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公司行政治理制度 标 题 编 制 部 门 文件编号 版 本 修改日期 页 码 审 核 日 期 京乐饮怀字[2001]002号 A 共1页 第1页 2002-4-6 批 准 2002-5-1 日 期 职员差不多道德规范 行政部 编 制 日 期 2002-4-3 1、热爱祖国、遵守国法、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怀集体,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和超额完 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维护公司的声誉。 2、具有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参加技术业务的培训学习和科研活动,努 力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3、围绕加强企业治理、提高产品质量、开发新产品、推广使用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效 率、节能降耗、降低成本等积极合理化建议、开展技术革新活动。 4、具有勤俭节约、困难奋斗的主人翁精神。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生产人员要按指示要求使用原 材料,节约能源,在保质量的基础上,要做到物尽其用,公物公用,为公司节约每一度电、每一 滴水、每一分钞票的开支。 5、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用户第一、信誉第一的思想,有强烈的质量意识,严格按质量治理制 度要求把好质量关。 6、严密的组织纪律性,自觉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坚守生产、工作岗位,不迟到、早退和 无故旷工;不离岗串岗闲谈,不在上班时刻看书报、干私活。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向外提供车间、 部门、厂的治理经验和数据等。要敢于抵制一切不良倾向,维护公司和集体利益,维护正常生产 秩序。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服从分配,干一行,爱一行,干好一行。团结互助,言行一致, 爱护公共财物。 8、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生产治理制度,“以防为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提高安全技术素 质。 乐百氏北京分公司 2002/4/3 北京分公司行政治理制度 标 题 编 制 部 门 文件编号 版 本 修改日期 页 码 京乐饮怀字[2001]005号 A 共3页 第1页 2002-4-6 批 准 2002-5-1 日 期 厂规厂纪 行政部 编 制 日 期 2001-8-6 审 核 日 期 (一)进出厂治理 1、所有进出厂区职员必须自觉同意门卫检查。 2、非因工作理由或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其他部门串岗闲谈,阻碍他人正常工作。 3、上班时刻非公事而外出者,需办理出门条,先填写申请出门条,由部门主管签字同意后方可 出厂。 4、厂区内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必须限速于20公里/小时以下行驶,摩托车不准带双客,自行车 进出厂区须下车推行,冲卡罚款10元/次。 5、进出公司所带物品,须自觉同意门卫检查,严禁携带阻碍生产安全和厂区卫生的物品进厂。 6、职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厂区外果园,严禁偷摘厂外果园的果实,违者立即开除出厂,并 扣发当月工资。 (二)劳动纪律 1、职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本部门负责人请假。 迟到、早退每次罚款20元。 2、需提早上班的,一定要在规定时刻前上岗,下班须有人接班方可离开,接班要提早15分钟进 入车间,做好接班预备。 3、新工人工作由生产部统一安排治理,不服从工作安排(包括因生产需要的加班,安排临时性 工作等)和违反劳动纪律,经车间和有关部门教育无效者,生产部有权停止其工作,并责成其写 出书面检查后,再行安排工作,若态度恶劣情节严峻者,给予开除处理。 4、生产线工人,未经上级主管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本职岗位,工作时刻不准私人会客,不能 以任何借口怠慢工作,非工作所需,厂区谢绝探访。 5、由于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阻碍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视情况赔偿经济损失, 并扣发当月工资,情节严峻者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职员有权自动辞职,但必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陈述理由,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完 工作移交,经行政办审核后办好离职手续方可离开公司。不管何种缘故离开公司,在离开时必须 交回工作证及所借公司物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五金工具、学习资料等)。应发的工资原则 上先扣除应扣款,所剩余工资待下月发工资时统一领取。离职手续未办完离开公司,将扣除所有 工资。 