扣罚100元;5次以上者以此类推并取消评先资格
7、旷工半天者,扣罚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罚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罚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降级,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罚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罚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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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8、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并取消评先资格
9、参加医院组织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10、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嫁、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院长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11、员工加班必须由部门主任提前提出申请,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第二天说明。部门主任的必要加班暂时不视为加班。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班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12、员工的考情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制度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庇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人事原则 人员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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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职能科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上报用人计划,由院部组织各种形式的招聘活动。院部组织专家等有关人员对受聘人进行考核面试,审查有关证件。 2、确定聘用后,由院办公室建立人事档案,受聘方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技术职称证书、执业医师(护士)证书、执业许可证等证件。 试用
1、试用期前七天为试工期,试工期未通过或因个人原因离职者,不计发工资。试工期通过后按试用期工资发放前七天工资。
2、试用期自上班之日起计算,可根据试用人员的表现延长或缩短(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最短不低于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由院长确定取消试用期。 3、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享受院部确定期的试用工资,原则上不在享受其它效益工资或奖金。院部有权根据试用人员的表现及能力调整其试用期工资。 4、试用人员需接受岗前培训,学习和熟悉医院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业务规范或模式,严格按照《员工手册》的各项规定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5、试用人员在试用期间的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所在科室随时提出辞职,报院办公室,经批准后给予辞退。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 试用期间双方不受合同条款约束,可以双向选择,受试人员也可以按程序随时提出辞职。 人员考核
1、人员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工作的重要环节、院部将其融入日常管理中,实现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从而建立起规范的考核体系。、
2、人事考核是一项涉及医院和员工个人发展的工作。考核就是对运功的行为和结果进行衡量、评价,起到训练、激励员工工作,从而实现医院的经营目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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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人事考核组织体系与医院组织管理体系相一致。所有管理者均负有考核所属工作人员的责任。考核层次关系是:上级考下级、一级考一级;直接主管考,上级主管批。
4、对员工考核从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三个方面进行。通过各种指示,让员工明确各有关方面对其所完成的工作的评价及努力方向。
5、考核是一个不断循环的过程。它包括:工作考核指标的设定和沟通---实施过程的知道—评定考核结果素材的收集—考核结果的确定—考核结果的应用。 6、人事考核因内容不同,考核频率也有所不同。原则上,工作考核每个月一次,工作态度考核每月或每季度一次,工作能力考核为半年一次。院部有权确定岗位各项考核内容的考试频率。每年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一次医院各科室先进工作者。 7、人员考核结果与人事工作紧密结合,应用于确定员工薪酬、奖惩、培训等。医院对员工奖励的内容包括:警告、罚款、解聘等。 辞职、辞退
1、辞职: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职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体前三十天向院办公室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医院领导批转并与各职能科室做好交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和向财务科结账。否则,扣发当月工资或奖金。
2、辞退:合同期间,医院因裁员或不属于违章违纪等原因辞退员工,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当事人。试用期员工不属此条款规定。凡员工在合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予以立即辞退:
1)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损害国家和民族利益;
2)在医疗护理过程中,不尊重病人,服务态度差,被病人或家属多次投诉,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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