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卫生计生发[2015]2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3.26 【实施日期】2015.03.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鄂卫生计生发[2015]2号)
各市、州、县卫生计生委(局),部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委机关各处室、直管单位:
为加快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计生服务与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卫规划发〔2013〕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设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将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建设“健康湖北”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注重 1 / 4
统筹推进、系统联动、多方借力、创新驱动,充分整合资源,重点强化“一个平台”、
“一张网”、“一卡通”、“一套标准”和“一支队伍”的“五个一”工程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人口健康信息专网基本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全省人口计生信息化形成了三网一库六大应用系统的建设格局,全员人口信息库覆盖全省6000万人口,《湖北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项目荣获中国信息化(人口计生领域)成果一等奖。全省新农合一卡通和信息平台基本建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视频系统覆盖全省,以电子病历和健康档案为核心的医院信息系统在各级医疗机构得到广泛应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全省基本完成部署,省、市二级综合信息平台和县级区域数据中心全面推进。远程医疗系统、居民健康卡建设等重点工程启动建设,卫生计生信息融合有序推进。
加快推进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提高人口健康信息化水平,有利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有利于医疗卫生机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社会效益,有利于全省居民获得更丰富、更公平、更规范的卫生计生服务资源。当前,我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亟需加强顶层设计,提高联网水平,实现各类业务系统互连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亟需改变基层单位、农村地区、民营和中医类机构信息化建设的薄弱状态,促进平衡发展;亟需提高信息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完善信息标准和安全体系,加强制度、管理、人才和资金的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适应当前形势,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促进我省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 二、实施原则
紧密围绕深化医改、完善生育政策和卫生计生融合发展,用“统起来、活起来、用起来”的思路推进全省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 2 / 4
(一)统筹规划
按照国家人口健康信息化发展战略,坚持全省统筹设计,做好需求分析和可行性研究,处理好重点需求与长远规划的关系,强化制度、标准和安全体系建设,明确建设原则、总体框架、重点任务,保证人口健康信息化的整体性、系统性、可持续性。 (二)强化应用
强化需求导向,强调系统的兼容性和开放性,注重分步实施,边建边用,以用促建,逐步拓展应用功能,不断完善运维机制。 (三)互联共享
以全省综合信息平台为依托,以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为核心,分项目、分阶段、分步骤地整合各类数据资源、信息系统、网络架构,实现跨业务、跨地域、跨部门的信息资源整合。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交叉建设,杜绝信息孤岛和信息烟囱。 (四)保障安全
坚持信息安全保障机制与信息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通过建章立制、监测评估、应急预警、认证授权、容灾备份等方式,形成完整可靠的建设应用安全体系。 (五)鼓励创新
顺应现代信息技术和智慧医疗技术发展趋势,采用成熟的新技术和先进的建设管理方法,创新应用模式、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流程再造、提升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应用水平。 三、建设目标
以业务和管理需求为导向,全面建成实用、共享、安全的人口健康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促进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提供有力的信息技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