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教副校长履职承诺书
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全校政教、文体活动及后勤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 2、组织实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 3、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总结,提高校长会讨论。并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材料把关工作,保证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督促指导学校少先队工作、班级管理工作的开展,负责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和文明班级考核管理,负责学校家长会工作,并协助镇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4、负责学校后勤管理方面的把关工作。定期督促学校后勤部门检查设施设备的检查、食堂小店的检查、环境卫生方面的检查。
5、负责学校艺体工作的安排。特别是指导督促文体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学校文体活动的安全性。
6、分管学校图书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图书档案管理的保密与安全。 责任人签名:学校法人签名:
签订时间:学校盖章:
学校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承诺书(校长用)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 校长:
2015年7月
县民政局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着力服务改善民生。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方便困难群众求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四类”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5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
二、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民政职责,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树立优良政风行风。加强部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规定、县委十六条意见和县民政局“九项制度”,狠刹“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
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扎实开展五项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殡葬行业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专项整治。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链条式责任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扎实推进“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强化责任担当,争做‘两为’干部”主题教育活动。
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加大民政工作公开公示力度,在所有民政服务窗口将政策摘要、办事指南悬挂上墙,公开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24-7321355; 邮 箱:#url#
在校长的领导下,分管全校政教、文体活动等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和体育、艺术、卫生、学校安全教育等工作。直接领导政教(教育处)工作计划,指导、推动和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
2、负责并统一协调政教(教育)处、少先队的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班干部、队干部三支队伍在学生思想教育活动中的作用。
3、与主管教学副校长一起确定每学年班主任人选。
4、负责领导对班主任考核评价工作,制定考核评价方案,并指导政教(教育)处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5、抓好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对班主任的教育、培训和指导,召开班主任和学生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方法。 6、定期不定期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并就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向全体教职工汇报。
7、召开校级学生家长会,向家长通报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情况,承担并指导政教(教育)处主任对家长学校的培训,指导家长搞好学校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