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基本标准
为贯彻落实本市社区健康服务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健康生活方式支持性环境,拓展居民健康服务渠道,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现制定“XX市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基本标准”如下:
智慧健康小屋是由政府设立,通过智能化设备,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自助健康检测、健康自我评估与健康指导干预的场所。作为健康管理的载体,智慧健康小屋能提升社区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提升医务人员对亚健康人群的管理识别率;提升社区居民健康素养与健康水平。
一、基本设置标准
智慧健康小屋设置以街镇为单位,原则上每个街镇设立1所。鼓励结合社区基本单元建设,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类健康服务机构与居民集中活动场所进行设置,或相邻设置,比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体育指导站、文化中心、活动中心、残疾人康复站等。
智慧健康小屋建设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整体环境体现整洁、有序、适老、温馨、智慧。按照功能定位,依据相关工作规范,设置自助检测区、自我评估区和指导干预区,可独立分区或集约化使用。
新建智慧健康小屋使用面积一般不低于50m2。智慧健康小屋冠名格式为“所在街镇名+识别名(可选)+智慧健康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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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一个街镇建设多家智慧健康小屋的,可增加识别名。智慧健康小屋需在醒目位置设置全市统一的标识。
二、基本服务标准
智慧健康小屋围绕疾病预防控制、中医保健、妇幼保健、老龄健康、体质监测和健身指导等居民常见健康服务需求,开展基本健康状况自助检测评估、特定人群健康状况自助检测评估、健康指导干预三大模块服务,详见服务项目实施与设备功能规范。
(一)基本健康状况自助检测评估
配置多种健康采集器,利用健康自评量表等工具,为各类居民提供自助检测与自我健康状况评估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腰围、臀围、血压、血糖和体质监测、体脂率自助检测,生活方式自评(饮食、身体活动、吸烟、饮酒、睡眠),心理健康自评。各种仪器配有使用说明图解、注意事项及检测结果正常值参考范围,便于居民对检测结果自我判断。
(二)特定人群健康状况自助检测评估
利用专项健康自评量表等工具,针对老年人、妇女、儿童、慢病人群等开展针对性自我健康评估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妇女儿童健康自评(孕期体重管理、儿童生长发育预警)、老年人健康自评(认知能力)、中医体质辨识自评、疾病风险自评(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大肠癌、慢阻肺)等。各区要根据相关业务条线发布的自评量表,逐步充实与规范各专项健康自评,确保自评量表科学性、统一性与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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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专业量表应在有评估资质的医务人员指导下使用。
(三)健康指导干预
根据居民健康自检、自评情况,为居民出具相应自检、自评报告,提供针对性健康指导与宣教,或引导居民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级医院、体育指导站等社会健康服务机构进行疾病筛查、诊疗、健康管理和签约服务等。
智慧健康小屋内配有以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为核心内容的健康教育资料,配备合理膳食、适当运动、心理健康、控烟限酒、中医保健及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等慢性病预防控制健康处方,供居民按需取用。配有提高慢病知识、中医养生保健知晓率和自我健康管理意识的宣传图画或展板,同时播放疾病防治、中医保健和健康促进等宣传视频。
三、设备功能标准
智慧健康小屋内配置的设备应通过相关计量检测单位质检,准确测量相关健康指标并具有提示功能,实现智能化身份识别(身份证、社保卡)与数据采集,支持自测数据自动上传,相关数据标准与接口能够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对接,确保数据可获取、可利用。相关设备基本功能要求详见服务项目实施与设备功能规范。
四、信息化建设要求
通过“XX健康云”等载体,实时采集社区居民的各种自检、自评信息,数据质量控制后上传并动态持续更新至居民健康账户,经健康账户上传市卫生信息平台后,同步至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配备健康小屋服务终端,居民能及时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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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个人健康信息,并生成指导干预方案,包括慢病管理、个性化运动、生活方式干预、压力管理等。对居民健康数据进行智能分析与解读,居民在智慧健康小屋可通过打印或移动终端展示等多种方式获取自检自评报告,相关结果可作为就医参考,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每个家庭,居民在社区可享受适宜、综合、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提供支撑。
五、管理要求 (一)运行管理
智慧健康小屋由各街镇负责建设与管理,可委托公办服务机构或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小屋日常运行。小屋内设备应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和维护,确保仪器正常使用。对于需要在医务人员帮助下进行测试的居民提供预约服务。
(二)服务管理
各区要制定智慧健康小屋服务流程与规范,并做好宣传与告知。定期更换小屋宣传展板内容,定期更新健康处方。小屋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日。鼓励各区服务上做到“四定”,定服务人员、定服务时间、定服务内容、定服务规范。
(三)人员管理
由所在街镇聘用相关人员参与智慧健康小屋日常服务与管理,包括医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主要提供自检、自评指导、健康咨询和个性化健康指导服务。同时,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评估,考核结果与聘任挂钩。
(四)运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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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街镇应履行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与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责任,合理分布设置智慧健康小屋,对智慧健康小屋所需房屋场地予以统筹安排。智慧健康小屋建设与运行管理所必需的相关经费,由各区、街镇政府予以落实。
附表:智慧健康小屋服务项目实施与设备功能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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