北京分公司行政治理制度 标 题 文件编号 版 本 修改日期 页 码 京乐饮怀字[2001]005号 A 共3页 第2页 厂规厂纪 编 制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01-8-6 2002-4-6 2002-5-1 行政部 日 期 部 门 日 期 日 期 7、职员请病假、事假必须提早办理手续,报生产部批准,未经批准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 8、早退者每分钟罚款0·5元。一个月内早退三次者,按自动辞职处理。旷工者每天罚款40元。 连续三天旷工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者,立即开除并扣发当月工资。 (三)文明生产治理 1、凡公司职员进厂要衣冠整洁、规范,上班一律要穿工作服,上班必须佩带工作证,不同意赤 脚、光膀和穿背心、拖鞋,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每次罚款5—20元。 2、上班时刻力求安静,不准高声喧哗、起哄、争吵、斗殴或串岗闲谈,更不准睡觉、吃东西, 不准在厂内吸烟,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3、遵守饭堂治理制度,职员只可在饭堂就餐,不准将餐具、食物拿到车间里,违者罚款20元。 4、工作时不准佩戴项链、饰物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在公司内要做到举止文明、衣冠整洁、坐立端正、谈吐文雅、待人热情、不卑不抗。 6、单车及摩托车要按指定的车位停放,不得停放在厂内环形区、通道及门卫处。 7、职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工作服、工作 帽、口罩等物须勤更换,勤洗晒。 8、职员必须爱惜公司财物,节能降耗。严禁长明灯,长流水等白费现象,工作中遇到异常情况, 应及时通报上级及相关人员。 9、职员要讲究卫生,保持工作场地清洁,不准随地吐痰,倒水,乱扔杂物、纸屑,违者罚款5-20 元并负责清洁洁净。 (四)安全生产治理 1、为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员生命安全,生产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是该部门安 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幸免安全隐患。 2、未经车间领导同意,严禁操作非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否则将对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3、节约用电,合理用电,车间要做到在停产时所有用电设备按要求切断电源。所有照明灯具、 风扇等要做到人离灯灭,人离关机。 4、严禁在所有用电设备上推放杂物、烘手巾、衣物等,所有用电设备严禁用水冲洗,所有电力 开关箱盖板要紧固安装,不能无故拆下。 5、发觉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人,应及时切断电源或用干燥木棍等绝缘物挑开电线, 北京分公司行政治理制度 标 题 编 制 部 门 文件编号 版 本 修改日期 页 码 京乐饮怀字[2001]005号 A 共3页 第3页 2002-4-6 批 准 2002-5-1 日 期 厂规厂纪 行政部 编 制 日 期 2001-8-6 审 核 日 期 并立即报告电工和相关治理人员。 6、生产上运输的一切物资,不得野蛮装卸,违反者造成的损失由个人负责按价赔偿。禁止将物 品堆放过高或堆放离电器过近,不得紧压带电电源线。 7、发觉电路、用电器、机械出现故障或异常,要及时报告。各岗位操作工必须时刻注意机械设 备运行状况,发觉故障及时作出相应处理,消除事故隐患。 8、发觉事故须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事实。对事故缘故要认真分析,对职员进行教育,加以改进, 消除隐患。 乐百氏北京分公司 2001、8、6
北京分公司行政治理制度 标 题 编 制 部 门 文件编号 版 本 修改日期 页 码 审 核 日 期 京乐饮怀行字[2002]006号 A 共1页 第1页 2002-4-6 批 准 2002-5-1 日 期 人员进出治理制度 行政部 编 制 日 期 2002-4-3 (一) 公司职员的治理 1、入厂区职员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在工作服的左上胸佩戴公司的厂牌。所有进出厂区人员必 须自觉同意门卫检查。 2、非因工作理由或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其他科室、车间、班组等地串岗闲谈,阻碍他人正 常工作。 3、工作时刻外出者,需办理准出放行手续,填写申请表格,阐明理由、出入时刻、随行车辆物 品等由主管签字方可出厂。 4、各科室、生产线、车间、仓库、锅炉等,必须以部门为单位,公司治理制度为依据,加强员 工及客户遵守公司厂规厂纪的教育,做好用电安全治理,强化“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 防破坏)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 外来人员的治理: 1、凡外来访问、工作、学习人员必须持有行政部发给的临时出入证或参观证方可出入,外来参 观人员事前经行政部获准后具体安排。 2、所有外来来宾必须经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主动出示证明证件(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保 安员核对清晰后带领客人到相关部门,对一时找不到接待人的应将客人请到适当地点等候。离开 时登记好出厂时刻。 3、来访者如到办公楼以外的车间参观,一律经厂长或主管以上领导批准,在指定人员带领下方 可进入。如有违反将追究责任。车间内禁止拍摄、录像。 4、外来学习、工作人员非因工作理由或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办公楼、车间、仓库、机电、 锅炉房等地域。施工单位领导必须采取强有力的预防事故措施,杜绝违章指挥现象。 5、外来人员私事探访,恕不接待,不得进入厂区,如确有要事由保安员代转。