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
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3〕3号)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黔党办发〔2012〕35号)精神,为做好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高度重视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
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县(市、区)。开展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既是用具体的指标数据跟踪全面小康进程,也是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工作情况的督导和检查。各地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谨的工作作风,恪守求真务实原则,真实反映县级全面小康进程,确保建成一个不含水分、实实在在、群众得实惠、老百姓认可、发展和环境相协调的全面小康社会。
1
(二)实行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对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数据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
按照“依法统计、分级负责、部门把关、统计综合”和“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省级部门(单位)对所负责的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数据的采集、上报及数据质量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除民意调查类指标外,原则上由县级部门(单位)负责采集、上报,市(自治州)级部门(单位)负责初审,省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汇总审核,省统计局负责综合审核和实现程度计算。
(三)健全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机制
针对县级全面小康监测力量薄弱,尤其是反映人民生活质量等面统计数据缺乏的实际情况,县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适当增加调查人员和经费,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数据的顺利取得。
(四)监测围 88个县(市、区)。 (五)监测容
省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生活质量、法制、文化教育、
2
资源环境六个面、25项指标。
经济发展面包括人均GDP、科技进步贡献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工业和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农业发展指数、城镇化率、就业水平指数、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指数;社会和谐面包括城乡居民收入比、贫困乡镇发生率、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民族团结和睦指数;生活质量面包括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恩格尔系数、住房指数、居民出行便捷指数、医疗卫生发展指数;法制面包括城乡社区基层自治建设完善率、社会安全指数、县级政府行政服务群众满意度;文化教育面包括文化发展指数、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数、每万人人才资源数;资源环境面包括耕地保有量指数、环境质量指数。
25项指标中,科技进步贡献率(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农业发展指数、就业水平指数、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指数、民族团结和睦指数、住房指数、居民出行便捷指数、医疗卫生发展指数、城乡社区基层自治建设完善率、社会安全指数、文化发展指数、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数和环境质量指数等13项为合成指标,可拆分为48项单指标,整个指标体系共包括60项单指标。
(六)数据发布
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数据由省全
3
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布。原则上每年6月30日前发布上年度统计监测数据。 二、分工与职责
(一)省级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1.省委政研室(省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织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单位)、市(自治州)和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牵头发布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数据;总结推广市(自治州)和县(市、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经验;协调制定同步小康创建活动的人民群众认可度调查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面小康达标县的申报与认定。
2.省统计局
负责制定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实施办法或报表制度;研制以县为单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计算模板;收集、汇总、审定省相关部门(单位)报送的各项指标数据;计算88个县(市、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
3.省级相关责任部门(单位)
制定本部门(单位)以县为单位开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计监测工作的实施案,并报省全面小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负责或牵头负责的县级全面小
4
康指标数据组织收集、评审、认定和上报;对参与提供和协助配合的指标数据,按照该指标牵头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1)省委组织部
牵头负责的指标:每万人人才资源数。 (2)省委宣传部(省文改文产办)
牵头负责的指标:文化发展指数中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3)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
负责的指标:社会安全指数中的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4)省委政研室
负责的指标:县级政府行政服务群众满意度。 (5)省高级人民法院
牵头负责的指标:社会安全指数中的万人刑事犯罪率。
(6)省教育厅
牵头负责的指标:高中及以下阶段教育指数;参与提供的指标:用于计算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的16岁及以上在校生数。
(7)省科技厅
牵头负责的指标:科技进步贡献率(综合科技进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