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明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的通知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明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编

码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费[2005]358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5.11.23 【实施日期】2005.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明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的通知

(苏价费[2005]358号)

各市物价局、卫生局,省管医疗机构: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价费[2005]213号)的规定,为了满足特殊人群的医疗需求,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保证医疗机构正常收费秩序,对部分特需医疗项目价格明确以下规定:

一、特需医疗项目价格管理仍按江苏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放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 》(苏价费[2002]401号)规定执行。 二、明确部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编码(详见附表)。

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门诊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等制度,由患者自愿 1 / 2

选择,不得暗示或强制患者接受服务。医疗机构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应事前申报备案和

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接受价格、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附表:部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表:

部分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

2 / 2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明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关于明确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的通知【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价费[2005]35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卫生厅【发布日期】2005.11.23【实施日期】2005.11.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8vjbj2wnor3uh255c6he20sz532aec00cb6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